2、 设备的随机文件;
3、 设备的随机配件(部件)数量与装箱单是否一致; 4、 设备的随机工具及数量;
5、 井下防爆设备必须有“三证一书”。 6、 有关设备的其它附件。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存在缺陷或缺件情况,应将验收结果反馈给采购单位,并将验收结果存档备查。在各方确认合格并填写验收合格单后方可入库。机电科负责图纸、资料保管;库房负责设备和随机配件的妥善保管。 (四)设备的入库
设备必须入库保管,大型设备必须下有衬垫,上有遮盖,严禁露天存放,日晒雨淋,库存设备由保管单位定期检查,保养,防止锈蚀、损坏和丢失,严禁拆套使用,否则一台次罚责任单位(人)50-100元。
(五)设备的领用与出库:
领用单位必须到库房办理领用手续,并经区队相关管理人员签字同意,重大机电设备经机电矿长签字同意,其它大型物件必须收生产矿长签字同意。
11
设备更新改造制度
一、 矿机电部门要制定中、长期更新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有进度要求、实施效果、效益。
二、 改造可结合大修进行,改造后要办理增值手续。 三、 改造后带来的安装维修、操作等方法的变更,要有设备、技术等部门提出相应的改动,必要时要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四、 重要设备更新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按规定进行审批。
设备封存、报废及闲置管理制度
一、 封存(启用)设备均需填写《封存(启用)报告书》,经机电科和机电矿长会签后方可。
二、 报废设备应由使用部门申请,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机电科组织鉴定,签署意见后,由分管矿长批准,转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三、 封存、闲置、报废设备在停用、调出前要进行妥善保护处理。
12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 科学管理,资料完整、准确,及时地为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服务。
二、 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编号、校对、保管及借阅等。 三、 明确管理范围,建立责任制。 四、 建帐、建卡。
五、 符合档案法的有关规定。
设备的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机电设备入井管理工作,源头上杜绝一切不合格机电设备流入井下,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爆电气设备入井管理规定: 1、严禁非防爆电气设备入井。
2、井用机电设备必须为防爆设备或本质安全型设备,.必须有《生产许可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出厂检验合格证》必须有《防爆合格证》产品铭牌。
3、新购进或委外修理的矿用机电设备、电缆必须经机电科防爆质检员和机电队电气管理人员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并签发验收合格单后,方可办理入库。
13
4、凡升井后由矿内自主检修的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成后,都必须由机电科防爆质检员和机电队电气管理人员、设备管理员、维修负责人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设备必须张贴“入井检查合格证”。
5、所有矿用机电设备、电缆、五小电器在入井前,都必须经机电科防爆质检员和机电队电气管理人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在设备上粘贴“入井检查合格证”(电缆除外)。
7、运输队当班运输班长负责副斜井口待运机电设备、电缆、五小电器的入井把关,机电设备及五小电器凭“入井检查合格证”入井。
8、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防爆检查员签发的入井许可证,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许可证的电气设备,井口把钩工、运输班长以及井口把钩工有权拒绝入井。
9、每台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机电科设备组必须有每一设备的使用地点、设备编号、规格型号、容量等内容的设备台帐。 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设备安装前,安装单位必须对所安装的设备进行检查、保养、试验。
2、安装单位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设计说明书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标准施工,禁止未经检修和设备倒装。
3、设备安装竣工后的验收、移交:机电设备安装竣工后,机电队应及时通知机电科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并进行试运行,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交付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不得移交生产,并限期由安装
14
单位继续处理。无特殊原因预期处理不好的,每拖延一天罚款50元,造成影响生产的从重处罚,处理好后再按以上规定移交。
4、主要验收内容:
a、按完好标准要求检查是否完好。 b、是否存在失爆现象。c、接地是否可靠。 d、各种保护是否灵活可靠,整定是否合理。 e、电缆是否悬挂整齐。 f、环境状况是否符合要求等。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5、如遇特殊情况或因生产急需,经上级领导同意,设备急需投入运行,可由使用单位自行验收,合格后使用。
机电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为正确使用、维护设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设备完好率,减少机电设备事故率,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南平煤矿机电设备运行及维修保养制度。 一. 设备的运行管理制度 1. 对设备操作者要求
(1) 设备的操作者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取得操作合格证,持证上岗。 (2) 设备操作者应熟知“三知四会”(知道设备结构、知道设备性能、知道设备安全保护原理,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一般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