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管理 基本规章制度汇总(6)

2019-02-14 22:58

2、高、低压电气设备的过流、漏电、接地等保护装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和《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的规定。接地线压接不松动、螺栓不锈蚀、不缺少弹簧垫圈,接地线及接地极规格型号、安装位置等符合规定。

3、电气接线有可靠的强度,连接可靠。 4、电气设备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符合要求。 5、电气设备联锁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6、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可靠。 7、绝缘用具齐全可靠,按规定周期进行检验。

8、电缆吊挂整齐,电缆的连接、绝缘、接地符合要求,无超负荷运行现象。电缆穿孔套管齐全,密封良好。电缆沟内电缆敷设规范,无杂物。

9、电气设备标志牌、设备铭牌要与图纸保持一致。

10、完好牌、标志牌、防爆合格证齐全完好、内容正确,三证张贴符合定置管理要求。

三、其他

1、设备按照“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定人”的原则进行润滑,润滑记录按规定填写。

2、机房(硐室)清洁,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无滴水、无油垢;工器具、备品备件、材料等存放在固定地点,安放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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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井下机电设备安装处顶板必须支护完好。 4、变电所挡鼠板安装符合规定。

5、水泵房水仓或泵池水位正常,排水设备、设施完好。 6、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按规定检查。

7、设备电压、电流、压力、温度、流量等运行参数正常。 8、设备各转动部分防护罩、裸露带电区域遮拦安设符合规定,警示牌按规定悬挂。

交接班管理制度

为加强交接班管理,严格交接班手续,规范交接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 交接班双方必须遵守上下班时间,接班人必须提前10 分钟到岗,做好正点交接班前的准备工作,具体为交班人填写记录,介绍本班情况及领导交办的需接班人完成的工作和应注意的事项,接班人查看值班记录和察看现场情况等,确认交接清楚和记录相符,在交接班登记表中签名。

二、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交接: 1、 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尚未就绪时;

2、 发生事故待处理、未经领导同意下班的,或事故 正在处理中需当班人在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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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接班人员有酗酒或其他神志不清现象的。

三、 凡交接班手续不全或疏忽大意,在本岗位范围内发生 异常情况,又无法分清责任的由发现时的当班人员负责,并承担相当责任。

电 气 试 验 制 度

一、矿井或采区应有专人负责低压电气设备和高压配电装置过电流保护装置的整定和管理工作,机电科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要作好对机电维修工和负责整定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新投产的采区,在作采区供电设计时,机电队技术员应对保护装置的整定值进行计算、校验,机电安装工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整定、调整。当电气设备涉及的电网及负荷状况发生变化时,机电队技术员应及时进行计算,经机电科审批后,由专职的电气维修工调整。

三、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电气维修工负责定期检查,如发现有误动作或整定值选择有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由机电队技术员或机电队队长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改动,其它人员不得任意变更。

四、机电科应具备有实际的供电系统图板(或计算机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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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系统),其上注明电气设备的型号、容量、电缆线路规格、长度、短路电流整定值和保护装置的整定值。此图板由机电科负责管理并随时修改补充。各运行维护单位也必须建立相应的供电系统图板。

五、为了便于检查,设备应挂标志牌,牌上注明设备的编号、型号、整定值、两相短路电流值、整定日期、用途、使用单位及维护人。

六、高、低压开关在机电队电工班检修完后,必须对其保护装置进行校验,使之符合要求,以便在井下使用时,可以根据其刻度正确地调整。

七、各类开关设备及单独保护器,在入井前应由经机电科检查其电气保护及防爆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八、开关在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时,应对其过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验和调整。

九、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由机电科组织每月检查一次。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半年进行一次 ,负荷变化时及时整定。

十、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检查,由使用单位每半年检查一次 并作记录,交机电科。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由使用单位每季一次。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由使用单位每月检查一次。

十一、接地网接地电阻测定,由机电队每季测定一次。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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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定,投入使用前,由安装单位负责测定。

十二、主入井电缆每年一次测定吸收比和进行一次直流耐压试验,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矿井电气保护试验管理制度

一、电气保护规定

1、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下由采区变电所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

2、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载、单相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控装置。

3、井下配电网路(变压器馈出线、电动机等)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必须有该配电网路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正确的选择熔断器的熔体。

4、地面变电所和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路上,必须装有选择性的单项接地保护装置。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保证能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5、电煤钻必须是有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载、断相、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电煤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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