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总平面布臵图; (2)过渡工程设计图;
(3)施工进度图(必须有网络图、横道图、形象进度图三种表示形式);
(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计划表; (5)分年、季度的进度计划 (6)分年、季度劳动力使用计划表;
(7)分年、季度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使用计划表; (8)分年、季度完成工程数量计划表; (9)分年、季度资金使用计划表。
第二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表述方式符合下列规
定:
1.文字用词规范,语言表述标准,概念逻辑清晰。 2.依据的法律、法规、文件和标准应写出全称、文件号和发布日期。
3.图表设计合理、清晰、格式全文统一。
4.引用文件或标准的有关内容替代施工组织设计的相关内容时,注明该内容在文件或标准中的具体位臵(页码)。
第二十二条 其它
1.已确定在本项目中采用的有关新标准、新规定内容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
2.隧道工程的地质超前预测预报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防治和应急措施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详细阐明;
3.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特殊路基施工的顺序、技术要求、相关参数和陡坡上的桥梁墩台的施工顺序和基坑回填方法等。
第六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
第二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况时,各类施工组织及时做出调
整:
1.国家和铁道部建设计划有较大调整时; 2.不可抗力造成的自然及地质灾害发生变化时;
3.铁道部颁布新的技术标准或虽未颁布新标准但已明确在本项目中采用新的有关标准、规定时;
4.其它引起施工组织设计需做调整的情况。
第二十四条 各类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由原编制单位负
责,并报原审批单位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实施。
第二十五条 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内容应及时更换、补充
到原施工组织设计中。
变更设计
变更设计要求
1、 变更设计管理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业主变更管理细则办理。
2、 变更设计由项目部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工程部负责日常管理,工区总工、工程部长负责施工中变更建议书、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的编制、上报及变更项目的实施。
3、 变更设计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分工进行,严格遵守“先批准,后变更;先变更,后施工”的纪律,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要承担技术责任。
4、 建立激励机制,以充分调动管理、技术人员变更设计、索赔补差工作的积极性,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对在变更设计、索赔补差工作中做出贡献者按项目部相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5、 各工区做好变更设计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作为竣工资料移交的一部分。
附:京福客运专线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京福客运专线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变更设计管理工作,根据《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号)和《铁路建设项目Ⅰ类变更设计问责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1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
经审核批准的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按本办法进行。
第三条 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前提下,尽量节约投资。
第四条 变更设计必须“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单位要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公司设立变更设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铁路工程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工作。
组 长:分管领导
组 员:工程部、计财部、物资部、安质部、综合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工程部负责变更设计的日常管理,物资部、安质部、计财部参与各类变更设
计的审批并协助日常管理。
第二章 变更设计分类与责任确定
第六条 变更设计分类与项目划分按《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2005]146号)和《关于加强铁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铁鉴?2008?2号)等规定办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Ⅰ类变更设计:
(一)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 (二)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
(三)变更涉及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运输安全的; (四)变更重点工点的设计原则的;
(五)变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 第七条 变更设计分为以下5种原因:
(一)完善设计:是指对设计文件缺陷、错误、遗漏的修改、补充完善或优化引起的变更设计。
(二)标准变更:是指铁道部批准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模的变化引起的变更设计。
(三)质量事故:是指按《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界定的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
(四)不可预见因素:是指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等引起的变更设计;原因应通过具体分析确定并载明(如安全事故等)。
(五)其他:是指不属于上述原因引起的变更设计;原因应通过具体分析确定并载明(如拆迁变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