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3复合隔墙用密封材料可采用硅铜建筑密封胶、聚硫建筑密封胶、聚氨酯建筑密封胶或柔性水泥胶粘剂,其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硅铜建筑密封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铜建筑密封胶》GB/T 14683的规定;
2 聚硫建筑密封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聚硫建筑密封胶》JC/T 486的规定;
3 聚氨酯建筑密封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聚氨酯建筑密封胶》JC/T482的规定;
4 柔性水泥胶粘剂的性能应符合表3.6.3的规定
3.6.3柔性水泥胶粘剂物理力学性能
项目 初凝(min.) 凝结时间 终凝(h) 抗压强度(MPa) 抗折强度(MPa) 压折比 7d 粘结强度(MPa) 28d 耐碱性(饱和Ca(OH)2溶液,168h) 耐热性(100℃水,5 h) ≥1.2 无开裂, 无剥落 无开裂, 无剥落 28d 28d ≤12 ≥24.0 ≥8.0 ≤3.0 ≥1.0 性能指标 ≥45 3.7其他
3.7.1 复合外墙选用复合保温外墙形式时,外墙外保温的保温材料及其系统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硬泡聚氨酯板及其系统材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硬泡聚氨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JG/T 420的规定。
2 挤塑聚苯板及其系统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挤塑聚苯板(XPS)薄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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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GB/T 30595的规定。
3 模塑聚苯板及其系统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GB/T 29906的规定。
4 岩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GB/T 25975的规定。
5 保温装饰板及其系统材料应符合现行标准《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JG/T 287的规定。
3.7.2 复合外墙中选用复合保温外墙形式时,外墙内保温材料及其系统材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内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CJ/T 261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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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复合墙体安装前,工程设计单位应完成复合墙体的设计技术文件。设计技术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复合墙体的轴线分布、复合墙体的厚度、门窗位置和洞口尺寸; 2 复合墙体的防火、隔声、防水、保温等技术性能要求; 3 复合墙体的抗震性能要求和相应的抗震、加固措施; 4 复合墙体的吊挂重物要求和相应的加固措施; 5 复合墙体耐撞击性能要求和特殊部位的加固措施。
4.1.2 复合墙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 5002的相关规定,复合墙体尺寸应标准化和模数化。
4.1.3 复合墙板的厚度,应根据使用部位、环境气候条件、主体结构承载力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厚度宜符合表4.1.3的规定。
表4.1.3 复合墙体的厚度选用表(mm)
墙体厚度 66、91、100、120 150~450 面板厚 6、8、10、12 8~30 130、180(单排安装) 龙骨宽 50、75、80、100 50~75(双排安装) 4.1.4复合墙板应进行承载力及稳定性计算,复合外墙在风荷载作用下应进行变形验算。
4.1.5 复合墙体的热工性能,应符合下列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1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 2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
3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 4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 5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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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在寒冷及严寒地区,复合外墙体宜选用复合保温外墙形式,增设保温构造,并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外墙内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T 261的相关规定。
4.1.7 复合墙体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
4.1.8 当复合外墙采用复合保温外墙形式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A级,应设置防火隔离带。防火隔离带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JGJ 289的规定。 4.1.9 复合墙体的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的规定。
4.1.10 复合墙体的选用,宜符合表4.1.10的规定。
表4.1.10复合墙体的选用表
墙体厚度序号 (mm) 1 2 91 100 密度等级 不低于A04 不低于A04 泥板(mm) ≥8 ≥8 (h) 2 2 (dB) 38 40 墙、分室墙 卫生间隔断、管道34 4 5 6 120 150 200 不低于A04 不低于A05 不低于A05 ≥8 ≥8 ≥10 ≥10 2 3 3 3 42 井、分室墙 43 48 墙、外墙 200以上 不低于A05 ≥48 外墙、防火墙 楼梯间墙、分室墙 楼梯间墙、分户隔断、卫生间隔墙 隔断、卫生间隔泡沫混凝土纤维增强水耐火极限隔声性能适用范围 4.2泡沫混凝土
4.2.1 复合外墙中泡沫混凝土的干密度等级不应小于A06,导热系数不应大于0.14W/(m.K);抗压强度不应低于1.6MPa,吸水率不应大于20%。
4.2.2复合隔墙之分户墙、楼梯间墙、卫生间隔墙及管道井所用泡沫混凝土的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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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度等级不应小于A05,导热系数不宜大于0.12W/(m.K);抗压强度不应低于1.0MPa。
4.2.3复合隔墙之分室墙、隔断中泡沫混凝土的密度等级不应小于A04,;抗压强度不应低于0.8MPa。
4.3纤维增强水泥板
4.3.1复合外墙室内侧面板及复合隔墙用纤维增强水泥板,当复合墙体厚度不小于150mm时应选用中密度或高密度纤维增强水泥板,板棍子应符合表4.110的相关要求。
4.3.2 复合墙体用纤维增强水泥板的排列与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列与铺设应与轻钢龙骨的布置相适应;
2 平面复合墙体用纤维增强水泥板应竖向排列与铺设; 3 曲面复合墙体用纤维增强水泥板宜横向排列与铺设。 4.3.3纤维增强水泥板的接缝与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复合墙体中的纤维增强水泥板间应留有3mm~5mm缝隙。且应为坡口与坡口相接;
2 复合墙体两端的纤维增强水泥板与相邻的建筑主体结构间应留有3mm缝隙;
3 纤维增强水泥板的四边均应与轻钢龙骨固定,同一轻钢龙骨两侧的纤维增强水泥板应错缝拼接;
4 纤维增强水泥板应采用沉头自攻螺钉固定,板中的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250mm,板边的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200mm,固定点距离纤维增强水泥板端部距离应为10mm~15mm,固定拧紧后的沉头自攻螺钉顶面应微凹入纤维增强水泥板表面下0.5mm~1mm;
5 门、窗洞口等部位的纤维增强水泥板端部应与轻钢龙骨平齐;
6 复合隔墙用于防火墙时,纤维增强水泥板应在增设的横龙骨处增加固定。 4.3.4在寒冷及严寒地区或高层建筑中,复合外墙用纤维增强水泥板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Ⅲ级。
4.3.5 长期处于潮湿环境时,复合隔墙宜使用中密度或高密度纤维增强水泥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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