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编制依据原则和研究范围
2.1 编制依据与原则 2.1.1编制依据
(1)国家发改委2010年7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农网改造升级工作会议”有关文件和要求;
(2)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 (3)《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DL/T 5118-2000); (4)《中国南方电网公司110kV及以下配电网规划指导原则》; (5)《配电线路防风设计技术规范》(试行)(南方电网2013年9月); (6)《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审定稿); (7)《海南省“十二五”农网改造升级规划报告》; (8)《东方市“十二五”配电网规划细化》;
(9)《东方市“十二五”配电网规划项目库优化报告》
(10)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4】617号)。 (11)东方市供电局相关部门提供的基础数据。
2.1.2编制原则
(1)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 (2)《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DL/T 5118-2000); (3)《中国南方电网公司110kV及以下配电网规划指导原则》; (4)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县级电网规划设计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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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海南电网公司《海南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原则》; (6)《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DL/T 5118-2000);
(7)《中国南方电网公司10kV和35kV标准设计(V1.0)设计原则》; (8)《海南电网公司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防风加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试行);
(9)《南方电网沿海地区设计基本风速分布图》(2014版);
(10)《海南电网公司电网建设与改造若干技术要求》(海南电网生(2012)8号文;
2.2 主要技术原则及要求
严格执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国能新能[2010]305号文),结合海南实际情况,认真总结一期、二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规范设计和施工,并及时调整完善工程有关的技术指标原则和要求。综合前几年台风对海南电网的影响以及防风工作的成功经验总结,梳理线路防风薄弱点,因地制宜采取针对性防风措施,达到抵御30年一遇台风的水平。其中,遵循以下主要原则和要求:
(1)农网改造升级应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变(配)电站的布局及高、中、低压配电网主干线路的建设应满足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的要求,避免重复建设。
(2)农网改造升级应按照“安全可靠、技术适用、减少维护、节能环保”的原则,采用成熟先进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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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网改造升级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设计、施工、验收等技术规程和规范。
(4)农网改造升级应充分考虑城镇、乡村等不同类别区域负荷特点、供电可靠性要求和区域发展规划,合理优化网架结构。
(5)农网改造升级应积极采用“三通一标”(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通用造价、标准工艺),统一建设标准,规范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6)对于特殊地段、具有高危和重要用户的线路、重要联络线路,可实行差异化设计,提高农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7)农网改造升级应适度推进电网智能化建设,重点开展新能源分散接入、配电自动化、智能配电台区、农村用电信息采集等试点建设。
(8)中低压线路供电半径应根据负荷密度来确定,一般中压线路供电半径:城镇不宜超过4km,乡村不宜超过15km;低压线路供电半径:城镇不宜超过250m,乡村不宜超过500m。用户特别分散地区供电半径可适当延长,但应采取适当措施,满足电压质量要求。
(9)高压电网部分:针对台风中受损复电线路区段和防风能力亟待提高线路区段进行重点防风加固,加固后的线路不发生倒杆(塔)事件。
9.1)对I、Ⅱ类风区的35千伏及以上线路直线水泥杆校核,达不到防风要求的宜采取增加拉线提高承载力措施,不能增加拉线的水泥杆应更换为铁塔。
9.2)考虑将台风中受损线路杆塔和不满足风速标准的杆塔更换成满足风区设计标准的铁塔。
9.3)水平档距利用率过高或耐张段过长区段,宜采取换塔或加塔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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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措施。
9.4)针对110千伏及以上线路耐张塔跳线不满足风偏设计要求的,应加装防风偏绝缘子。(海南高压线路耐张塔防风偏加装防风偏绝缘子已初见成效)
9.5)对出现滑坡情况的杆塔根据现场地形并结合地质勘探资料,综合判断采取迁移杆塔或修筑护坡、挡土墙、排水沟等基础加固措施。
(10)中低压电网部分:优先提高I、II类风区重要用户供电线路和I类风区线路防风能力,确保加固后的线路主干线不发生倒杆、断杆,支线不串倒。
10.1)装设防风拉线
在一般情况下,优先采用加装防风拉线进行加固,或在综合加固实施前,加装拉线作为临时性防风措施。
10.1.1、单回路线路
当耐张段内连续直线杆超过5基时,具备拉线条件时,在中间位置的原有电杆加装四向拉线,如无法加装拉线的可考虑采取在另一侧加装斜支撑杆。
10.1.2、双回路线路
原有线路电杆强度等级小于M级(选用绝缘导线时电杆强度小于N级)时,耐张段内应每隔一基直线杆装设一组防风拉线;原电杆强度等级不满足要求,更换为强度等级不小于K级的电杆并加装防风拉线。
10.1.3、拉线装置技术要求
拉线应采用镀锌钢绞线,拉线截面不小于35mm2;拉线与电杆的夹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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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采用45°,如受地形限制,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30°。跨越道路的拉线,对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m,对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4.5m,拉桩杆的倾斜角宜采用10°~20°;钢筋混凝土电杆的拉线从导线之间穿过时,必须装设拉线绝缘子或采取其它绝缘措施,拉线绝缘子距地面不应小于2.5m;拉线棒的直径不应小于16mm。拉线棒应热镀锌;单回路线路防风拉线选用LP6型拉盘,拉盘埋深不小于1.6米。双回路线路防风拉线选用LP8型拉盘,拉盘埋深不小于1.8米。
10.2)加固电杆基础
原有线路电杆强度等级小于M级(选用绝缘导线时电杆强度小于N级)时,不具备拉线条件的,更换电杆并配置基础;对其它没有加固的直线电杆,其埋深不满足要求时,应加固基础;电杆基础加固处理应根据电杆所处的位置,因地置宜,选择适当的基础加固方式。
10.3)缩短耐张段长度 10.3.1、单回路线路
①耐张段超过500米的线路,应整条统筹考虑,增设耐张杆塔缩短耐张段长度,将各个耐张段长度控制在500米以内。
②增设的直线耐张杆塔,应优先选用强度等级不低于F级的非预应力电杆加装四向拉线,当不具备打拉线条件时,可选用高强度电杆或自立式角钢塔或钢管杆,其中:当选用高强度电杆时,其根部开裂弯矩,12米杆不低于150kN?m,15米电杆不低于160kN?m,并配置基础;当选用自立式角钢塔或钢管杆时,水平荷载标准值不小于30kN。
③原有线路的耐张杆塔,应根据其所处线路位置(直线、转角、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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