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008年珠海市党政领导干部(3)

2019-02-28 22:04

市场和就业办学的根本性转变。2007、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97%。加快实训基地建设,加大学生技能实操课程的比重,市三职校学生取得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好成绩。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双转移”战略,采取“2+1”等方式招收东西两翼与粤北山区学生1000多名。10所镇成人文化学校的培训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培训农村劳动力47000多人,提高了农村劳动力的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市第三中等职业学校、斗门区第三中等职业学校、市卫生学校均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5、民办教育规范发展。珠海的民办教育涉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学校领域,成为珠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民办学校共有234所,其中幼儿园198所,普通中小学32所,职业学校4所。在校(园 )人数共71702人。珠海市委、市政府将民办教育纳入全市教育发展总体规划,2007年印发了《珠海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2008年颁布了《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珠海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对民办教育的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生源、师资进行全面统筹,科学安排,合理布局,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扶持民办教育的发展,如对新建、扩建民办中小学校,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对民办中小学自主招收本市户籍的普通中小学生,高中阶段学生由市财政给予补助,义务教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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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由区财政给予补助,补助标准分别为市、区上一年公办学校的生均预算内正常教育事业费(不含专项经费)支出的50%。 (四)深化教育改革,确保教育可持续发展。

自创建珠海教育强市以来,教育的基础得以夯实,但与教育现代化标准仍有一定距离,与素质教育内在要求仍存在一定距离。促进均衡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势在必行。为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珠海市委、市政府加大了教育改革力度,率先推行12年免费教育等改革措施,促进教育可持续发展。

1、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和高中免学费教育。自2007年秋季起,对珠海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实行免费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免书杂费,高中教育阶段免学费。珠海市在广东省率先将免费教育范围扩大到高中阶段教育,对本市户籍的普高、职高、技工、中专的学生也实行免学费政策,学生由此可享受到12年免费教育。据统计,享受免费教育的学生达165523人,政府为此增加财政补贴1.97亿元,其中义务阶段123653人,补贴1.015亿元,高中阶段41870人,财政补贴9521.8万元。这是珠海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教育摆在适度超前、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落实民心工程的重大举措。

2、进一步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市一中、市二中、市三中实行初、高中分离办学,推进了我市初中教育的均衡发展。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将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均衡分配到全市各初中学校,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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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考生的中考成绩及志愿顺序择优录取。指标生比例目前已扩大到50%,今后还将进一步提高比例。指标生的招收及其比例的扩大,加大了对全市优质教育资源分配的宏观调节力度,大大增加了农村学生入读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机会,有效遏制了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现象。市一职校等3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8年秋季共招生3934人,扩招学位1000多个,扩大了优质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的规模。

3、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效益评估制度。为加强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工作,2007年制定了《珠海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行为及办学效益评价方案》,建立了市、区教育部门每学年对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及效益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的长效机制。对违规补课、未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分设重点班、使用未经审定的教辅资料等问题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制”,对义务教育学校禁止择校、常态分班、促均衡等问题提出了明确指标和要求,依法强化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和奖惩制度。这一举措有力地促进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把学校内涵发展引向深入。

4、建立完善的帮扶体系。早在 2002 年,我市就下发了《珠海市特困家庭子女减免学费书杂费工作的实施意见》,2007年下发了《关于下达2007年上半年特困家庭学生书杂费学费减免专项补贴经费的通知》、《关于印发珠海市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的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确实解决贫困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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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难问题。补贴小学每生每年320元、初中每生每年500元、高中每生每年800元、大中专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同时,我市积极落实了国务院、财政部、教育部、省政府关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的一系列政策。

一是大力实施扶贫助学工程。坚决落实“两免一补”政策,

确保每一个孩子不因经济贫困而辍学;大力资助上大学有困难的

学生,2004-2008年,我市财政资助困难大学生831人,资助金额达440.6万元;做好农村特困学生生活费的补助工作,近两年每年补助小学生1117人、初中生479人,补助特困生生活费为15.96万元。

二是启动城乡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工作。参与学校共64所,包括紫荆中学、文园中学、桃园中学在内的32所省一级义务教育阶段结对帮扶斗门、金湾等32所农村学校。此次活动中,省一级学校每学年将派出一名副校长和不少于1名中层干部到结对学校挂职,并派出2名以上主要科目骨干教师到结对学校任教,农村学校也派出相应人员到城市学校挂职和任教。此项工作旨在通过强校带弱校,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是开展“千名党员帮扶千名贫困学生”活动,此举得到了教育系统广大党员的积极响应。活动以“一对一”结对帮扶为主,“一对多”为辅,帮扶标准为每个贫困学生每年不少于300元。采用资金、实物和精神鼓励等多种帮扶形式,确保受助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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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能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的学业。

四是职业学校将不少于5%的学费收入用于设立奖助学金和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减免,每年解决我市西部地区若干名贫困生在技工学校核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十一五”期间,每年接收对口帮扶县200名以上贫困家庭子女到我市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免费就读。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教以师为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十分关心教师的福利待遇,通过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四项落实”,使师资队伍总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1、落实教育人事改革和分配制度。制定了《市直属中学教职员绩效津贴暂行管理办法》,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教师工资福利按国家规定项目和标准足额发放并逐步增长。高度重视代课教师问题,制定了《珠海市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珠海市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职员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珠海市全日制中小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实施细则》定编设岗,足额配齐教师,代课教师人数逐年递减。由于珠海代课教师比例很小,解决代课教师力度大、行动快、效果好,并且得益于珠海有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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