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2.1建设提出背景
2.1.1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产生安全隐患
目前我国建筑垃圾堆放地的选址在很大程度上具有随意性,留下了不少安全隐患。施工场地附近多成为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场所,由于开放商只图建筑施工方便和缺乏应有的防护措施,在外界因素的影响下,建筑垃圾堆出现崩塌,阻碍道路甚至冲向其他建筑物的现象时有发生。在郊区,坑塘沟渠多是建筑垃圾的首选堆放地,这不仅降低了对水体的调蓄能力,也将导致地表排水和泄洪能力的降低。
由于建筑垃圾中也含有少量易燃物,因此容易引发火灾,同时建筑垃圾堆放处一般居民较少,导致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不仅直接造成对土壤、水质、空气等的污染,同时也存在隐性的安全隐患。
2.1.2建筑垃圾影响空气质量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大量的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不仅占用土地,而且污染环境,并且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空气质量。
目前我国的建筑垃圾大多采用填埋的方式处理,然而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在温度、水分等作用下,某些有机物质发生分解,产生有害气体,如建筑垃圾废石膏中含有大量硫酸根离子,硫酸根离子在厌氧条件下会转化为具有臭鸡蛋味的硫化氢,废纸板和废木材在厌氧条件下可溶出木质素和单宁酸并分解生成挥发性有机酸,这种有害气体排放到空气中就会污染大气;垃圾中的细菌、粉尘随风飘散,造成
对空气的污染;少量可燃建筑垃圾在焚烧过程中又会产生有毒的致癌物质,造成对空气的二次污染。
2.1.3建筑垃圾对水资源污染严重
城市建筑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由于发酵和雨水的淋溶、冲刷,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而渗滤出的污水——渗滤液或淋滤液,会造成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
垃圾堆放场对地表水体的污染途径主要有:垃圾在搬运过程中散落在堆放场附近的水塘、水沟中;垃圾堆放场淋滤液在地表漫流,流入地表水体中;垃圾堆放场中淋滤液在土层中会渗到附近地表水体中。
垃圾堆放场对地下水的影响则主要是垃圾污染随淋滤液渗入含水层,其次由受垃圾污染的河湖坑塘渗入补给含水层造成水源深度污染。垃圾渗滤液内不仅含有大量有机污染物,而且还含有大量金属和非金属污染物,水质成分很复杂。一旦饮用这种受污染的水,将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危害。
2.1.4建筑垃圾占用土地,降低土壤质量
随着城市建筑垃圾量的增加,垃圾堆放点也在增加,而垃圾堆放场的面积也在逐渐扩大。垃圾与人争地的现象已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大多数郊区垃圾堆放场多以露天堆放为主,经历长期的日晒雨淋后,垃圾中的有害物质(其中包含有城市建筑垃圾中的油漆、涂料和沥青等释放出的多环芳烃构化物质)通过垃圾渗滤液渗入土壤中,从而发生一系列物理、化学和生物反应,如过滤、吸附、沉淀,或为植物根系吸收或被微生物合成吸收,造成郊区土壤的污染,从而降低了土壤质量。
此外,露天堆放的城市建筑垃圾在种种外力作用下,较小的碎石块也会进入附近的土壤,改变土壤的物质组成,破坏土壤的结构,降低土壤的生产力。
另外城市建筑垃圾中重金属的含量较高,在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其将发生化学反应,使得土壤中重金属含量增加,这将使作物中重金属含量提高。受污染的土壤,一般不具有天然的自净能力,也很难通过稀释扩散办法减轻其污染程度,必须采取耗资巨大的改造土壤的办法来解决。
2.1.5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问题亟待引起关注
我国资源严重短缺,与此同时大量资源没有回收。中国建筑业协会2012年发布的《建筑企业可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提出,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的意义不仅是垃圾减量化,而且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一个重要环节。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成为亟待关注的新课题。
目前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是没有对建筑垃圾进行减量化处理。换句话说,未对价值很低、而又数量庞大的建筑垃圾进行有效的开发利用。解决这类问题,可以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如政府邀请企业、地区主管部门、消费者和环境组织的代表组成咨询委员会参与政策制定。灵活使用税收杠杆,除了“谁污染谁付费”外,根据废弃物的种类和数量实施“差别税率”。通过税收杠杆鼓励提高单位的能源利用率、降低废弃物的最终处理量,从而促进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专家建议,积极鼓励社会企业率先使用建筑垃圾,只要有合适的政策和鼓励措施,租用移动式破碎机生产骨料(砂、碎石),当前迫切需要跨部门的协调与统一的规划,制定符合国情的相关政策。
我国目前的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已经有了一定的技术基础,无论是实验室的研究还是市场应用都有了一定成果。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
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如:废钢筋、废铁丝、废电线和各种废钢配件等金属,经分拣、集中、重新回炉后,可以再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钢材;废竹木材则可以用于制造人造木材;砖、石、混凝土等废料经粉碎后,可以代砂,用于砌筑砂浆、抹灰砂浆、打混凝土垫层等,还可以用于制作砌块、铺道砖、花格砖等建材制品。
综上所述:建筑垃圾是放错的资源,建筑垃圾处理再利用已经是我们国家正在研究固体废弃物处理中的重中之重,成都市创源环保有限公司为了加快完善我国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积极与成都市相关管理部门沟通协调、致力于将建筑垃圾处理推向健康的发展道路,实现城市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变废为宝。基于公司“把城市变的更绿色、更美好“的发展宗旨,遂提出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计划在龙泉驿区洛带镇岐山村13组申请流转用地15亩,建成年产72万吨建筑垃圾回收加工再利用建材产品(砂、碎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成都市及周边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2.2项目建设必要性
2.2.1是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的需求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成都市及其周边的城市工程建设也步入了高峰期,工程建设逐年增长,与此同时,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数量也大幅增加。由于我国目前建筑开发商所采取的处理方法依旧是传统的垃圾场填埋或露天堆弃方式,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造成了耕地浪费、水土流失和
环境污染等问题,而且这些废弃物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如果不对建筑垃圾的产生与处理予以高度的重视和管理,不仅会给国家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循环经济等政策的落实带来不利影响,而且必然会给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阻碍和约束。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我国建筑垃圾实现“四化”管理的必要措施之一,符合四川省产业发展战略、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广阔市场前景。
2.2.2是实现成都市加快城市化进程、发展绿色生态城区的需求
成都市正处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关键历史阶段,旧城改造、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基坑开挖等每年产生的建筑废弃物数量巨大,且不易降解。仅成都市老旧城区改造、地铁开挖渣土等产生的垃圾可达到2500万立方米。然而,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就被运往郊外或城市周边进行简单填埋或露天堆存,对环境保护造成了极大的不利影响。
2014年《成都市绿色建筑行动工作方案》提出高度重视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落实建筑废弃物处理责任制,鼓励因地制宜使用建筑废弃物生产节能建材等;中心城区结合城区改造、建设,创建合适的建筑废弃物分类处理和再生利用模式;近郊区、远郊区结合实际做好建筑废弃物处理、利用。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设立专门的建筑废弃物集中处理基地,最大限度地无害化处理或再生利用。《方案》提出,到2015年,基本实现绿色生态城区、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建筑废弃物不出区(镇)的“零排放”处理,现场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为落实绿色建筑行动工作,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的改善和提高,是成都市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加大力度解决日益严重的城市建筑垃圾污染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建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