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2主要建、构筑物工程
本项目各建筑物、构筑物工程量详见表7-1。
表7-1 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工程
序号 一 1 2 3 4 二 1 2 3 4 三 1 2 3 4 5 6 四 项目名称 总平工程 道路 绿化 围墙 门卫室 生产工程 生产车间 变电所 原料堆场 成品堆场 公用工程 综合办公楼 食堂 宿舍 停车场 浴室 厕所 合计 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工程量 2830 1000 1500 300 30 5530 1500 30 2000 2000 1440 400 100 300 500 100 40 9800
第八章 总图运输与公用辅助工程
8.1总图布置依据
8.1.1总平面布置原则
(1)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布置合理;
(2)认真做好建筑物防火处理,预防火灾发生,合理布置消防设施,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建筑物之间的距离;
(3)认真处理粉尘噪音污染,创造良好工作环境,确保职工身心健康;
(4)合理布置厂内外运输线路,保证人流物流顺畅。
8.1.2总平面布置
总平面布置满足防火、防爆、安全、卫生等有关规范要求,为生产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合理划分界区,力求工艺流程顺畅,工艺管线短捷,方便生产管理。满足经济合理、安全防护、方便运输、绿化环保以及设计规范要求,总平面布局详见图8-1。
图8-1 项目总平面布局
8.1.3场内外运输
原料采用汽车运到原料处理车间,成品(砂、碎石)雇佣社会汽车运输。
8.2公用辅助工程
8.2.1给排水
1、编制依据
(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2、给水 (1)水源
本工程用水外接市政水管网。供水压力为0.3Mpa,水质符合国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可满足本工程生产、生活用水要求。
(2)给水系统
本项目给水系统分为生活、消防给水系统。
生活用水主要为生活间洗浴用水;消防用水主要供建筑物的室内外消防用水。
建议厂区室内消防按规范要求设室内消火栓和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室外消防设地下式消火栓,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m。
消防用水量:消防用水量室内为10L/S,室外为20L/S。 3、排水
排水系统主要为雨水排水系统。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
雨水主要是厂区房间屋面及地面雨水,经管道汇集后与生活废水合流排至市政排水管网。
8.2.2供电
1、依据
(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2)《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4)《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7)《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8)《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供电
(1)本项目采用10kv电源供电,可借用穿过本区域的市政10kv供电主干线,经终端电秆上熔断器等保护后,以电缆架空方式进入变配电室,配置1000千伏安变压器1台。
(2)系统配置:车间电力配电一般采用铜排电缆配电系统。控制柜由车间配电柜供电或者变电室低压开关柜直接供电。重要负荷设自动切换装置,较大容量电机采取软启动方式启动运行。在车间合适位置设必要的取电装置。当电器设备(如按钮、开关等)必须安装在车间内多水潮湿的场所时,应采用密封防水型电器产品,手持电动、移动电器,安装在多水潮湿场所的电器设备均应安装防漏电保护开关。
(3)控制方式:各用电设备采用集中控制或就地控制相结合的方式。
(4)电缆及敷设:电缆线路采取电缆桥架明敖或穿管敷设,加工车间宜采用暗配线,照明配电箱宜暗装。当有吊顶时照明灯具宜采用嵌入式安装,不应采用拉线开关。车间动力与照明配线应采用铜芯塑料护套线或电缆。
(5)防雷及接地保护:本项目建构筑物按三类建构筑物防雷规定设防。接地电阻设计不大于30Ω。所有带电体的金属外壳(如开关柜、柜体、电动机外壳、操作台柜体、电缆外皮等)都进行可靠接地。防雷接地、保护接地及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尽量共用接地网,共用接地网时接地电阻设计不大于4Ω。
(6)照明:车间宜采用局部照明与分区一般照明相结合的照明方式,采用防潮型灯具。整个厂区的照明尽量采用高效、节能的照明灯具,光源以高压钠灯相结合。办公室、宿舍等的照明,一般采用荧光灯。
(7)负荷等级:本工程除配套用房、一般办公用房及库房用电为三级负荷外,其余均为二级负荷。
3、配电与照明 (1)配电
a、对于单台容量较大的负荷或重要负荷采用放射式配电;对一般设备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混合方式配电。
b、对一般的二级负荷采用两路供电回路至配电点自动切换,采用ZRYJV-1kV电缆由配电室沿电缆桥架敷设。
c、对消火栓泵、消防控制室等二级负荷采用双电源供电,供电电缆采用ZN-1kV型,由配电室沿不同路径敷设至配电点,并采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