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公安局
交巡警中队交通视频抓拍项目
招 标 文 件
HAZFCG2009054
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ΟΟ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目 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招标书 第四部分:附件:
1、投标承诺书
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授权声明书 5、开标一览表 6、报价明细表
7、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8、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9、资格证明及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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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安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海安县公安局交巡警中队交通视频抓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符合条件并有相关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前来投标。
招标编号:HAZFCG2009054
一、招标内容
(一)九个交警中队视频抓拍(每个中队一个抓怕席位、两个抓拍点)。 (二)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
(详见招标书)
(三)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到位。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30%的货物价款;全部货物安装并经验收合格支付60%的货物价款;系统正常运行半年后付清余款。
二 、报名登记时间: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决定参与投标,则在2009年12月1日至12月17日上午11:00前(节假日正常休息),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非常重要)传真或送至我中心登记,未登记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报名登记此项目的单位必须与采购单位就系统架构和实现进行沟通。
三、投标时间:2009年12月22日下午1:00-1:5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招标组44号窗口 开标时间:2009年12月22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四、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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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近三年内有同类项目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联系单位
招标单位名称: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江苏省海安县长江中路86号三楼 邮政编码:226600 联系人:苏立珍 0513-88897064 0513-88897063(传真)
开户行:江苏海安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户 名: 海安县财政局结算中心 银行帐号:3206213001241000001317 采购单位名称:海安县公安局
联系人: 杨余田 孙珍荣 88968861 信息发布网站:
http://www.ccgp-jiangsu.gov.cn/ http://zfcg.ha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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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组织的本次招标活动。
2、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条件的生产厂家可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商或以联合方式进行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近三年内有同类项目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技术方案)。
3、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费用。 4、本次招标活动及其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5、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视为接受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6、中标人对本次招标项目未经采购单位和政府采购中心同意不允许投标方中标后将本次招标合同产品分包给其他企业生产供货。
7、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可在采购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8、招标文件只将投标权授予在我中心报名登记此项目的单位,未登记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包括本标书目录所列之全部内容。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作为重大偏差处理。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点,需要招标人进行澄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且不得迟于开标日前5天使招标人收到,招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告知所有报名登记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公布问题的来源。
4、招标截止日15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均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登记此项目的潜在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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