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与政府关系的课题研究报告(4)

2019-03-29 14:15

行业管理权包括行业发展咨询权、行业标准制定权、行业准入许可前置权等。 行业协会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市场信息,了解会员和行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因此,政府在制订行业发展规划时,应事前征求行业协会的意见,没有行业协会参与的行业发展规划,不得制订、发布和执行。

行业标准在构建市场经济秩序中有较重要的地位。行业标准不仅与行业企业、政府有关,也与一般民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由于行业协会熟悉本行业的实际情况,能够把握行业产品质量水平,反映本行业市场的变化,这样,以服务企业和行业为宗旨的行业协会标准能有效提高企业的参与积极性,保障行业协会标准的普遍执行。行业标准制定的程序应该是,先由行业协会制订和试行,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由政府发布。

行业协会了解会员和行业企业的经营情况、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状况,有条件制定企业准入门槛标准,规范企业竞争,提高行业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政府在颁发行业准入许可证时,应征求行业协会的意见,使行业协会拥有行业准入许可前置权,保证市场秩序的有效性。

在授权委托行业协会相关职能时,政府有责任协助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治理机制,避免行业协会的行业垄断与恶性竞争,维护行业企业的合法利益,促进行业科学发展。 3、倡导一元管理体制

考虑到各地市场经济发展水平上的不同,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协会商会法》对行业协会管理体制进行弹性可选择的规定。

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倡导取消双重管理体制,由业务主管单位转为业务指导单位,由民政部门直接负责行业协会的审批、登记和监管工作,政府其他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之内承担其管理职责。在条件不成熟的地区,仍保留双重管理体制,由政府的业务主管单位调整为非政府的业务主管单位(如河北工经联),分散的业务主管单位为集中的业务主管单位,充分发挥非政府的业务主管单位的积极性,减轻民政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压力。

4、加大扶持力度,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和管理制度

政府购买服务和管理是指政府在处理公共事务过程中将原来由政府直接办理的公共事务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在政府监督下由社会组织来完成,确保公共事务办理的质量,在此前提下,通过一定的方式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政府购买服务和管理有利于提高政府管理效率,节约公共资金,调动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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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的积极性。

政府有关部门有必要制定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遵守信息公开、社会招标、契约管理、评估监督等原则。

对于行业协会而言,政府购买服务和管理意味着政府将退出部分的公共事务直接提供服务和管理的领域,发挥行业协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管理,有利于增强行业协会参与公共事务服务和管理的积极性,提高服务和管理质量,增加经费支持,拓展行业协会的活动空间,促进行业协会的有序发展。

政府购买服务和管理是政府与行业协会之间合作关系的具体体现,购买服务和管理的制度应包括购买合同、购买内容、购买方式、购买途径、购买经费、购买评估等方面。购买内容既包括服务购买、管理购买,也包括实质购买和信息购买。

政府通过与行业协会签订购买服务和管理协议,明确购买内容、付款方式和监督手段,使行业协会真正获得购买服务和管理的实惠。

政府部门,尤其是财政部门,应大力支持政府购买服务和管理,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使购买服务和管理落到实处。 5、反映行业需求,建立行业预警制度

如何建立行业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维护产业安全,是摆在我国各个行业面前的现实问题,也是在改革开放条件下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必须要解决的大问题。这不仅是我国产业损害预警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产业预警工作在服务业领域的一次新的尝试与创新。特别是在我国坚持对外开放,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树立开放的经济安全观,建立行业产业预警机制,有利于我国各行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有利于我国企业做大做强,有利于提升我国产业竞争力水平。确立并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是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能之一,但行业协会作为会员和行业企业的代表,高度关注市场行情变化和政府政策导向,制定行业发展战略规划以更好地服务会员和行业。应在更多行业建立预警中心和建立行业预警管理制度,根据严格的预警系统工作制度,遵循标准工作流程,定期收集监测产品数据和行业发展环境评估,通过模型计算和专家综合分析,全面监测产品进出口以及国内产业生产经营等情况,跟踪国际国内贸易等信息,及时预报产业损害警情,编制预警月度报告。使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形成有机一体,确保行业稳定、安全、健康地得到发展。 6、完善行业协会的税收政策

行业协会是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它不以获利为目的,不向会员提供利润分红,在为会员谋取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提供社会公益服务。

政府虽然考虑了包括行业协会在内的社会组织的非营利性,制定了各种税收减免政策,但行业协会仍被视同利润分配的企业,是企业所得税和各种税收的纳税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协会商会法》有关税收政策部分,必须规定以下几个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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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是税收优惠主体的确认制度。通过税收优惠主体确认制度,把行业协会分成不同类别:享受税收优惠的行业协会和不享受税收优惠的行业协会;享受全部税收优惠的行业协会和享受部分税收优惠的行业协会。税收优惠主体必须经过有关机关的审批,如税务部门的确认。审批机关对批准享受全部或部分税收优惠的行业协会进行定期的检查审核,以便确认行业协会的非营利性,对不符合非营利性的行业协会应当坚决撤销税收优惠主体,以避免一些行业协会假借非营利组织的名义从事营利活动。

二是对行业协会免征所得税、营业税与增值税。为了使税收优惠主体的行业协会获取更多的资金服务于社会事务,应当允许行业协会在一定的范围内从事与非营利事业并不相关的经营活动,只要这些经营活动的所得不是组织的主要收入来源,而且这些经营活动所得将用于拓展非营利事业。

三是对行业协会的非公益性支出征收支出税。行业协会的支出分为公益性支出与非公益性支出。公益性支出是指为开展业务活动以实现行业协会宗旨而发生的资金损耗费;非公益性支出是其他方面发生的资金损耗费。公益性支出应当在行业协会支出中占较大比率,而非公益性支出则应该被控制在较少的比率内。为了促进行业协会实现行业管理和行业服务的使命,将收入与所得尽可能多地用于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中,有必要对行业协会的非公益性支出征收支出税。

四是对向行业协会捐赠的单位与个人给予所得税优惠。为了鼓励社会支持行业协会的发展,促进行业协会在建构市场经济秩序中的积极作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向作为税收优惠主体的行业协会捐赠时,应当给予其所得税优惠,即允许捐赠人交纳所得税时按照一定标准将捐赠款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当然,税务部门也有必要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税收监管,强化财务管理,督促行业协会披露财务状况,防止减免税政策的滥用。

主 要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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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ometexnet.com/Committee/Article.aspx?ThisID=113&ClassID=43338。 25、“对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税收政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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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aw.http://www.wodefanwen.com//pages/chinalawinfo/2/42/8b4df6d278ac881def0acfbd94994601_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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