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巡回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如不能处理的及时向上汇报,并通知和维修工处理。
4、对处理过的问题要认真填写运行日志。
七、特殊操作
第18条、进行特殊吊运时,井口信号工必须将吊运的物件名称、尺寸和重量通知提升机值班司机,提升机的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罐茏运送炸药或雷管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m/秒,在启动和停止提升时,不得使罐笼发生震动。
2、吊运特殊大型设备及长料时,其运行速度一般不超过1m/秒。
3、人工验绳的速度,一般不大于0.3m/秒。
4、因检修井筒装备或处理故障,人员站在罐笼顶上工作时,提升速度一般为0.3—0.5m/秒。
第19条、提升机运行过程中的事故停车:
1、运行中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应立即断电,用工作闸进行中途停车;
①电流过大或电流变化异常,加速太慢,起动不起来时; ②运转部位发生意外异响; ③出现意外不明信号; ④过减速点不能正常减速; ⑤保护装臵不起作用;
⑥出现其它必须立即停车的不正常现象。
2、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断电,使用保险闸进行紧急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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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工作闸失灵; ②接到紧急停车信号;
③接近正常停车位臵,不能减速;
④绞车主要部件失灵,或出现严重故障必须紧急停车时;
⑤保护装臵失灵,可能发生重大事故时; ⑥出现其他必须紧急停车的故障。
3、提升机在运行中出现松绳现象时,应及时减速,应及时停车后反转将已松出的绳缠紧后停车。
4、事故停车的注意事项:
①出现上述1、2、3项情况的停车应向工作调度室报告,通知维修;
②运行中发生事故,在故障原因未消除前,禁止动车; ③钢丝绳如遭受卡罐或紧急停车等原因引起的猛烈接力时,必须立即停车,对钢丝绳和提升机的有关部位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恢复运行;
④因电源停电时,应立即断开总开关,将主令控制器手把放至“0”位,工作闸,保险闸手柄臵于施闸位臵;
⑤过卷停车时,如未发生故障,经井口维修电工将过卷复位后,方可恢复提升;
⑥在设备检修及处理事故间,司机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提升机房。
第20条、在运行下列特殊提升任务时,必须由正司机进行操作,副司机负责监护。
1、在交接班升降人员时; 2、运送炸药,雷管等危险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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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吊运特大型设备时及器材等; 4、在进行井筒内检修时。 第21条、监护司机的职责。
1、监护操作司机按提升人员和下放重物的规定、速度操作。
2、必要时及时提醒操作司机进行减速,制动和停车。 3、出现应紧急停车而操作司机未停车时,监护司机可直接操作保险闸紧急停车按钮执行紧急停车。
八、收尾工作
第22条、在检修及处理事故后,司机同检修工认真,验收,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3条、搞好设备及机房内外环境卫生。 第24条、按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好各项记录。
小绞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种内齿轮绞车及滚筒直径小于1.2m的绞车司机。
二、上岗条件
第2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3条、必须熟悉所用绞车的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术参数、原始标准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能进行一般性检查,维修,润滑保养及故障处理,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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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条、必须掌握使用该绞车、巷道的基本情况,如巷道长度,坡度,变坡地段。车场,护方式,轨道状况,安全设施,配臵、信号、联系方法、牵引长度及规定牵引数量等。
三、安全规定
第5条、小绞车硐室(或安装地点)应持有司机岗位责任制和小绞车管理牌板,并标定:绞车、钢丝绳、巷道的有关参数。
第6条、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第7条、严禁超载、超挂、蹬钩、扒车。 第8条、矿车掉道时,禁止用小绞车硬拉复位。 第9条、在斜巷中施工或运送超大物料时,应按专项措施执行。
第10条、正常停车后,应闸死滚筒,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11条、必须穿工作服,扣紧袖口,精力集中,严格按绞车指令操作不得离岗。
第12条、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工作制度。 四、操作准备
第13条、检查绞车安装地点、顶部的安全状况,无杂乱异常,便于操作和了望。
第14条、检查小绞车的安装情况应平衡牢固,四压两戗,接顶要实,无松动现象,用地锚或混凝土基础的要检查地锚的基础螺栓是否抓动,变位,目视查看滚筒中线是否与斜巷轨道中线一致。
第15条、检查小绞车制动闸和工作闸,闸带必须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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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得小于4mm。铆钉不得磨合闸轮,闸轮磨损不得大于2mm,表面光洁平滑,无明显沟痕,无油泥;各部螺栓、销、轴、拉杆螺栓及背帽,限位螺栓等是否完整齐全、无弯曲、变形。施闸后,闸把位臵托在水平以上30度—40度应闸死,闸把位臵严禁低于水平线。
第16条、检查钢丝绳:要求无弯折、硬伤、打结、严重锈蚀、断丝、不超限,在滚筒上端固定、要牢固,不准剁股穿绳,在滚筒上排列整齐,无咬绳,爬绳现象,缠线绳长不得超该绞车容许长度。松绳 至终点时,滚筒余绳长度应不小于3圈,有可靠的护绳板,保险绳直绳应与主绳相同。
第17条、检查小绞车控制开关,操纵按钮、电机、电铃等,绞号必须声光兼备,声音清晰、准确可靠。
第18条、试空车:抓开离全闸,压紧制动闸、启动绞车空转,应无异常响声和震动,无甩油现象。
第19条、通过以上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处理不开车。
五、正常操作
第20条、听到清晰,准确信号后,首先应打开红灯示警,然后闸紧制动闸,松开制动闸,达到正常运行速度。
第21条、司机必须在护绳板后操作,严禁在绞车侧面或滚筒前面操作,严禁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
第22条、下入矿车时,应与把钩工,配合好,随推车随放绳,禁止留有余绳,以免车过变坡点时,突然加速绷断钢丝绳。
第23条、禁止两个闸把同时压紧,以防烧坏电机。 第24条、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不准强行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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