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非洲以外国家向达尔富尔地区派出的第一支维和部队。他们在艰难复杂的环境里,用青春诠释着中国维护世界和平的决心,用奉献浇灌着美丽的和平之花。
自2003年2月苏丹达尔富尔地区爆发武装冲突以来,中国政府和国际社会一道为化解危机作出了不懈努力。中国是最明确推动联合国、非盟和苏丹政府“三方机制”的国家和坚持平衡推动维和行动和政治进程“双轨战略”的国家。中国在达尔富尔问题上发挥的积极建设性作用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
在当代世界,中国不仅率先提出了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理念,而且以积极的、负责任的实际行动践行着这一理念。不争的事实是,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国际知名人士开始热议 “中国的贡献”,关于中国在地区和全球事务中发挥重要建设性作用的话语频频出现于各类会议、论坛和媒体中。
推动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力量
就中国在国际社会中所发挥的重要“建设性作用”而言,至少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坚持自己的原则立场,致力于解决现有的矛盾冲突和各类争端,合理、规范地运用国际社会公认的制度、规则来发展自己、保护自己,为自身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二是着眼长远,提升自我话语的国际认同,积极参与国际各种规则的制订,主动承担相应的国际义务,以负责任的大国身份参与改革和完善现行国际制度和各种运行机制的工作,推动地区和全球的和平、合作与发展,推动构建和谐世界。
中国之所以能够在国际社会中发挥重要建设性作用,是基于我们和平发展的宝贵经验。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已经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目标的第一步和第二步,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在此基础上,中国人民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发展环境,我们的发展不会妨碍任何人,也不会威胁任何人。中国的繁荣发展是推动人类和平与发展事业重要的积极因素。
中国之所以能够在国际社会中发挥重要建设性作用,缘于我们对世界经济的贡献和国际影响力的不断提升。中国的发展繁荣带动了周边及各贸易伙伴国家与地区的繁荣复苏,中国对外贸易的扩大提高了贸易伙伴国家和地区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2001年以来,中国为相关国家和地区创造了约1000万个就业机会,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强有力引擎。近些年来,中国经济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10%,对国际贸易增长的贡献率超过12%。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提高,世界最发达的几个国家在对世界经济贸易、财政金融政策、汇率等领域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制订有关游戏规则时,都无法忽略中国因素。法国《世界报》2008年1月4日发表题为《如果没有中国,我们该怎么办》的文章指出,“中国经济取得的重大成就给世界经济带来了活力”。
中国之所以能够在国际社会中发挥重要建设性作用,还在于中国在联合国的重要地位。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方面的作用,是其他任何国际组织或国家集团所无法替代的。中国重视并努力维护联合国的核心地位和安理会的权威。作为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中国充分意识到自己所肩负的重大国际责任。中国积极支持并参加联合国及其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精神开展的各项工作,在联合国的各个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建设性作用。中国主张从《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出发,在民主、公正、客观、平衡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联合国及安理会进行必要合理的改革,以增强其效率和有效性。
中国之所以能够在国际社会中发挥重要建设性作用,关键在于始终如一地坚持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坚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依靠自己的力量,同各国友好相处,不容许任何国家和集团损害我国的尊严、主权、独立和安全;坚持从我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对于一切国际事务,都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来决定自己的立场和政策,不屈从于任何外来压力;坚持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国家间关系的基本准则,不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异同决定国家关系的亲疏。 国际事务的积极参与者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和人民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加强与世界各国的联系和交往,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以实际行动在世界上发挥着重要建设性作用。中国同主要大国建立了不同形式的伙伴关系,已成为维护大国关系稳定的重要力量。中国视大国关系为“关键”。中美两国关系总体稳定发展,战略经济对话和战略对话机制取得积极成果,在朝核等重大国际地区问题上保持有效磋商与协调;中俄两国加强在国际事务中的合作,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提高到新水平;中欧相互之间的吸引力增加,全面合作日益深化;中日双方近年来就构筑“基于共同战略利益的互惠关系”达成了共识,致力于发展长期稳定、睦邻友好的双边关系。中国影响力的增强,不仅提高了自己在大国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而且已成为主要大国借重的对象。
中国积极推进同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已成为周边国家的好邻居、好伙伴。“远亲不如近邻”。周边外交在我国外交全局中始终占有重要位置。我国是世界上拥有邻国最多的国家之一,陆地边界2.2万多公里,海岸线1.8万多公里,直接接壤邻国就有14个。中国视周边外交为“首要”,本着“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方针,通过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东盟(10+1)合作、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积极推进双边和区域合作,共同营造了和平稳定、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地区环境,促进了共同繁荣。
中国致力于同广大发展中国家深化传统友谊,扩大务实合作,已成为发展中国家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是我国对外政策的基本立足点。在新形势下,中国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关切增多,在推动国际秩序朝着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方面有着共同的利益和追求。中国认真落实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迄今已向120多个国家和区域组织提供了2000多个援助项目,已累计对49个不发达国家免除到期政府债务374笔。中非合作论坛、中阿合作论坛等,成为新时期中国加强与发展中国家集体对话与合作的成功尝试。
中国积极参与多边事务,承担相应国际义务,已成为国际体系的积极参与者和贡献者。迄今为止,中国已签署了300多个国际公约,参加了130多个国际组织,并在军备控制、贸易投资等国际机制中扮演重要角色。有了中国的参与,许多国际热点问题呈现出积极的发展变化态势。譬如:2007年10月举行的第六轮朝核问题六方会谈第二阶段会议取得了重大进展,通过了《落实共同声明第二阶段行动》的共同文件。朝鲜关闭宁边核设施并对其核设施加以“去功能化”,朝鲜半岛向无核化目标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中国积极参与维和行动,已成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积极力量。迄今为止,中国共参与22项联合国维和行动,累计派出维和人员上万人次,现正在执行维和任务的有1900多人,是联合国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中派出维和人员最多的国家。中国自1990年首次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以来,累计新建、修复道路7300多公里,桥梁200多座,排除地雷及各类未爆炸物7600多枚,运送人员12万多人次、物资26万多吨,接诊病人3.6万多人次。先后有3名军官和5名士兵在执行维和任务中牺牲。中国政府履行义务,积极应对全球变暖等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问题的负责任一员。2007年6月,中国正式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胡锦涛主席在2007年6月出席八国集团同发展中国家领导人对话会议及发展中五国领导人会晤时,全面深入地阐述了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等问题上的立场,显示了中国积极的、建设性和负责任的态度。中国主张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框架内,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加强国际协作,努力形成世界各国在协力保护环境中共同发展、在优化环境中持续繁荣的良好局面。2007年12月,标志着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一座新里程碑——“巴厘岛路线图”孕育出台,中国为绘成“巴厘岛路线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中国创造性地与一些国家互办 “文化年”、“国家年”活动,成为推动世界文化和谐的创造者和建设者。继2003年至2005年中法互办“文化年”
后,“文化年”、“国家年”已成为中国对外交流领域的热门词汇,如“俄罗斯年”、“中印友好年”、“意大利年”、“中韩交流年”、“西班牙年”、“中希文化年”等等。这些活动,既为中国人近观外国文化提供了很好的机会,又是外国人了解中国文化的有效途径,“中国红”更是成为对象国的流行元素。“文化年”、“国家年”活动不仅涉及文学艺术、教育、科技、广播电视、图书出版、青年、体育、民族、宗教、建筑、环保、旅游等领域,也与政治、经贸等领域紧密相连,为提升国家之间的全面合作关系搭建了新平台、增添了新动力。 努力推进和谐世界建设
在世界多极化不可逆转、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革命加速推进的世界大势下,中国的前途命运日益紧密地同世界的前途命运联系在一起。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人民将继续同各国人民一道,为实现人类的美好理想而不懈努力。
中国将始终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恪守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政策宗旨。不管国际风云如何变幻,中国都将始终不渝地走和平发展道路,在国际事务中秉持公道、伸张正义,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不干涉别国内部事务,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反对各种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在国际事务中提倡和贯彻民主原则,共同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
中国将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始终不渝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加强相互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均衡、普惠、共赢方向发展。继续以自己的发展促进地区和世界的发展,扩大同各方利益的汇合点,在实现本国发展的同时兼顾对方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正当关切;继续按照通行的国际经贸规则,扩大市场准入,依法保护合作者权益。支持完善国际贸易体制,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通过磋商协作妥善处理经贸摩擦。决不做损人利己、以邻为壑的事情。
中国将加强中华文明与世界不同文明间的交流,不断增进了解,相互包容、相互借鉴、求同存异、取长补短,尊重世界多样性,共同促进人类文明繁荣进步。倡导开放和兼容并蓄的文明观,尊重和维护世界文明多样性和发展模式多样化,与不同文明和谐共处。既积极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向世界展示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又以更加开阔的视野和博大的胸怀对待他国文化,积极吸收、借鉴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优秀文明成果,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辐射力。通过文化交流带动世界各国间的全方位合作与发展。
中国将同世界各国进一步加深互信、加强对话与合作,坚持用和平方式而不是战争手段解决国际争端,共同维护世界和平稳定。倡导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主张摒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心态;互相尊重对方的安全利益,实现共同安全;建立公平、有效的集体安全机制,以和平方式,通过协商、谈判解决国际争端或冲突;加强合作,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继续与相关地区、国家务实合作,积极参与合作解决各类安全问题,致力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热点问题,为地区和平、安全和稳定以及世界的发展发挥独特的建设性作用。
中国的发展进步离不开世界,世界的繁荣稳定也离不开中国。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中国,一定能够为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不断为党的肌体注入新的活力 ——为什么要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2008年4月12日,济南市中区七东社区举行党员大会。经过公推直选,社区全体党员投票选出了社区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及党总支委员,这是近年来各地推进党内民主实践的一个缩影。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强调要建立健全党代表大会代表履行职责的制度和机制,保障党代表大会代表的各项权利,充分发挥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作用。从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的民主实践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建立健全党代表任期制的决策,表明了我们党对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的领导的坚定决心和积极探索,必将进一步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和团结统一,使我们党永葆先进性。
党内民主是党的活力之源
一个政党要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必然要顺应潮流、与时俱进。作为有着7300余万名党员、350多万个基层组织的中国共产党,如何让每一个成员的创新活力充分迸发?怎样才能不断巩固党组织的团结统一?党内民主是根本保证。党内民主,是全体党员在党内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和政治制度,是指全体党员有权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决定和处理党内一切事务。发展党内民主是党的性质所决定的,是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党的重要特征,也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这对于建设一个充满生机的政党,对于发展人民民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民主带来团结统一。民主意味着平等。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平等权利,是防止一言堂和独断专行的最有效途径。保障党员在党内表达不同意见的权利,让党员广泛参与党内决策,讲真话、讲心里话,在平等讨论中求同存异、达成共识,这样才会有自觉的纪律,才能带来真正的团结统一,才能将发展党内民主的成果转化为统一的思想、统一的行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民主带来创新活力。发展党内民主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激发党的创新活力,为实现党的路线、纲领和目标而团结奋斗。中国共产党是被历史证明了的具有旺盛生命力的政党,但是这种生命力的保持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如果党不能与时俱进,不能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抵御风险的能力就会大大降低,党的生命力就会受到威胁。党员是党的细胞,只有细胞活跃,党的肌体才有活力。星多天空亮,人多智慧广。充分发展党内民主,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党内形成解放思想、畅所欲言、生动活泼、开拓创新、团结奋进的局面,保证党的事业蓬勃发展。
民主带来科学决策。民主意味着集思广益。只有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和民主决策程序,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才能集中正确的意见,形成科学决策。党内民主也是纠正党组织决策失误的有力武器。充分发展党内民主是保证党不犯错误、少犯错误最重要的预防机制。有了这种机制,如果决策出现偏差和失误也能够及时得到纠正。
民主带来优良作风。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命。优良的党风是党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做好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保证,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形成良好的党风,必须坚持和发展党内民主。党内民主制度的健全和民主氛围的形成,能够给党员在党的各项工作中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提供更为广阔的舞台。 党内民主建设的新进展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我们党把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作为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一项根本性任务,坚持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的原则,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了一系列新进展。
党内民主建设理论取得重要成果。根据党内民主发展出现的新情况,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要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这一系列新观点充分反映了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新要求,体现了广大党员干部对发展党内民主的新期盼,为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指明了方向。 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有了长足进步。民主需要制度作保障。近年来,党内民主不断完善,日益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施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适当扩大党内差额选举的比例和范围。例如,十七大代表选举,差额比例一般都超过了15%,比十六大时增加了5个百分点,扩大了选举人的选择范围,在推荐提名阶段也普遍做到了差额推荐。
党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逐步提高。中央政治局带头执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广泛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各地、各部门和民主党派等各方面的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广泛实行听证、公示等制度,集思广益,集中民智,使决策既符合客观实际,又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对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实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使决策更加科学化。
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更加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已经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考察预告、任前公示、试用期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重要干部等制度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比以前更加透明,干部考察更加全面深入。近年来,江苏、云南、四川、重庆、吉林等地在干部选拔上进行了“公推公选”、“公推直选”、“公推差选”、“差额直选”等改革试点,探索了一些积极可行的做法。
党内民主监督的有效性不断增强。中央把党内监督的重点明确为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为开展党内民主监督提供了根本依据。近年来,中央和省一级党委陆续建立并实施巡视制度。各级党组织把民主生活会作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重要形式,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的作用,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进一步健全,使领导干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领域更加广泛、重点更加突出、操作更加具体。 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我们党80多年的奋斗历史,同时也是不断探索和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历史。党的发展历程反复证明,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什么时候党内民主得到较好发扬,党的事业就兴旺发达,即使出现问题,也能及时得到纠正;什么时候党内民主受到削弱和破坏,党就会走弯路,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意义重大,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广大党员积极性的发挥和党群干群关系以及人民民主建设。
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党员是党的主体,是党内的主人,在党内当家作主。党员基本权利涉及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等方面。只有这些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才能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但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地方党员的这些权利并没有得到切实维护和保障。因此,必须建立操作性强、完备有效的制度体系和运作机制,确保党员各项权利得到真正落实,确保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得到有力惩处。 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党的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和监督机关,有权讨论和决定党内一切重大问题。要确立党的代表大会的权威地位,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探索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建立代表提案制度,完善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办法,完善党的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从机制上理顺和规范全委会和常委会的关系,充分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党内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完善选举制度,首先需要健全选举程序,逐步扩大差额选举的比例和范围,完善差额选举办法。同时,有步骤地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的范围,加强对选举的监督。改进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介绍办法,使选举人对候选人有更多更切实的了解。农村基层党组织普遍采用“两推一选”和“公推直选”等办法,效果较好,有进一步完善推广的空间。
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之外的党务工作、党内活动,包括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党内事务和组织活动的重要事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滥用权力的腐败现象的事项等等,都应对党员公开,以保障党员的知情权、选举权、参与决策权和监督权。当前,要在试点中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程序、制度等方面作进一步探索,逐步建立起符合实际的党务公开的运行机制和制度保障。
坚持民主和集中相统一的原则。我们党实行的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民主是正确集中的前提和基础,集中是民主的必然要求和归宿。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既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防止个人专断;又要加强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统一思想认识,保持步调一致,防止出现极端民主化倾向。
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民主与监督紧密相连,没有有效的党内监督,就不可能有健全的党内民主。完善的监督制度,也是各种腐败的天敌和克星。要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和派驻、诫勉谈话、经济责任审计、询问、质询和问责、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制度。如何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等问题,都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取得经验,不断完善。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随着党内民主旋律的唱响,党内民主春风的劲吹,党的肌体活力日益增强,必将更好地把党建设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