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生产工艺说明
2.1工艺流程图 溶剂树脂 色料助剂
搅拌 混合 半产品 研磨分散 产品 包装 出厂 2.2工艺说明
该项目技术是由法人代表XXXXXXXXX先生负责从国外引进技术和先进设备,生产产品长期销往欧美、日本及中国台湾地区,受到客户的普遍认可与赞誉。
整个生产工艺非常简单:
1、 按客户的需要而定配比将树脂、溶剂、助剂、色料放入搅拌桶; 2、 在搅拌机充分搅拌混合即成为半成品;
3、 将半产品在三滚研磨机研磨分散(反复多次)充分,即得成品; 4、 将成品包装入瓶或桶; 5、 仓库储存和出厂。
11
第三章 评价方法选择和评价程序
3.1评价目的
本评价项目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等法规要求,对XXXXXXXXX有限公司生产装置进行的安全现状评价。
安全现状评价是针对某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总体或局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现状进行的安全评价,是对在用的生产装置、设备、设施、贮存、运输及安全管理状况进行的一种综合性安全评价。它根据政府有关法规的规定或是根据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的管理要求进行的。
安全现状评价是在系统生命周期内的生产运行期,通过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及其危险度的评价,查找该系统生产运行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判定其危险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使系统在生产运行期内的安全风险控制在安全、合理的程度内。
3.2评价范围
根据XXXXXXXXX有限公司提供的安全现状评价资料及与XXXXXXXXX签定的评价委托书等有关文件,本安全现状评价范围如下:
(1)网版印墨生产装置;
(2)与生产装置相关的原料、产品的贮存与运输;
(3)与生产装置配套的相关工程设施,包括供电、仓储等设施; (4)与生产过程相关的基础管理、现场管理。
本生产装置所涉及的环境保护、消防、危险化学品运输等方面的内容,
12
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认可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消防和运输方面等文件为准。
3.3评价依据
本评价依据相关的法规、技术文件、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 3.3.1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理》(2002年,国务院令第344号);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2年,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 (4)《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管二字[2003]38号);
(5)《安全评价通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安监管技装字[2003]37号); (6)关于印发《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的通知(安监管规划字[2004]36号);
(7)《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01年8月,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81号令);
(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九届全国人大通过);
(9)《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2002年5月12日公布);
(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373号令,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11)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通知(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12)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安监管危化字[2004]127号) 3.3.2有关文件依据
(1)XXXXXXXXX有限公司提供的生产装置系统安全现状评价有关资料;
13
(2)XXXXXXXXX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
(3)XXXXXXXXX有限公司与XXXXXXXXX签订的安全现状评价委托书。 3.3.3本评价采用的主要规程、技术规范和标准 (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修改版); (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 (4)《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6)《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7)《有毒作业分级》(GB12331-90);
(8)《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部发[1995]56号);
(9)《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颁发[1999]154号); (1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
(11)《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HG20660-2000);
(1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总则》(GB50160-92)(2001版); (13)《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14)《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 (15)《噪声作业分级》(LD80-95); (16)《安全色》(GB2893-82);
(17)《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 (18)《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号规定》(GB16483-2000); (19)《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2002) (20)《毒害品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1999); (21)《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
14
3.4评价方法选择
确定采用安全评价方法的论述详见附件1。 本评价报告选择的主要评价方法有: (1)预先危险性分析; (2)危险度评价法; (3)格雷厄姆——金尼法;
(4)道化学公司的“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 (5)安全检查表法; 3.5评价单元划分 评价单元的概述见附件1。
本评价报告根据评价方法的需要,对评价单元进行了如下的划分: (1)在预先危险性分析中,将整个生产装置系统作为一个评价单元,再根据危险、有害因素的伤害形式的不同,将其划分为若干个子评价单元,如:火灾、触电、机械伤害等。并评价其发生条件、事故后果、危险等级等。
(2)在“危险度评价法”中,将生产装置各工序作为评价单元,并根据其物质、容量及操作条件的不同进行危险度评价,以确定其危险度等级。
(3)在“格雷厄姆——金尼法”中,将生产装置各工序作业及通用检修等各类作业作为评价单元,并根据其作业特点的不同分别评价其危险等级,并进行评价小结。
(4)在安全检查表中,将整个生产装置系统划分安全管理制度、现场管理、设备、及危险化学品仓库等单元,然后逐一对其进行检查,并提出有关整改建议。
(5)对危险程度较高的设备单元,用道化法做进一步的定量分析评价,评价其固有危险性及等级,并得出事故预测结果。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