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制定促进经济增长的财政政策,包括积极合理的投资政策来引导各方面的投资,积极合理的财政税收政策来促进消费需求和运用财政政策促进要素的配置效率与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
④稳定物价的财政政策,以避免和抑制实际经济生活中的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
⑤通过优化资源配置的财政政策分配工具来影响和调控整个社会“生产什么”和“怎样生产”。
⑥通过宏观财政政策和分配工具来影响和调控“为谁生产”,即生产成果的最终归属。
⑦运用财政政策和分配工具促进对外出口,并根据不同情况,对出口商品实行减、退税制度,对某些商品(一般是农产品)给予一定的补贴。
2.
(1)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配合调控的方式:
①“双松”政策,即松的财政政策和松的货币政策。 ②“双紧”政策,即紧的财政政策与紧的货币政策。 ③紧的财政政策与松的货币政策。 ④松的财政政策和紧的货币政策。 (2)各种搭配组合各有什么作用?
①“双松”政策实际上就是一种扩张性的政策,其目的就是要扩大社会总需求。这种“双松”政策的配合运用,一般是在经济萧条时期。在此时期,社会总需求严重不足,利用这种政策配合,可以扩大就业,刺激经济增长。但“双松”政策也可能诱发通货膨胀,给经济稳定增长和社会安定带来负面影响。
②“双紧”政策实际上就是一种紧缩性的政策,其目的就是要抑制社会总需求膨胀和通货膨胀。这种“双紧”政策的配合运用,一般是在通货膨胀时期。在此时期,社会总需求膨胀,经济过热,利用这种政策配合,可以有效地抑制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缓解通货膨胀。但“双紧”政策也可能会导致经济停滞,使经济陷入萧条状态。
③这种“一紧一松”的政策配合的效应是在控制通货膨胀的同时,保持适度的经济增长。这种政策组合的运用,一般是经济从萧条时期转入到高涨时期。
④这种“一松一紧”的政策配合的效应是在保持经济适度稳定增长的同时,避免出现过高的通货膨胀。这种政策组合的运用,一般是在经济从高涨时期转向衰退。
26
第六章 税收原理
一、单项选择题
1.①2.② 3.③ 4.③ 5.④6.③ 7.②8.①③9.③10.① 二、多项选择题
1.①②④2.①③3.①③④⑤4.①②③⑤5.①②③④⑤6. ①③④ 三、名词解释题
1.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预定标准集中一部分社会产品形成的特定分配关系。
2.税收负担指整个社会或单个纳税人(个人和法人)实际承受的税款。 3.税收转嫁也可称为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主要以改变价格的方式,将其应纳税款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转移给他人负担的过程。
4.税收制度是国家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办法的总称,是国家向纳税人征税的法律依据和工作规程。
5.起征点是对课税对象确定的征税起点。达到起征点的,按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6.免征额是在课税对象中预先确定的免于征税的数额,即无论课税对象数额大小,都可以按规定扣除等量数额的课税对象免于征税。
7.税制结构是指由若干个不同性质和作用的税种而形成的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税收体系。
四、简答题 1.
①商品的供给和需求弹性。
②征税商品的市场结构,是完全竞争市场还是不完全竞争市场。 ③税收的具体形式。 2.
①经济发展水平。一般来说,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对公共服务的要求就越大,可供公共部门分配的资源也越多,宏观税负水平就可能越高。
②政府职能范围。政府职能范围实际上反映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或公共产品的规模。这在根本上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但是另一方面,政府职能范围也要受历史、文化等非经济因素的影响。
③政府融资结构。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税收在政府收入中的比重越大,宏观税负水平就可能越高。
④税制和其他因素。一个充分、有弹性、经济相融性较好的税收制度,有利于保持可持续的宏观税负水平。此外,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税务机关的征管水平等,也会对宏观税负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3.
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减税免税;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和违章处理。其中,纳税人、课税对象和税率是构成税收制度的最基本要素。
27
第七章 流转税
一、单项选择题
1.④2.① 3.① 4.① 二、多项选择题 1.①②④2.①②③④ 三、名词解释题
1.流转税是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对象征收的各种税的总称。 2.增值税是以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及不动产和提供应税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税。
3.消费税以某些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四、简答题
1.生产型、收入型、消费型。
2.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具有征收的广泛性、具有税收中性、 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实行价外税制度
28
第八章 所得税
一、单项选择题
1. ①2. ④ 3. ① 4.① 二、多项选择题
1.①②2.③④3. ①②③④ 三、名词解释题
1.所得税以各种所得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各税的总称。 2.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所得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四、简答题 四、简答题
1.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 2.①工资、薪金所得;
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③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④劳务报酬所得; ⑤稿酬所得;
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⑧财产租赁所得; ⑨财产转让所得; ⑩偶然所得;
⑾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