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分包单位表
拟定的分包单位名称 拟分包的分部(项)工程数量及其工作量 分包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比例(%) 完成同类工程的施工经历 拟配备主要人员的情况 拟配备的主要施工机械 法人代表 资质等级 财务状况 1. 营业执照号码、经营范围等; 其 他 2. …… 注:任何分包均须填写本表,投标及工程实施期间一般不得主动提出和进行本分包计划之外的分包;无分包计划的,在“拟定的分包人名称”一栏填写“无”。
分包协议意向书(若有)
注:申请人如有分包计划,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应提供分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业绩材料以及分包的工作量; 2、 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
验;
3、 如有分包计划应提交分包协议,协议书格式由双方具体商定,分包协议应附入申
请文件中。
表9 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队伍资历表
队伍名称 拟在本合同工程中 承担的工作内容 人员数量 队伍来源 组织机构及概况 (队伍形成、现状及下设班组情况等) 经历 (何时参加何项目承担何工作) 目前在建项目名称 承担工程内容 可以撤离日期 业主名 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注: 1、“队伍名称”一栏中应填写申请人直属或申请人子公司直属的成建制的分公司、施工队名称; 2、“队伍来源”一栏中应填写拟投入的施工队伍投入到本项目之前所在的项目名称或地点。 3、“人员数量”一栏中应填写各施工队伍拟投入的人员数量。
申请人拟投入本合同段人员组织机构框图
申请人与其他单位资产关联、隶属关系框图
注:
1、 本框图用于表示申请人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或具有直接管
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之间的隶属关联情况。申请人如对关联、隶属企业情况隐瞒不报,将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而予以查处。 2、 本框图须提供涉及申请人利益关系的所有资产关联情况,应在本
框图内明确显示申请人的投资人、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