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方式,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基本形成“两型”农业发展模式和“两型”新农村。
10.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全省农业区域布局,加快构建农业主体功能区。着力实施新增粮食产能工程,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运用现代科技和先进生产方式改造提升水稻、棉花、柑橘、油茶、畜禽、茶叶等传统支柱产业,推进农业生产的基地化、标准化、良种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提高农产品产出率、优质率。积极发展以杂交水稻种子为重点的种苗产业。推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特色农业、休闲农业、城市农业和外向型农业。集中力量创建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县市区,积极培育现代经营主体,推行现代经营模式,提高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以培育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大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为重点,以构建现代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基地为载体,以整合提升农产品品牌为突破口,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振兴计划,发展农产品加工集群,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
11.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抓好重大水利枢纽和水利工程建设,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塘清淤扩容和灌区配套改造,完善小微型水利设施,提高防洪减灾、雨洪资源利
用和水资源调配能力。严格保护耕地,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后备耕地资源,确保补划基本农田质量,重点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整合支农资金,突出支农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构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骨干企业为龙头、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和流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农技推广、金融信贷、农业保险、信息服务、农产品质量监管、优质农产品认证等综合服务体系。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一批特色、专业的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进一步发挥农村信用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健全农业信用担保机制,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建立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继续抓好林权制度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要求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
12. 促进农民增收。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实施力度,落实农业补贴和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收入。充分发挥小城镇对农民就业增收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快发展城乡服务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工资性收入。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整合农村劳动力培训资源,创新农村职业教育模式,加快培育职业化新型农民与产业工人,提高农民增收致富能力。扩大劳
务输出,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扎实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加大扶贫投入,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促进欠发达地区农民增收。
13. 全面提高乡村规划建设水平。按照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乡村规划为龙头,以村庄整治建设为重点,以农民集中居住为导向,全面提高乡村规划建设水平。切实加强乡村布局规划,按照适度集聚、节约土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乡村居民点的布局和数量。严格执行乡村规划,抓好村容村貌治理,引导乡村工业合理布局。着力开展农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清洁能源工程建设,突出抓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公路和沼气建设,加快农村危房改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覆盖面,因地制宜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发展
加强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序推进农民工转化为城镇居民,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乡互促共进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14. 构建新型城镇体系。按照布局合理、集约高效、功能完善、生态友好、定位明确的原则,加速构建以长株潭为核心、环长株潭城市群(“3+5”)为重点、市州中心城市为骨干、县城和中心镇为节点、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体系。坚持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完善城市功能区划,做大市州中心城市和省际边界地区中心城市;努力破解制约县城和中心镇发展的制度瓶颈,着力增强县城和中心镇的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建成一批高品质、特色型的精品小城镇。
15. 加强城镇建设和管理。高起点高标准抓好城镇规划设计和建设。强化规划约束,预防和治理“城市病”。完善城镇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革,加强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镇绿地建设和保护力度,推广绿色建筑,加强城镇无障碍建设。大力保护城镇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遗产,保持城镇特色风貌,提升城镇品位和魅力。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规范市场秩序,抑制投机需求。加大政策支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增加中低收入者住房供给。
16. 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统筹城乡发展,加快转变城乡二元结构,大力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的一体化,加快形成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户籍限制特别是中小城市
和城镇的落户政策,促进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转化为城镇居民。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建立健全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问题的体制机制。
五、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数字湖南
把推进信息化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坚持以信息化支撑和促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加快形成信息产业跨越式发展、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渗透和融合、信息化水平全面提高的新局面。
17.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筹规划、集约建设、资源共享、保障安全的要求,加强新一代信息骨干网、公共服务平台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确保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软件产业基地国际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云计算和物联网。加快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基地建设。推进“呼叫中心”、“数据中心”、“灾备中心”等高标准、广覆盖的公共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服务平台。推进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城市等试点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