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交通运输一线执法人员培训﹒有效治超工作培训参考资料(讲义)
全省交通运输一线执法人员培训班
有效治超工作培训参考资料
(讲 义)
今天,和大家一起共同研究治超管理问题。主要讲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什么是超限超载,二是为什么要治理超限超载,三是怎么治理超限超载,四是治理超限超载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什么叫超限超载
(一)所谓超限超载,包括超限和超载两个方面
所谓超限,是指货运车辆的车货外形尺寸、轴载质量或者总质量三者之一超过国家限定的标准或者交通标志标明的限载、限高、限长、限宽标准。比如3轴车辆,车货总重限定的标准为30吨,如车货总重超过了30吨的话,就属于超限,车货总重55吨以上的也属于超限,是相对于公路的承受能力而言。
所谓超载,是指货运车辆载运货物的重量超过了车辆核定载重量。比如,车辆《行驶证》核定的载重量是10吨,但车辆装载货物的重量超过了10吨的话,就属于超载,是相对于车辆的承载能力而言。
治理超限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公路桥梁,防止早期破坏,延长使用寿命,保障公路桥梁安全畅通。治理超载的根本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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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行车安全,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保护公路桥梁。
治理超限和超载,虽然二者概念和内容有所区别,但根本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保护公路、保障安全,所以我们应该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协作,共同治理好超限超载。
(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1.2004年4月和8月,交通部会同公安部等部委先后两次发出通知,明确在三年集中治理期间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既不能超过下列第①至⑤种情形规定的超限标准,又不能超过下列第⑥种情形规定的超载标准。
①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②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③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④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⑤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⑥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
2.2009年9月,交通运输部又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运输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527号),对超限认定标准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要求在新的认定标准出台之前,继续执行集中治理期间的标准。
二、为什么要治理超限超载
治理超限超载,是因为超限超载的危害巨大,严重损害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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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公路运输市场秩序,必须加强治理,严厉打击。其危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超限超载严重损毁公路桥梁。国内外研究结果表明:车辆轴载质量与公路破坏之间呈“四次方法则”,即车辆轴载质量超限一倍,就是标准的两倍,对公路的损坏就要扩大为2的4次方,计16倍,也就是说,一辆超限1倍的车辆行驶1次,相当于不超限车辆行驶16次;车主超限运输每赢利1元钱,给公路造成的损失将达到100元。据调查统计,公路正常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8—10年,由于超限超载车辆的碾压,使用年限大多为4—5年,不得不提前大修,这就是广为社会公众诟病的“今年建、明年修,年年建、年年修”现象的症结所在;如2009年4月12日,漯河市一辆总重达260吨的重型拖挂货车行驶到107国道澧河大桥时,造成桥梁坍塌,挂车掉入水中。特别是2011年4月9日,两辆超限货车(合计290吨)驶上郑州中州大道京广铁路大桥,将大桥承重梁轧断,严重危及桥下京广铁路的安全,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此外,我省每年因车辆超限超载导致增加危桥50—60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据统计测算,2010年至2012年3年内,我省干线公路投入养护资金高达78.4亿元,其中70%左右是因超限超载所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5亿元。另外,危桥改造投资高达21.5亿,改造危桥1059座,其中75%是由于超限超载引发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亿元。另据有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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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测算,我省包括高速、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每年因超限超载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60多亿元,超限超载已成为公路的“第一杀手”。
(二)超限超载严重危及公共交通安全。大型运输车辆特别是一些改装车辆,仅仅通过更换高压轮胎、加厚悬挂钢板、加高车厢档板等措施实现超限超载运输,其操纵、制动、动力和传动系统仍保持出厂配置,经过长期超负荷运转,车辆的制动性能和操纵稳定性迅速下降,车辆部件出现疲劳损坏,如轮胎变形爆胎,制动距离延长或失灵,转向器出现轻飘、摆振、抖动、阻滞,车架变形,半轴断裂等,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据有关部门调查统计,交通事故的70%是由车辆超限超载引起的,50%的群死群伤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2010至2012年三年间,我省因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多达420起,死亡259人,受伤451人;如2012年4月23日,一辆车号为豫A8979的超限超载车辆与相向行驶的中型客车正面相撞,造成3人当场死亡,11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720多万元。另外2002年以来,我省因超限车辆恶性闯岗造成9名治超执法人员牺牲、100多人受伤。
(三)车辆超限超载严重扰乱公路运输市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少数承运人受利益驱动,为攫取货源,获得竞争优势,采取降低运价方式,然后再通过恶意超限超载来保证运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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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而将其在运输市场竞争的损失转嫁到公路这一公共设施上,这使得超限超载运输成了压价竞争的筹码。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干扰了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将低迷的运输价格引向持续偏离均衡价格的深渊。这一现象严重损害了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使其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使得货运市场进入超限超载-运价越低-越是超限超载的恶性循环,整个市场充斥着以损害国家利益为手段的短期行为,通过超限超载形成赚取不当利润。超限超载运输行为逐步陷入了恶性循环的怪圈,造成了各种运输方式内部及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竞争加剧,畸形发展。
三、怎么治理超限超载
怎么治理超限超载,必须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和要求开展工作。随着治超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国及我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治超法律法规,对我们开展治超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既明确了治超责任,也赋予了一定的权力,我们必须正确地运用好赋予的权力,依法行政,依法开展治超工作。
(一)法律法规对治超的有关规定及赋予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593号)、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00年第2号部令)、《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省人民政府2013年第154号令)、交通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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