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抓好中心区域及接收乡镇污水管网的日常维护、疏通工作,确保污水管网正常运行,并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主管网系统(4分)。有一项发生差错扣1分。
5、继续推进全区各镇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完成d300以上主管网100公里(8分)。未完成视情扣分。
6、制订各镇污水收集支管网建设计划,督促各乡镇完成污水支管网建设任务(5分)。计划未制订不得分,督促任务有一项未完成视情扣分。
7、做好排水许可管理,资料完善(4分)。有一项发生差错扣1分。
8、做好污水专项资金申报工作(4分)。未完成视情扣分。 9、做好乡镇污水厂工程建设、提标改造工作(4分)。未完成视情扣分。
10、做好节水型社会相关试点工作(4分)。未完成视情扣分。
11、完成排水管理处、大禹公司建章立制和规范运行工作(5分)。未完成不得分。
12、做好乡镇污水处理工程的收购和管理工作(5分)。有一项未完成不得分。
13、及时完成局安排的其它任务(4分)。有一项未完成扣1分。
工程管理科职责工作考核内容(60分)
1、指导全区排灌站机电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工作,保证灌前和汛前排涝泵站设备的完好率不低于98%。重点抓好抗排总队、四浜站、城区防洪工程泵站等中型排涝设备的检修(5分)。发现一次未及时完成扣1分。
2、做好本年度新建(70泵以下)、翻建工程的规划、设计审核和有关施工技术指导工作(4分)。有一项未完成扣1分。做好电灌站春修备灌工作,并做好新建、改建站所需机电设备的征订工作(5分)。发生一次未及时征订的扣1分。
3、抓好和参与新、翻建24寸以上泵站机电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的指导工作(5分)。在土建工程完成情况下,因科室原因造成安装不及时而影响灌排的发生一次扣1分。
4、加强对省级骨干水利工程和全区直属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监督维修养护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指导水利站加强镇村级泵站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5分)。指导未及时有一次扣1分。
5、监督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绿化的长效管护工作(4分)。有一项未完成扣1分。
6、做好全区河道长效管护工作,严格检查、督查和考核,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5分)。未按要求完成的有一项扣1分。
7、督促各直属单位、水利站对所管设备全面建档(5分)。有一个单位未建档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8、完成郑陆四浜站的移交工作(5分)。因科室原因未完成不得分。
9、建立湖泊管理制度(4分)。未完成不得分。 10、做好全区镇村河道长效管护工作的业务辅导、检查督查和考核工作(5分)。未按要求完成的有一次扣1分。
11、做好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数字化考评的工作(4分)。对城考办下发的整改通知,未及时整改的,有一项扣1分。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4分)。发生一项未完成扣1分。
防汛办公室职责工作考核内容(60分)
1、承办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汛情、旱情、灾情、工情动态,做好日常分析、调度和组织协调工作,做好防汛指挥系统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等工作(5分)。有一项工作未落实扣2分。
2、做好3月20日召开的全区防汛工作会议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并在会议结束后每10~15天出一份防汛简报(6分)。有一项未完成不得分。
3、结合本年度冬春水利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拟定和下达防汛急办工程计划,并督促做好落实工作(5分)。计划未下达有一项扣2分,未落实有一项扣2分。
4、组织开展水利工程汛前安全大检查和防汛物资检查,并及时上报检查情况(5分)。未及时完成不得分。
5、及时绘制全区险工隐患示意图(4分)。未及时完成不得分。
6、汛前完成防汛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和防汛通讯录的修订编印工作,并即时上报市防汛办(4分)。未及时完成不得分。 7、落实防汛责任制要求,督促抗排队做好防汛抗旱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4分)。未及时完成不得分。
8、负责河库防洪工程,度汛应急工程、水毁工程和重点河道、塘坝的清障计划的审批并监督实施,督促做好清除行洪障碍(4分)。有一项未完成扣2分。
9、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入梅、台风、风暴潮动向,全力做好防汛防旱、防台风、排涝等各项工作(5分)。有一项未及时做好扣3分。
10、对汛前大检查查出的险工隐患制订解决的办法,并组织一次集体会商,将汛后检查情况发至各责任单位并要求及时处理(6分)。未及时完成不得分。
11、组织开展防汛抗旱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并及时上报检查情况总结(4分)。未及时完成不得分。
12、做好本年度的技术资料收集装订和归档工作(4分)。未完成有一项扣1分。
13、及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4分)。有一项未完成扣1分。
计划财务科职责工作考核内容(60分)
一、财务管理(40分) 1、加强完善经济责任制考核。
编制机关、事业单位的年度收支计划,对局属事业单位继续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制订经济责任制),上交结算和奖金测算、审核及兑现工作(6分)。有一项未完成扣1分。
2、加强完善内审监督制度。
完成局直属单位内审检查工作以及水利站规费征收、上交、使用情况及票据专项检查工作,全年不少于12个单位(6分),完不成按比例扣分。完成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和审计以及小农水拨付、使用情况检查(6分)。有一项未完成扣1分。
3、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搞好日常财务管理和服务工作(4分)。发现一次违纪或监督不严不得分。
4、组织本科人员进行政治和业务等规章制度学习,全年不少于10次(3分)。每缺一次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