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化解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构筑良性运转机制
防范区乡财政风险,事关区乡经济可持续发展、区域经济和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要根据区乡财政和经济的具体实际,在科学创新和标本兼治的基础上确立风险防范的正确思路,尤其是把化解债务作为考核干部任期目标和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鉴于区乡债务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并由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因此化解债务也应采取多管齐下、分类分批、综合治理。一是根据预算编制、预算审批、预算执行相分离的原则,在改革现行预算会计制度的基础上,以权责发生制为依据,编制财政风险预算和还本付息计划,建立严格的政府债务预算编制、审批制度和一套科学的监控预警机制。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风险因素,预留风险准备金,从而确保债务项目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政府债务负担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结合地方实际制定财政风险控制指标,建立政府举债听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和上级审批制度。并在分清债务性质、挤出债务水分、遏制债务再生的基础上建立债务管理档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债务化解方案。三是在控制增量、消化存量、化解风险的基础上,对措施有力、工作到位、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对作风拖沓、措施不当、无明显效果的进行处罚,从而建立起结构优化、规模适度、功能合理、良性运转的债务管理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