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必须充分发挥导向作用,准确工作定位。院领导班子作为全院的领导核心,要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想大事,议大事,抓大事。这就要求自己一定适时提出近期或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及时发现倾向性的问题,考虑改进动议,并与班子成员分头开展调研,最后由集体制订方案,将工作重心始终投注于重大事项,切实强化领导班子的核心领导作用。坚持这一原则,法院工作获益匪浅。如今年我们集中精力在全区各乡镇村街创办了44个“民事调解室”;在14个法庭设立了“和解调解室”;在院机关创办了“司法服务中心”;定期召开“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等事关全局的事项,有力推动了全院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第三,必须充分搞好工作协调,维护团结统一。领导班子的团结协作对法院工作至关重要。院长对此负有重要责任。在维护班子团结方面,我认为要做好三点。一是平等待人,真诚尊重。珍惜与班子成员合作的机会,努力与大家建立一种和谐融洽的同志关系。二是分工合作,责权明晰。按照班子成员的特点,结合工作经历,明确每个成员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责,有职有权,心情舒畅。三是主动补台,勇担责任。对班子成员有了成绩要充分肯定,有了困难要鼎力相助,有了缺点要诚恳批评,出现失误要及时补正,并主动承担相应责任。事实表明,区法院的工作之所以得到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党组核心领导作用的发挥至关重要。
三、抓队伍,在提升干警整体素质上下功夫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在当今新的时代条件下,应该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一重要论断,不但适用于党和国家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同样适应于基层法院的司法实践活动。换言之,法院各项工作目标的最终实现,归根结底取决于不断提升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因此,要实现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和谐司法能力的工作目标,作为院长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牢固树立人才是实现“公正与效率”之本的观念,采取积极措施,千方百计提升干警的整体素质。
一要坚持选贤任能。邓小平同志指出:“善于发现人才,团结人才,使用人才,是领导者成熟的主要标志之一”。一直以来,我院党组注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注重培养高素质人才。目前,法律院校毕业的大本生占到了在编干警的21%,人员老化、知识老化、技能弱化的现象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二是注重年青干部的合理使用。目前,我院现任中层干部和司职审判长、执行长的业务骨干,大多数为青年干部,他们的工作业绩表明,青年干部大有作为。三是注重各尽其能,用人所长。院党组一贯坚持唯才是用的原则,不论是理论型、知识型的法官,还是经验型、实务型的法官,不论是年轻有为的后起之秀,还是历经磨砺的识途老马,都是法院工作需要的人才,只要踏实敬业,都有施展空间。现职中层干部中,既有临近退休年龄仍挂帅出征的老同志,又有年轻有为后来居上的新领导。
二要注重拔尖人才培养。我院每年都选送一批法官参加最高法院、市高院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审判业务能力;适时组织中层干部和全体干警外出学习考察,开阔眼界,激发工作干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院文化活动,健康体魄,增进团结,使干警真正感到自己是法院的主人,感受到法院大家庭的温暖。
三要严格司法监督。在院领导与干警的关系上,坚持以人为本,竭力做到生活上关心,工作上放手,作风上严管。为此,我在抓干警队伍的思想、作风、纪律建设上不敢有丝毫懈怠,努力做到机制健全,约束有力,监管到位。去年以来,我院制定了《法院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违反行为规范处理程序》、《岗位目标量化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和《案件质量问题处理办法》等项规章制度,保证了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坚持诫勉谈话、警诫明示制度,并注重通过信访投诉、特邀监督员反馈以及公民旁听意见等多种渠道,对干警的工作作风、业外活动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约束,发现问题,从严处理,绝不护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