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建树良好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培养公众对法官的信任,是司法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条件。针对当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法官形象不佳、公信度不高的情况,院党组审时度势,在树形象、求公信上动脑筋,想对策,并取得成效。一是落实诉讼便民。在立案庭、审判法庭区等处设置了各种便民服务设施,制定《文明接待用语规定》等,对来电来访接待进行规范,切实方便群众参加诉讼。同时印制各类案件“诉讼指南”、“举证须知”等资料,供来访者阅读,加强对群众的诉讼指导。二是开展司法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等,确保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三是改进审判作风。由院领导牵头,成立了6个庭审观摩小组,随机抽案,对干警仪表、开庭时间、庭审作风、法言法语、驾驭庭审能力等情况现场观摩,庭后讲评,定期通报,使庭审规范化得到较好落实。认真处理有关干警审判作风方面“冷、硬、横、推”等问题,耐心做好判中释明和判后释法工作,努力做到亲民、便民、护民、利民,树立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
其四,践行司法为民,提高服务质量。司法为民宗旨要求我们必须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有潜力可挖的地方做起。为此,应从源头上梳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大力完善流程管理系统,建立院长、庭长、承办法官三级审限预警体系,强化审限延长审批和对延期审理案件分级督办制度,并积极推进繁简分流、简易民事案件速裁、刑事普通程序简化审等等措施,促使我院的审判效率得到新的提高。二是狠抓控防不放松。成立院长任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信访接待制度》,建立信访台帐,明确信访责任人,院长定期听取案情汇报,督导办理进度。三是排查矛盾经常性。把矛盾排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每逢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期来临,提早部署,先由承办法官对所有审结的和正在审判、执行的案件全面梳理,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漏一案一人,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前做好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