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令不畅。一些部门单位和干部,对于已无利的政策暗中抵制,歪曲执行,变相设卡,致使优化经济环境的政策得不到落实。近年来,我县加大治理“四乱”力度,有的部门单位却不理解、不支持、不合作、明拖暗抗、消极抵制。据统计,目前,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部门还有85个,收费单位459个,收费项目1004个,其中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667个。在现有的收费项目中,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21个,自立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17个,继续执行已经明令取消废止的项目13个,利用行业垄断地位强制服务,搭车收费的7个,以保证金、抵押金、赞助、集资等形式变相收费的11个。问卷调查表明,63%的人认为,“税费负担过重”是当前我县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00年,全县各单位收费金额达9505万元,73%的乡镇财政靠收费来弥补收入的不足。去年,经县政府把关,乡镇和县直部门112个收费申请被撤销,78个收费项目被中止,减轻社会负担3007.5万元。
二是政出多门。一些部门单位,特别是中央、省市直管单位,从本部门本单位利益出发,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红头文件当做“尚方宝剑”,政出多门,各行其是。据一外商反映,一个建设项目从立项、征地、建筑到房地产设施管理,到交有关职能部门盖30多个章,交50多项费,所交费用将近占总投资的30%。为了协调与政府部门的关系,很多企业要花上60%左右的精力。彼得堡大酒店等规模较大的民营、私营企业,聘请从政府部门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同志担任副总经理,专门协调与政府部门的关系。由于政出多门,多方伸手,加重了企业负担,部分企业出现了“税费倒挂”的现象。在我县桃洪镇落户的福建华侨机砖厂,去年缴纳国税2.52万元,地税1.2516万元,而一年内有19个部门25次上门收取各种费用共计14.6337万元,所交税收仅占税费总额的20.29%。有的直管单位,一味强调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严重脱离实际收费,大大超出了企业的承受能力。当前,税务部门每年向一般纳税人收取1万元的税务代理费,工商部门向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每年收取2000元的“个私会员费”,技监、矿管和环保部门每年以高于20%的幅度增加收费,电力部门强行收取550元/度的电力增容费,群众反映较大。石门水泥厂反映,矿管部门按照上级的文件,以30元/立米石头的标准收取矿产资源费,企业无法承担。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先后有香港怡福公司等5家资金投入较大的外资企业,因为税费负担过重、无利可图等原因迁出我县,近400家本地工商户远“嫁”他乡。
三是以权谋私。有的干部个人私欲膨胀,索拿卡要,争创“灰色收入”,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近5年来,全县查处违纪违法案件559起,处分549人,其中经济案件占78.4%。去年,全县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2个,涉及金额2.98亿元,查出各各违纪违规资金1042.9万元,涉及各级干部330名,2人被立案查处。有的干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不办事”,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问卷调查表明,投资者在经商开店办厂过程中,遇到干部以权谋私的情况,“征收税费不开票”占11%,“执法人员要求请客吃、玩、报销发票或利用职权消费不付款”的占26.7%,“以检查抽样为名带走整瓶酒、整条烟或整件组装商品”的占3.9%,“索要回扣”的占23%,“强迫购买附属商品”的占4.2%。滩头企业站反映,该镇造纸厂每台纸机年交纳税费3-4万元,但税务部门开了税票的不到50%,其余的大多开白水条子收费或转为非税收入。其中一家纸厂去年向税务部门交税3.2万元,开税票收税只有1.5万元,其余1.7万元成为了“服务费”和“税务代理费”。去年,技监部门对滩头镇19家造纸厂下了停产整顿通知书,收了每个厂8000元“整顿费”后,锅炉不经整顿自然“合格”。2001年3月13日,县地税局一干部在国税稽查局一副局长的陪同下,硬性要“国平摩托车行”店主将一进价为4880元的摩托车卖给自己,并要店主出钱上好车辆牌照,遭到店主的严辞拒绝。之后的三个月内,这两个干部伙同其他一些税务干部,对该店进行了十余次“稽查”,店老板四处找人说情,耗费7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