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要科学、准确地做好价格鉴证工作。县级物价部门价格鉴证工作是为民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不论是政府安排、单位委托还是群众要求,都要本着既科学合理,又为百姓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每一件价格鉴证工作。
(二)执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我们要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物价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着感情和责任,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一是服务政府决策。围绕“优化环境、促进全市经济跨越发展”,全面清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非企业组织收费,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已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等政策的落实。凡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调整,我们都要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充分考虑低收入阶层的承受能力,及时向政府提出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是推行阳光执法。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站等多种方式,将服务内容、程序、时限、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全部向社会公开,增强政策透明度。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落实对外公开承诺,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的意见,解决工作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三是加强重点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紧紧抓住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卫生、教育、电信、房地产和物业管理等价格和收费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和收费问题。在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检查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两点:即要变事后检查为事前提醒、告诫,要通过召开政策通报会、违法行为告诫会等形式,及时与经营者进行沟通,提前预防、阻止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要转变重处罚的思想观念,区分轻重,对事关群众利益的、社会影响较大的价格和收费检查,能退还的坚决退还,对一些重点单位、屡查不改的要坚决从重处罚。要严肃查处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价格欺诈、价格垄断、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保护企业和广大群众的价格合法权益。同时,要高度重视抓好价格举报工作,做消费者的保护神。
三、加强对“物价工作为民生”活动的组织领导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物价局要建立和完善“物价工作为民生”活动领导小组,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间既要有分工又要有配合。
2、加强上下沟通和工作协调。各级物价部门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物价工作的领导、关心和支持。市局要加强对下级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全市整体工作的推进。同时,“物价工作为民生”活动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物价部门要同有关部门密切协同,搞好协调,齐抓共管,增强活动的效果。
3、统筹兼顾,摆布好各项工作。市县两级物价部门要把“物价工作为民生”活动与“双百兴企”和“321利农”工程、“价格诚信建设”、“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价格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正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在工作中要重点突出,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要学会弹钢琴,要有大局意识和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一是抓学习。要加强物价干部职工对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以及外出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学习的自觉性和运用政策法规处理问题的能力。二是抓制度建设。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积极推行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错案追究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对每一位工作人员的职责要进行明确、细化,确保各项价格执法的合理性、准确性、适当性,提高工作透明度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防止违法行政、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徇私执法、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三是抓硬件建设。坚持以信息化推动执法水平的提升,改善自动化办公条件,创建物价网站,建立物价管理信息化应用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充分发挥价格信息网络优势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价格政策和信息支持,提高物价干部职工为民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