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整体推进,全面达标阶段(2007年3月~5月)。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大会,总结前段创建工作,部署今后创建任务,落实《××市2007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推进方案》,进一步明确各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及各单位的创建任务和责任分工,依据《标准》对管辖的单位实行地毯式的排查,找出差距,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务求达标。在创建工作中,要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工作与“四化一畅”工作相结合,与老城区改造相结合,与滨洲铁路沿线综合治理相结合,与生态城市建设相结合,与居住小区改造相结合,并做到统一规划,同时施工,提高综合效益。
第二阶段:申请调研,重点提高阶段(2007年5月~6月)。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指标全部达标的基础上,经省爱卫会推荐,请全国爱卫会进行暗访调研。暗访调研通过后,根据暗访组提出的指导意见进行为期两个月的整改,全面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第三阶段:技术评估,巩固成果阶段(2007年9月~10月)。整改工作完成后,全国爱卫会将在一个月之内组织专家组对创建工作进行技术评估。按《办法》要求,技术评估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和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评估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结果。技术评估通过后,根据技术评估意见组提出的指导意见进行为期两个月的整改。
第四阶段:考核鉴定,社会公示阶段(2007年11月~12月)。技术评估和整改过后,全国爱卫会将在一个月之内组织专家组对我市进行考核鉴定。鉴定通过后,还将在新闻媒体上公示两周。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组织保障。
首先要加强领导。充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力量。在原有14个单项督导的基础上,组建综合督导推进、宣传报道资料和综合协调三个组,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日常工作。三个组的人员分别抽调各市级医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境护保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房产管理局和建设局各单位懂业务、善协调、会管理的科级干部,被抽调人员要脱离原单位集中办公。各单位要顾全大局,全力支持。同时,各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和高新技术产业高新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做好各项承办工作。其次要纳入日程。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抓好落实。三是加大投入。要根据创建工作需要,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和创建办工作经费。
(二)通力协作,形成创建合力。
各区政府要实行划片包干的办法,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做到横向管理到边,不留死面。各职能部门要发动全局力量,创建责任落实到人、到科室,做到纵向管理到底,不留死角。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创建工作技术指导的优势作用,加强指导和培训,督促创建工作。各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创建任务,落实创建责任、细化分工,量化管理,做到不漏项目、不漏点位、全方位覆盖。各单位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决不允许出现推诿、扯皮、拆台的现象,一经发现,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通报全市。
(三)深入宣传,营造创建氛围。
要利用各种手段,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尽人皆知。根据《标准》的要求,各市级媒体要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日报报业集团要在《××日报》的《健康园地》和《××晚报》的《卫生周刊》上开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刊,市广播电视局要充分利用××电视台和××人民广播电台的《健康××》栏目,加强创建工作的宣传,引导创建,规范创建。各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单位也要利用厨窗、板报、标语等形式,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工作。各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创建动态》或《创建简报》及时通报创建工作情况。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大正反典型宣传力度,宣传创建工作的正面典型,发挥引导示范作用;曝光创建工作的反面典型,起到警示督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