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八)不得有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十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兼任其他企业的任何职务,履行保守公司商业机密和不竞争承诺。
第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董事会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情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尚未结束,擅自离职致使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财务总监的职权
第十九条 财务总监受控股股东的委派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二)参与制定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监督检查公司内部各部门及公司资本运作和财务状况;
(三)参与审定公司经营的重大计划、方案,包括年度财务预(决)
算方案、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基建和技改方案、筹资融资计划等;
(四)参与公司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贷款担保等重大决策活动;
(五)对董事会批准的重大经营计划、方案和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六)定期向董事会、监事会及母公司报告公司的资产和经济效益情况;
(七)监督检查公司的合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可进行延伸检查,并有权向董事会、监事会或法定代表人提出审计建议。
第二十条 财务总监对控股股东和公司董事会负责,接受控股股东和公司的双重管理。
第二十条 财务总监对公司董事会负责,接受公司的管理。
第六章 总经理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制度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总经理办公议会由总经理或委托副总经理主持。
(一) 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包括总经理办公会、经济活动分析会,每月召开1次,临时会议在处理应急情况下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可邀请董事长到会指导。
(二)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根据需要也可通知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三) 董事会秘书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秘书因故不能列席会议,应当指定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四)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的意见。
(五)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由总经理提出主导决策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以备督查。
(六)收集议题、通知会议、承办会务及会议记录、纪要等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
(一)拟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方案;
(二)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建议方案;
(四)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决定公司职工工资、福利和奖惩方案;
(六)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七)根据董事会决议事项,研究制订公司经营管理实施方案;
(八)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公司投资计划,研究实施董事会授权额度内的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