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方案,在董事会授权的额度计划内,研究决定公司贷款事项;
(十)决定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总经理工作报告;
(十一)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研究决定法人财产的处置和固定资产的购置;
(十二)研究决定公司总经理助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十三)其它需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的议题一经形成决议,即由总经理组织全体经营班子成员贯彻落实,责成副总经理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或督办,负责实施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商务活动计划,进行分解落实,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报告制度
(一)总经理每半年以工作报告方式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一次,报告的内容包括当期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经营管理取得的主要业绩和面临的主要困难及其解决措施;制度建设、资源配置、风险控制等以及下期的重点工作计划。
(二)董事会或者监事会认为必要时,总经理应按照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报告工作。
(三)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均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内向董事会直接报告:
1、涉及刑事诉讼时;
2、成为到期债务未能清偿的民事诉讼被告时;
3、被行政监察部门或纪检检察机关立案调查时。
第二十五条 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的工作程序
(一)重大投资管理(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工作程序:
总经理主持公司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的投资计划,并建立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制度。在确定投资项目时,由公司相关部门将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等有关资料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报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按《南京医药集团化财务管理办法》的授权限额内批准实施。总经理负责组织落实项目招投标和项目建设工作。项目竣工后,严格按国家规定和项目合同进行验收,并进行项目决算审计。
(二)人事管理工作程序:
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用。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分管工作,由总经理确定。公司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应先由公司有关方面进行考评提出意见,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由总经理任免。公司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实行“职位说明书”、“年度目标经济责任书”和“关键业绩指标考核”的制度,并根据考评结果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任免进行管理。
(三)财务管理工作程序:
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逐级审批,所有费用均按预算额度执行,预算外费用由公司专门研究解决。
(四)对业务合同管理、业务流程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由经营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工作制度并执行。
第七章 总经理的考核与激励约束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的考核指标
(一)销售收入;
(二)实现利润或净利润;
(三)应收帐款周转天数、应收帐款帐龄结构、应收帐款总额控制;
(四)存货周转天数;
(五)主要产品质量及产销率(工业企业);
(六)董事会决定的其他经济指标和管理工作指标。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对总经理实行年薪制,对总经理的绩效评价是确定总经理薪酬以及其他激励的依据。总经理的薪酬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报控股股东备案,经绩效考核后予以兑现。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总经理进行绩效考核,报董事会批准实施。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向董事会述职,主要方式为提交总经理工作报告。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到期离任或在任期内发生调离、辞职、解聘等情形之一时,需进行经济责任制审计或离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