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负责”、“谁留住谁负责”的原则,以“三地”为重点,扩大流动人口法制教育覆盖面。一是以施工地为重点,强化承建制用工单位履行法制教育的职责,将职业技术劳动纪律等各种培训与法律法规培训相结合;二是以经商地为重点,强化市场管理部门的责任,在管理服务中开展经常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三是以居住地为重点,强化各,挥供服务中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各村委会的责任,建立工作网络,组织开展对本辖区散居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以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为重点,加强农村法制教育
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广泛开展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不断增强村民自治和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有机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加大对农村普法资金投入,通过电影普法、文艺普法、法律咨询、法律集市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农村普法效果。有计划地开展对农村“两委”成员法制教育轮训工作,定期举办村民法制讲座,及时宣传国家法治建设的进步和基本法律法规。
四、工作步骤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
1、2006年为启动阶段,各村、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长、厂矿长为副组长,各部门参加的普法领导小组,制定普法方案,健全各项措施,落实普法宣传员,按居住片分组落实负责人,党员宣传骨干包户,使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2、2007年到2009年为实施阶段,各村、各单位要按照乡普法规划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创新,不断改进,树立典型,推广普法经验。
3、2010年为总结验收阶段,各村、各单位要按乡普法规划确定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本村、本单位进行自检,向普法领导小组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调运转
我乡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一把手”工程,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的思想基础地位,把普法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并成立乡普法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乡长任常务副组长,成员为各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科,主任由社会事务科科长兼任。
党委宣传部和社会事务科具体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对各村、各单位进行宣传、指导、检查,明确责任、力争圆满完成普法任务。
2、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定期会议、重点对象法制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建立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建立公务员考试制度等学法制度,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制,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成果,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探索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机制,逐步形成工作检查监督与社会调查相结合的科学考核评估制度,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年度检查评估与五年总结验收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开展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优工作。
3、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利用、融入、渗透各种现代传媒资源,发挥一切具有宣传教育职能的部门优势,占领一切可以占领的宣传阵地,开展社会法制宣传,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在我乡主要路段和公共场所,设置法制宣传栏、公益广告牌等设施,运用文字、图片、录像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加强教育基地建设,利用学校设施,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加强文艺阵地建设,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作品,宣传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服务阵地建设,鼓励和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社区、农村,设立法律咨询点,为公民提供及时、快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