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乡机关选派各职能科室人员组建一支法制宣传队,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提高综合素质能力,负责全乡的法制教育宣传、培训工作;各村、各单位要选派3–5名法制教育积极分子担任法制教育宣传员,负责本地区的法制教育工作;每个村民小组和企业班组设置1–2名法制教育讲解员,负责村民小组或企业班组的法制教育工作。另外,乡班子成员分别确定自己的联系村,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同时,根据本乡的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目标,提出要求,选择方法,不断探索法制宣传的新路,使普法工作迈向新的台阶。
附件:××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名单
××乡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