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质押背书的法律效力反思——基于立法论与解释论的双重(9)
1970-01-01 08:00
[21] 李遐桢:《票据质押三论》,载《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熊丙万:《论票据质押背书的效力——〈票据法〉与〈物权法〉之间立法冲突的协调》,载《当代法学》2009年第4期。
[22] 于莹:《论票据质押的设立与效力》,载《法学评论》2009年第1期。
[23] 徐晓:《论票据质押的权利担保与物的担保的二元性》,载《当代法学》2006年第6期。
[24] 傅鼎生:《票据行为无因性二题》,载《法学》2005年第12期。
[25] 钟青:《权利质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71页。
[26] 吴庆宝:《票据诉讼原理与判例》,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第305-307页。
[27] 吴庆宝:《票据诉讼原理与判例》,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第313-314页。
[28] 在合同法理论中,合同的效力未定也称为“未决的不生效”。参见韩世远:《合同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77页。
[29] 史尚宽:《物权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01页;钟青:《权利质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74页。
[30] 这主要是指票据的外观解释原则、客观解释原则和有效解释原则。参见刘心稳:《票据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7页。
[31] [德]鲍尔/施蒂尔纳:《德国物权法》(下册),申卫星、王洪亮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747页。
[32] [法]伊夫·居荣:《法国商法》(第1卷),罗结珍、赵海峰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795页;钟青:《权利质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22-23页。
[33] [日]前田庸:《手形法?小切手法》,有斐阁1999年版,第388页,转引自钟青:《权利质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68页。
[34] 区分运用一般债权证券、特别债权证券这两个概念并设置不同法律规则的立法例,如《澳门商法典》。参见赵秉志总编:《澳门商法典》,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03-321页。
[35] 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360页;熊丙万:《论票据质押背书的效力——〈票据法〉与〈物权法〉之间立法冲突的协调》,载《当代法学》2009年第4期。
[36] 赖源河主编:《商事法争议问题研究》,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版,第199-206页;史尚宽:《物权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99页;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下册),台北三民书局2007年版,第290页。
[37] 如《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公约》第19条、《法国商法典》第91条、《德国民法典》第1292条及《德国票据法》第19、77条、《瑞士民法典》第901条、《荷兰民法典》第3编第236条。
[38] 李国光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吉林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58页。
[39] 胡开忠:《权利质权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36页。
[40] 吴庆宝:《票据诉讼原理与判例》,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第3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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