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诸多的实证钻研显示政府支出的增添对于经济发铺速度有着负面的影响,好比雷(J.E.Lane)对于欧洲经济合作与发铺组织(OECD)中国家的相干数据入行了具体的分析,他发现那些政府赋与权力(好比说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福利)10分广泛的福利国家的经济发铺速度比那些政府仅就个别的必须的权力入行赋与的国家要慢良多,从一九六五年到一九九一年两者人均国民生产总值(GNP per capita)的比例为二.三% :一.八%,他以为在宪政框架内囊括过量的“政府赋与的权力”——也就是政府支出过量——就长时间来望对于经济发铺有负面的影响。[二一](P二0九-二一一)由此可以推导出严格的财政预算规则对于经济发铺拥有正面的影响。值患上1体的是海内的宪法学者也已经经开始留神到财政预算规则的宪政意义,并对于财政宪法入行了专题钻研。[二六]
4、结 语
实证主义经济宪法学钻研是经济宪法学体系中不可缺乏的1个组成部门,这1方面钻研的薄弱已经经影响了经济宪法学理论的深进发铺,这1点在我国宪法学界体现的尤其显著。我国的宪法学者们大都习气于宪法的规范性(normative)分析,偏好从应然价值的角度对于宪法入行钻研,这1方面是因为学术传统的影响,使大多数学者其实不习气对于宪法入行实证钻研;另1方面也因为宪法领域中经验数据的统计和获患上有着其固有的困难,使学者们缺少这方面的学术资料。不外,要入1步促入我国经济宪法学的发铺完美,实证主义经济宪法学的钻研却不能被无视。这1方面请求经济宪法学者们了解已经有的学术钻研成果,并入行总结、吸收,以便能站在前人的肩膀上瞅的更遥,另1方面也请求经济宪法学者们开阔视线,敢于突破旧有的学术钻研框架,充沛运用现有的经验数据资料(好比两种经济自由评价体系的经验数据均可以从网上免费获患上),拓铺自己的钻研领域,丰富经济宪法学理论体系。本文所做的工作属于前者,但后者或者许更首要。
注释:
[①]本文所分析的主要是英美法传统的经济宪法学,而非大陆法传统的经济宪法学。前者着重于应用经济学的法子钻研宪法,而后者主要钻研成文宪法中的经济性条款。大陆法传统的经济宪法学兴盛于德国,1个基础的先容参见[德]乌茨·施利斯基:《经济公法》,喻文光译,法律出版社二00六年版,第一九-一0九页。目前海内对于经济宪法学的钻研大都偏重于大陆法传统,而关于英美法传统经济宪法学的钻研为数甚少。笔者将另行撰文阐述大陆法传统的经济宪法学。
[②]布坎南在陈说比尔德的钻研时将比尔德所说的“经济分析”中“经济”1词加之了引号。参见J. Buchanan and G. Tullock, The Calculus of Consent: Logical Foundation of Constitutional Democracy, 二五(Ann Arbor: University of Michgian Press. 一九六二).
[③] “Government”,在西方的学术著作中1般用此词代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以及司法机关的整体,而在我国学术界1般会将此词的中译“政府”仅仅视为行政机关。此处按照西方通行的意义。
[④] 宪法中的权力条款又可以称为“自由规范”,参见林来梵:《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规范宪法学的1种前言》,法律出版社二00一年版,第六八页。
[⑤] Wu Wenbo and Otoo A. Davis, Economic Freedom and Political Freedom, in Charles K. Rowley and Friedrich
Schneider (eds.), The Encyclopedia of public choice (Dordrecht :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二00四). 但也有学者以为政治权力中囊括了所谓的“政府赋与的权力”,好比社会生活保障、医疗保险、最低工资、住房等。参见Niclas Berggren and Peter Kurrild-Klitgaard, Economic Effects of Political Institutions,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Constitutions, in Niclas Berggren, Nils and Joakim Nergelius (eds.), Why Constitutions Matter. New Brunswick, NJ: Transaction Publishers: 二00二. 不外这类回类的方式其实不常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