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表示在这一层面不谈论该方面的问题。
综合普通语言学对标记概念的界定,观察语言中已有标记现象,可以发现标记这一概念具有这些性质和特点:
第一,语言学中,标记这一概念的使用范围较广,而标记概念所覆盖的层面越多,则其内涵范围就越小。
第二,标记的形式、功能和虚化特点并无严格规定,有的标记不可删除,而有的标记可以删除,标记功能既可是单一的,也可是多样的,若能谈论标记的语法化程度,语法化程度也未受到特殊要求。
第三,从基本属性来看,标记是用来标示某语言单位类别、性质或特点的语言成分。
三、关于话题标记
(一)前人的界定
要对话题标记展开研究,首先需要了解话题标记的界定,以下是我们查阅到的几种有关话题标记的界定。
Gundel(1988)认为,除非话题在某种语言的语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否则不要期望这种语言中存在话题标记(转引自强星娜,2009)。在Gundel的探讨中,话题标记指的主要是形态标记(morphological marking)。
Langacker(1991)将话题标记视作一个主观参照物,言者和听者在此“会面”,使双方和所言及事物有“心智接触”。话题标记使言者让听者将注意力集中于具体类型,而非抽象概念。下图中,物质世界用长方形表示,话题领域用椭圆形表示,话题缩小了物质世界,话题的具体性程度决定话题怎样缩小这个领域。在话题领域中,可以把话题当作参照点。组织语言时,言者、听者先和话题有心智接触,然后才和具体名词有心智接触。
Gasde(1994)认为话题标记(topic marker)是用来标记话题的结构位置与功能的形式手段。在一些形式化的分析中(如Gasde,1999),话题标记被看作是其与话题构成的话题结构的核心。
徐杰(2005)认为话题语法标记是常规语法现象,它不是格位标记,而是跟格位无关的、性质类似于焦点标记的语法标记。“话题”本属于语用概念,但它在语法平面上已可被视作形式特征[+TOP],并且用这一身份参与形式语法的运行,“在某些语言中促动某些语法操作”,添加语法标记就属于这之中基本语法操作方式之一。
徐烈炯、刘丹青(2007)明确指出了话题标记的内涵和外延,认为“用来体现话题功能的语言形式手段就可以称为话题标记”。其中,广义的话题标记可以包括“各种音段成分、超音段成分(或叫韵律成分),以及成分的排列顺序即语序”;而狭义的话题标记就是指“用来表示语言单位的话题功能的某种音段成分,在语法上属于形态或附属性的虚词”。这里的狭义话题标记,“在当今生成语法的结构分析中,被看成话题本身,而话题的实词部分,则被看作话题的标志语(specifier),这种处理更是突出了这些话题标记的句法地位”。
潘国英(2010)甚至将定中短语这类结构形式视为话题标记,认为定中结构有助于实现话题的对比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