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青少年体育发展的困境及对策(2)
2021-05-08 02:32
(3)安全责任与保障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问题一直是大中小学学生体育参与的重要障碍,严重影响着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甚至很多学校因体育安全问题而因噎废食,不惜消减学生正常的体育课时与课外体育活动时间。目前,我国至今也未出台青少年体育参与的安全预防与理赔政策,保险行业几乎没有针对青少年学生体育参与发生意外事故的保险业务,竞技体育领域内存在的数量有限的运动伤残保险理赔保障业务,也很难适用于学校体育领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青少年学生的体育参与和发展。 1.2 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的制约因素
在竞技体育领域,青少年体育发展的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供给结构的失衡上。我国公共财政在竞技体育领域投入巨大,如为备战2004雅典奥运会,财政拨给体育总局的事业性经费高达200亿元[5]。但是在“唯冠军论”导向下,结构性失衡问题日益成为阻碍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因素。
(1)基层青少年运动员未来职业得不到保障,正式编制少,收入微薄。未来职业发展是决定基层青少年参与运动训练的重要影响因素,基层青少年运动员规模更是直接决定着竞技体育精英层次的选材质量和规格。目前,我国基层业余体校因为难以在未来职业方面给予青少年运动员保障,且正式运动员编制较少(国家、省级赛事比赛名次及成绩是决定运动员编制的关键。很多省级运动员编制要求运动员能够获得全国运动会前3名成绩,大批基层运动员仅通过协议参加训练),大量青少年运动员处于非保障状态,收入微薄且不稳定,导致业余体校招生难。
(2)基层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不足。在运动员退役就业难的背景下,提高基层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水平,能够有效缓解运动员退役后的生存压力。但是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三级训练体制,基层教练员绩效考核主要与运动成绩挂钩,因此不断提高训练的强度和量,目的是短期内提高青少年运动员的运动成绩,甚至以损害运动员发展潜力为代价,根本不顾及青少年运动员的文化学习。在最佳的受教育年龄,青少年运动员失去了文化学习的机会,为日后职业发展埋下隐患。
(3)青少年运动员训练伤残事故理赔机制缺失。目前,我国运动员通过3种保险理赔途径获得意外伤亡保障,包括运动队购买的“意外保险”、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提供的“伤残保险”以及各级比赛主办方购买的“意外保险”,缺少适应青少年运动员训练、比赛要求的险种,而基层青少年运动员受伤后,无法得到利益保障。因此,很多有天赋的青少年对竞技体育望而却步。
(4)青少年竞技体育发展在项目和地区间存在财政支持力度差异。奥运项目以及成绩优秀的运动项目能够获得较大力度的财政支持,而非奥运项目或者运动成绩较差的运动项目经费无法得到保障,发展举步维艰。另外,发达地区往往具有稳定的财政支持,欠发达地区则落后许多。财政支持的择优配置导致项目和地区之间形成巨大的反差,虽然一方面能够服务于奥运争光计划,营造出竞技体育的局部高效,但同时又极大地损害了许多地区以及项目的青少年竞技体育的发展。
2 我国青少年体育发展的对策
2.1 实现青少年体育行政、市场力量的高效宏观联动
20世纪中后期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罩上了计划经济的保护伞,严格的行政管理体系将体育事业条块划分成为相对独立的学校体育、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等领域,保证有限公共资源高效用于竞技体育。但随着青少年体质逐年下降,竞技体育后备力量不断萎缩,国家切实认识到体育发展将必须从“集中突破”转向“全面发展”,从“效率主导”转向“结构优化”。深化青少年学校体育与竞技体育两大落脚点的相互融合,有效引入市场机制,才能有希望同时实现“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两大战略目标。
我国青少年体育发展的困境及对策(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