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承认上述假定的观点中,隐含着另一个假设: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存在着鸿沟,而且这种鸿沟的存在是合理的。教育技术学即是作为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中介理论,为了消除这一鸿沟而合法性的存在。由于教育实践是客观存在的,此时,问题就转向教育界一直悬而未决的议题,即教育理论的性质和功能上来。以奥康纳为代表的逻辑实证主义者以自然科学的范式,把心理学和社会学看作形成教育理论的真正源泉,认为只有在心理学、社会学上充分确立了的实验发现应用于教育实践的地方,才有根据称得上理论。而以赫斯特·穆尔为代表的传统主义者认为,科学理论基本上是描述性和解释性的,而教育是一种实践性的,教育理论应“关注于决定和指导”教育实践,而不着眼于解释这个世界,教育理论的主要功能是规定性的或建议性的。以布雷岑卡为代表的肯定构建多种教育理论的可能性,把教育理论分为教育科学理论、实践教育理论、教育哲学理论三种,我国学者陈桂生教授等在此基础上又将此发展为四种成分:教育科学理论、教育价值理论、教育技术理论和教育规范理论[9]。
众所周知,教育理论的产生,一开始就有不同于自然科学之处。对自然科学的关注是从“是什么”这一纯粹的求知的好奇心开始,并且可以停留在这一点上。而人们对教育的关注,首先是从关注“怎样教育”这一点开始,最终依然归到同样的关注上来[13]。如果撇开纷繁复杂的教育现象,人的生命才是教育的原点,这说明教育理论在终极上是以人的丰富的实践为旨趣的,而并非以追求普遍规律为研究取向的。这在哈贝马斯、海德格尔等的哲学体系中得到确认。海德格尔认为,从本体论(存在论)上看,任何所谓客观的事物,都只是因其呈现于人面前,才具有意义[14],真理不是认识与对象的符合,而是对意义的阐明,社会科学领域的真理更多的不是客观、绝对、凝固、唯一的。哈贝马斯则认为,通过交往的理性可以达成对真理的阐明。因此,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虽然在形式上是分离的,但逻辑上是统一的[15]。既然教育理论并非是普遍的本质和规律的科学理论,那么依据自然科学的范式来划分教育理论显然不是妥当之举。当然,教育理论在指向教育实践时,并不是以某一种单一的方式关注着教育实践。如索尔蒂斯(Soltis.J.)曾经区分了教育理论研究的四种不同类型:实证研究、解释研究、规范研究、意识形态批判[16],我国学者也提出教育理论具有科学性、价值性、规范性、技术性等不同的取向[17]。这表明,教育理论以不同的方式解释教育实践活动内部的逻辑联系、规范教育实践活动的策略,于是也就出现了“解释的教育理论”和“规范的教育理论”之分,但这种区分仅在逻辑上说明了教育理论的不同取向,并不能将教育理论分为独立形态的教育科学理论、教育技术理论等。
由此可见,以“教育忽略了技术”的假定作为教育技术学产生的动力来看,存在一个很明显的问题:即教育技术学研究的问题域由“教育与技术的问题”转向了“教育理论与实践的问题”。前面的分析使我们获得了一个基本的结论:教育的这种忽略并不逻辑地存在。这就使得我们开始质疑当前流行的教育技术观:教育技术是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的技术手段和方法体系,教育技术学是回答“如何做”的教育理论。这种质疑还得到教育技术学学科当前面临困境的印证。受美国教育技术观(主要是被国内学者奉为经典的“方法论”教育技术观,特别是AECT’94领域定义)的影响,我国教育技术学界在默认教育理论与实践分离的前提下,致力于研究如何将教育理论转化为操作理论(系统理论则提供了一种方法论的支持)。当然,如果我们同意将作为教育实践主要实施者的教师视同物质生产的技术工人,只需听从命令和按规则执行教学程序的话,这种自然科学式的解决方案或许是可行的。然而,我们深知,教育实践不同于物质生产,需要有思考能力和智慧的人的参与才能顺利进行,教育理论最终作用于实践必须赖于有智慧的教师才得以实现,理论的技术化仅仅起到促进转化的作用。技术能激发智慧吗?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莫衷一是,甚至更多时候技术和“自由”是相对的,教师迷失于技术原则和程序中而丧失对理论的独特理解的现象更遍存于教育领域。
于是,我们将理解教育和技术产生关联的必然性转向另一种可能,即跳出教育自身的框架,将教育置入整个社会系统中进行考察。任何教育活动都发生在一定的环境或情境之中,而这种社会情境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一个社会所发明和使用的技术塑造而成的,教育便和技术不可避免地联系起来[18]。教育作为一个现实世界的复杂性系统,不仅自身存在着要素之间的反馈、自催化、自组织的相互联系和协同作用,还是一个开放系统,与自然和社会的各个要素之间相互作用。如果说前工业社会技术是被教育偶然地关注着,那么在科学技术日益成为人类生存和发展基础的近现代社会,技术被教育关注成为现代社会必然的选择。随着技术的独立性日益增强,技术对人类社会的影响范围不断扩大,波及几乎所有社会科学领域,一方面自然科学的真理观和思维方式侵入到社会科学,使得人们相信甚至迷信可以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建立起富有预见性的社会科学,科学主义的思潮弥漫于各学科之中,追求科学化的热情至今未泯;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给社会科学领域带来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教育亦不例外。从教育技术学发展的历史来看,正是这两方面的需求催生了教育技术学。因此,如果我们仅仅将教育技术的“技术”一词界定在教育的范畴之内,我们似乎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教育技术学是随着非教育领域的技术手段的革新和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一个学科,而并非随着教育自身的技术手段的革新而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教育技术学必须回到解决“现代科学技术应用于教育的现象和规律”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教育中的技术”在技术的外延上虽认可了现代科学技术对教育的作用,但并不是整体性的承认,而只是在某种程度上认可某些技术。这种非整体性主要表现在:(1)对除系统方法之外的现代科学技术多限于“媒体说”。纵观教育技术学的发展历史,人们对技术的认识已突破了物化工具形态的技术观,形成了包括物化形态技术和智能形态技术的技术观。这无疑是一大进步。然而,在一些经典的教育技术学著作中,“系统方法及教育理论的应用”往往成为智能形态技术的代名词。而除系统方法之外的现代科学技术则仅作为技术手段或工具的形态出現,如以计算机、网络等作为信息技术,作为知识、作为行为(或活动)和作为意志等形态的技术被忽略甚至抹杀。(2)以系统方法代表系统论思想的全部。作为系统科学核心的系统论是认识自然、社会的观点和解决自然、社会问题的普遍性思维方式,其带给教育系统的影响是全面而深刻的,既涉及教育自身作为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次的系统,也包括教育系统与技术系统之间的关系。然而,由于“技术”定位的思想(要回答“怎么做”的问题),对系统论的关注更多集中在系统方法上,特别是系统过程方法上。于是,寻求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的原则、程序、方法等技术规范,并用这些技术规范来干预和控制教育教学的过程,成为教育技术的主要任务,然而,这种预见性和可控制性的观点却在以自组织理论、分形理论、混沌理论等为基础的新系统观中被消除。(3)现代科学技术仅被作为应用的技术基础。“运用(或借助)现代教育思想、现代科学技术和系统方法”的表述遍布于教育技术的定义中,可见,现代科学技术是被作为技术基础(特别是媒体技术基础)出现在教育技术的视野中,基于这些技术开发媒体材料、信息资源和工具以及教学系统,成了教育技术的技术研究内容。但这必须在这样一个前提假设下才得以实现:教育规律和技术规律的内在一致性,而这种一致性显然不符合现代技术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