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灵活化的职业教育办学主体使得日本的职业教育广泛化、普及化,能够为不同人群学习相关领域知识、掌握各种职业技能、更新现有知识结构、开展职业技能再训练提供更多平台,最大限度地保障职业技术人才的培养质量与储备数量。1.2.4职业教育教师队伍专业化
从教师培养制度看,日本在1949年以前由师范院校培养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1949年以后打破了这一规定,开始实行由以国立大学为主,同时允许一般大学共同参与教师队伍的建设。日本对从事职业教育的人员的最低门槛是必须具备国立工业大学或综合大学工业学院的本科毕业生水平,而有些专业的任职资格是必须具备硕士学位,未来即将从事职业教育的毕业生所修学分也比普通专业毕业生多。另外,日本还设立有职业能力开发大学,它主要包括技术师范类院校或技术教育类院校,在培养职业训练指导员、职业指导员过程中起不可替代的作用。 从教师培养课程设置看,主要开设有长期和短期两大课程类型,长期课程为4年制,短期课程为6个月。长期课程的对象为高中毕韭生,短期课程的对象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相关技能和相关实践经验储备,同时必须通过日本国内二级技能考试,同时具备三年以上实践工作经验或者有同等技能水平。短期课程的培养目标是提升学生的理论水平,在学习教学法过程中获得相对应的教学能力,对将来要从事职业训练指导员的课程设置则分为教学和训练两类,与教学相关的课程主要包括基础学科、人文科学、社会学、自然科学,与训练相关的课程主要包括教学法、教育心理学、生活指导法、职业指导、实际业务实习。 从教师任职资格要求看,日本职业教育教师在任职前要经过理论课讲授与实际操作技能检验,要求高,最终所修学分比一般普通专业多,并且要求在校学习期间完成专业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并修满教育学科的学分。在日本,每年举行一次教师资格考试,有初试和复试组成。初试一般包括笔试、性格检测或适应性测试与面试,复试一般包括笔试、书写、写作与实际技能测试。笔试,主要检测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书写,主要检测书写规范和书写能力;写作,主要检测写作能力;实际技能测试,主要检测实际操作技能。
总之,日本的职业教育教师队伍专业化程度在不断提高。首先,为了吸引更多人才从事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师队伍整体业务水平昀提高,日本政府首先是给予从事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师优厚的待遇,工资比担任其他课的同级教师高出百分之十,在课时上也相应有所减少,实现了“两手抓,两手都不误”。其次是非常注重职业教育师资培养,政府通过不同方式吸引人才到职业学校任教,提高了职业教育质量,高素质职业教育教师队伍为日本社会培养了大量的高素质职业人才,两者形成了良性循化。1.2.5产学官合作模式完善化
日本的职业教育以学校教育为中心,同时,产业界向职业教育机构投资,学校与企业在人员上进行交流,企业委托大学搞科研项目等,通过产学官合作模式进行人才培养。这种完善的产学官合作模式能够统筹政府、学校与企业的相关资源,并对其进行整合,将受教育者在学校的理论知识学习与在企业的实验实训操作结合起来,是日本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之一。
日本的产学官合作模式的实施路径主要有以下五种。第一,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研究、委托培养,实现产学合作。第二,通过在校生在企业实习和学校教育计划的共同开发,实现产学合作。第三,通过企业购买相关技术成果或通过技术转移机构向企业转移,实现产学合作。第四,通过技术指导等咨询工作,实现产学合作。第五,通过在校生的创业活动,实现产学合作。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日本国内进入产业结构转移阶段。日本国内从大兴制造业转变为研发行业兴盛,企业的发展与创新主要受人才的制约,企业除了加强内部的研发能力,还转而寻求与学校合作,大量利用外部资源,日本的职业教育也随之兴盛,其紧贴产业需求这一特点日趋显著。随着创新活动多样化、技术转化周期缩短化等优势凸显,产学官合作模式使日本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明确,理论联系实际,极大提高着生产效率,所以产学官合作模式是日本政府与行业协会合作办学的最好概括。对于那些意欲参加职业教育但又苦恼于自身积累不充裕的中小企业,政府常常从中小企业的属性和其他行业的需求出发,以行业协会同政府合作办学的模式,满足这些中小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强烈愿望。最初采取政府、行业协会双方出资、双方共同参与管理,待具备一定规模并取得一定效益后,政府逐步退出,让其按照市场规律运作与发展。1.2.6职业教育管理制度法制化
从1868年起,日本就已经开始运用法律手段对职业教育进行管理和引导,经过实践检验,日本职业教育体系法制化进程不断推进。
1872年,明治政府正式颁布的《学制》将有关职业教育的内容第一次写入教育法令当中。11年后,《农业学校通则》又一次将职业教育写入日本职业教育史上最早的正式专门法规之中。1899年《实业学校法令》的颁布,是日本职业教育发展进程的里程碑,标志着日本职业教育体系的正式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