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我国可以借鉴的地方
5.1地方债券监管体系方面
需要严格做到两点:一是规定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未来可能需要承担的各种偿还责任;二是需要建立一套约束地方债券发行的完整的规范。在一个明确的地方债监管体系中,需要规定具体的地方债券运行的监管机构,还可以引进国际知名的债券信用评级机构对债券进行信用评级甚至增级以增加投资者购买债券的信心,还可以借鉴德国的地方债券的市场担保偿还模式。
5.2风险控制方面
在发行债券之前,需要结合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财政支出情况以及历史债务情况,运用一系列的指标来进行核算正常的发债规模。
发行完毕,防范风险的机制主要体现为以下两点:一是将地方政府的债务信息公开透明化;二是建立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机制。此机制的建立可以借鉴地方债券发行较为成熟的国家的制度模式;债券发行完毕之后,需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偿债保证机制,可以设立偿债基金并且纳入预算内管理,该偿债基金的来源可以由地方政府根据举借债务规模的多少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缴存,同时在有些地方也可以由中央财政资金注入;二是需要及时跟踪债券的市场运作情况,资金筹集后投资方向的确定、投资渠道的选取、投资收益的大小均要及时监测以保障债权人的权利,这样可以增强地方政府债券的信用级别。
5.3地方债债务风险的化解方面
可以采纳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即建立各种风险预警指标,可以将国际上通行的各种风险预警指标加以收集,然后根据我国发债的实际规模以及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情况择重选取风险预警指标,并随时进行观测。还有一种办法是,可以根据一定的风险理论模型,在模型中代入我国地方财政收入值、地方历史债务规模值等具体数值,然后基于模型计算出理论上的地方政府的发债规模,供实际发债时进行参考。
参考文献:
[1]吴敏,我国发行地方公债问题研究[D].广州:暨南大学,2007.
[2]黄思明,王璟谛.国外发达国家地方债经验借鉴[J].经济研究参考,2015(53).
[3]陈工,朱峰.经济“新常态”下地方债的风险管理——国际经验与借鉴[J].党政视野,2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