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进一步增强税务部门的管理和服务意识,有助于培育良好的征纳关系,营造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流程再造提倡顾客导向,这就要求税务机关树立服务意识,改变服务观念,满足纳税人(顾客)的要求和愿望,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改善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关系。并且通过改变办税程序,设立集中服务窗口和综合服务部门,实现“一窗办结”,降低纳税人在一个办税程序中多头跑、多次跑的几率,提高办税效率;同时减少不必要的事前程序,强化事后管理,最大程度地减少办税手续和时间,从而树立起税务机关文明、高效的政府机关形象。
三、流程再造理论运用于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的实践探索
国家税务总局在《2002年-2006年中国税收征收管理战略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为不断提高税收征收管理水平,要“引入战略管理的工作机制”,要“加大税收征管的科技含量包含引进先进的管理科学”,要将“集约化”工作原理导入,推进“征管业务重组”。作为国家税务总局征管改革的试点单位江苏省淮安市国家税务局以方便纳税人为出发点,运用当代管理科学领域的最新成果,于2001年率先进行了一场“流程再造”的改革,2002年12月1日,新的工作流程正式运行。该局结合税收业务与纳税人的关联度,对原有流程进行结构分析,忽略内部的、个别的、不常发生的管理活动,把税收事务抽象为咨询、受理、调查、核批、评估、检查、执行7个基本活动单元,按照税收信息的运转阶段和征纳双方的联接方向再造流程,形成受理服务——调查核实——评估检查的工作流向,进而整合各类管理要素和服务资源。据统计,淮安市国税局进行“流程再造”改革后,具体的办税环节由原来的近200个减少到不到90个,精简了55%,平均办税时间减少了60%,行政管理人员与一线征管人员的比例由过去的1∶15变为1∶83,总计减少了40余种纳税资料,税务人员进户调查、检查次数减少40%以上。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在淮召开部分地市征管改革座谈会,实地考察学习淮安国税局“流程再造”经验。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宋兰表示,淮安国税经验的成功之处,就在于运用现代化管理理念,把企业管理中的“流程再造”应用到税收征管工作之中,最大程度地方便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对此给予充分肯定。这一做法,符合现代化管理要求,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征管改革的要求,具有相当的前瞻性,可使税务征管工作更规范、更科学、更有效,国家税务总局将在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中大力推广。2003年11月19日到20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专家格林汉姆·荷兰德先生、罗伯特·温塞尔先生、布莱恩·杜威先生来淮,在对淮安国税的“流程再造”进行考察后认为,此项改革理念新颖,减少了办税环节,简化了征管手续,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是与国际接轨的创新之举。江苏省国税局已于2003年9月1日将淮安国税“流程再造”的经验在省内推广。该局遵循信息化基础上税收征管的运行规律,对现行的办税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规范,制订了《江苏国税系统简化、优化办税流程一览表》,把现行纳税人需办理的各类涉税事项细分为10大类141项,对每一个办税事项的前置条件、基本流程和办结时限都进行了具体明确;对业务流程进行了必要的整合,将不同部门所需要的重复资料进行简并,清除了一些无实际意义的内部审核环节;将部分办税事项改由市、县局直接受理,有效压缩了管理层次,减少了流转环节。与此同时,针对专业化征管新机制运行后的新情况,在全省推行涉税事项一个大厅办理,一个窗口办结制度,改变按事项设置窗口为设立综合办税岗位和全职能窗口,改纳税人多窗口跑为税务机关内部流转,改纸质资料人工流转为通过网络电子信息流转,有效解决了纳税人多头跑、多次跑和排长队的问题,管理集约化水平大大提高。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司副司长范坚也在多次讲课、座谈等场合谈到流程再造的前沿管理理念,并论证了其操作性和创新性。目前,全国已有10多个省的国、地税局开始学习并借鉴“流程再造”经验。山东省地方税务系统在《2004—2006年基层建设工作规划》中明确提出:按照“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基本模式和“抓大控中定小”的工作思路,不断推进征管改革,进行业务重组和流程再造,优化资源配置,理顺征管职能,规范征管流程,逐步形成科学高效、良性循环的征管运行机制。山东潍坊国税局、安徽芜湖国税局等单位也都积极探索引入流程再造理论深化征管改革并取得了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