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县级党委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的实践与思考(6)
2010-06-15 21:58
(二)以提高执政效能为重点,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整体执政能力。一是要优化党政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的活力。领导班子要增强活力,改善群体结构很重要。要有梯形的年龄结构。从领导班子配备的实际情况看,县级党委 党政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应以45岁左右为主体,50岁左右和40岁以下的各占20%。在选拔年轻干部时,要特别注意防止搞年龄的层层递减,挫伤中老年干部积极性的做法。要有良好的专业结构。领导班子成员应具有相对完备的专业知识或专业经验,对有各类专长的人才进行配比组合。不仅要有工业、农业、财贸、科技、文化、卫生、政法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还要有比较突出专长的人才(有的创造力超群,有的组织能力出众,有的文字或口头表达能力强,有的技术水平高等),这样的组合就会使领导班子丰富多彩,能解决各种问题。要有多样的经历结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来源应多样化,机关部门的、企业的、事业单位的,体制内和体制外的都应有,以形成“鲶鱼效应”,激活干部队伍。要考虑互补的性格和气质结构。班子中的每个人员的气质、性格差别对整个班子功能来说有很大的影响。要注意把不同气质和性格的人合理搭配,使之刚柔相济,急缓相成。要有合理的内外结构。一个地方和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如果都是外地的和外部门的,势必影响本地和本部门干部的积极性。今后在配备班子时,一个地方和部门的领导班子中,本地和本部门的成员应占1/3左右的比例(当然是在素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激活本地和本部门干部。同时,应改善性别结构和知识结构。二是要建立健全科学的政绩评价指标体系。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体现在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方面面。创造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绩,是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具体体现。因此,建立健全科学的政绩评价指标体系,有助于引导县级党委领导班子树立正确的“四观”,并从量的角度来进一步衡量县级党委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强弱状况。县级党委领导班子政绩评价指标体系可从包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展水平和人的全面发展水平三个子系统26项指标来进行量化。其中经济发展水平子系统包含经济增长率、单位经济增长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第一产业比重、第三产业比重、人均可支配收入、投入产出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8个方面指标。社会发展水平子系统包含科研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高中入学率、有线电视覆盖面、每千人医生数、城镇登记失业率、基本社会保障覆盖率、行政执法错案率、社会安全指数、社会稳定指数、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耕地保护率、森林覆盖率、城镇人口比重、议案提案办结率等14项指标。人的全面发展水平子系统包含人口自然增长率、平均预期寿命、恩格尔系数、教育娱乐支出比重等4项指标。通过设置三个子系统26项指标,可以比较清晰地对一个县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状况有所了解,并对县级党委领导班子的整体执政能力进一步量化分析,从而供决策参考。
(三)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是带根本性、长期性的。自觉遵守党内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按党章和党内法规办事,是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保证。要靠制度约束执政行为,规范执政方式,优化执政机制,使制度能力成为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好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和完善有关领导班子建设的各项制度,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严肃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要求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是否合理,党的体制、机制是否科学,极大地影响着整个党的执政能力,影响着党的执政功能的实现程度。体制和机制缺乏科学性,党的执政能力就体现不出来,就会妨碍党内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执政效率,从而加大执政的成本。因此,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供坚实的制度保证,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把握的一个重点。一是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加强地方党委自身建设。健全情况通报制度和工作督查制度,发挥好市委委员、党代会代表了解党内工作、参与党内决策、加强党内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通过三个党组协调好与人大、政府、政协的关系,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的意志和人民的意愿,通过政府决策程序成为政府的政令,通过政治协商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合作共事,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为加快发展作贡献。二是要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正确决策是各项工作成功的重要前提。要把党的工作重点放到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制定政策、营造环境上来,实现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根本性转变。要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机关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三一是要合理划分党的各级组织的职能,明确工作分工和程序,使党的各级组织和人力资源的要素实现有效配置,使得执政活动运行有序,在党内实现职能科学化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与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的职能划分,提高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四是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科学执政,就是要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民主执政,就是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执政,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五是必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通过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和主动有效的惩治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任何事物,只有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才能达到最优化。只要我们党以理性化为导向,以合理化为基础,以规范化为要求,以高绩效为目标,以稳定发展为追求,以落实责任为动力,优化配置、科学界定,构建起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就会营造出一个有利于执政能力发挥的平台,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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