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形式的创新,是浙江省土地流转的活力所在。”浙江省农业厅经管处副处长顾剑明告诉半月谈记者。
习惯上,浙江省土地流转形式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有偿转包,指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以不超过剩余年限转包给第三方,双方签订契约,明确权利与义务,浙江省约一半流转土地面积是采取这种方式;二是业主租赁,集体经济组织或承包农户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村社外的业主从事农业开发,并签订租赁协议并支付租金,全省2006年流转面积的33%是采取这种方式。转自学易网www.studyez.com
此外,浙江省还创新了三种新的流转形式。一是分季流转,指以生产季节划分,一块土地在不同季节可由不同接包者种植,比如龙游县一些农民只种一季晚稻,而将早稻种植权流转给种粮大户傅献军;二是土地互换,指承包农户为便于管理,交换承包地块使用权,解决了个别承包户不愿意流转土地或连片流转的矛盾;三是土地托管,指由县、乡镇一级设立土地信托服务中心,村一级具体负责土地信托服务,全省已有4300多个村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组织。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许多地方还探索出了土地入股的流转办法,即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入股,由村统一经营或发包给公司、规模大户经营,村经济合作社按股份将土地经营所得在年终分红。台州椒江区下陈村人均耕地只有0.2亩,而且社员不愿意耕种,村里创造出“股田制”,把农户的耕地、村集体留地与边角地统一入股,兴办农业绿色园区等,村集体每年有168万元的收入,社员每年有500多元的分红。
4、7月中旬,半月谈记者来到河南省方城县二郎庙乡呼沱村,映入眼帘是一个近10米高的大门楼,上面写着:农业生态科技园。700多亩农田被铁栅栏围成一圈。进入园区,看不到丝毫现代农业的影子,约一半的农田杂草丛生,另一半杂乱地种着玉米和花生。转自学易网www.studyez.com转自学易
村民杨生说:“2005年6月,镇里把俺们的承包田圈起来,逼群众把地反租给乡政府,由政府再转包给当地一个老板,搞高效林果业开发。为了让群众种林果,去年麦播时,乡干部把园区大门都锁了。”村民杨强说:“为了搞开发,政府和开发商也下了本,先后投资几十万元,在园区里修柏油路、装喷灌设施,还给群众免费发果树苗。可群众不愿种树,把树用开水烫死,偷着种上麦和花生。“
村支书吴军轨说:“乡里想集中土地发展林果经济,带动旅游开发,可一部分群众拒签流转合同,加上树又没种活,承包老板觉得开发难度大,撂挑子跑了。”
规模化经营为何遭群众反对?村民杨生说:“一是不划算。开发商反租农民土地,一亩一年只给400元,可俺光种一季春花生净利就是1000元。二是怕受骗。虽然开发商承诺今后向农民分红,可流转合同一签就是18年,到下一轮承包期,地到了开发商手里,到时不认账怎么办?”
记者在河南采访发现,一些地方在土地流转中,甚至踢开农民,把“净地”整体流转给企业经营,虽然迅速形成规模化种植,企业效益猛增,但出租土地的农民却因此收入下降。2003年底,河南省延津县丰庄镇干部以每亩地年400元的低价,强迫飞王村农民将800多亩高产粮田转租给一家香港公司种菜,这家公司先后投入300多万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迅速形成产业规模,但农民却因减收而连续上访。
村民王协杰给半月谈记者算了一笔账:“我家7口人,原先种9.3亩地,可现在只剩4亩沙荒地,一年每亩只能打300多斤麦,顾不住日常生活。而租出去的地,种小麦和玉米,每亩纯利超千元。”村民秦广菊说:“香港公司租了俺的地,还不让俺们去打工,他们从南方招了几十人来种菜,把我们晾在一边。”
发展现代农业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农民增收。以农民减收为代价,集中土地“反租”给开发商,虽然短时间内就可以实现产业增效,但是这种“现代农业”必然行之不远。1999年,河南省邓州市白牛乡为了建“农业结构调整示范区”,将白西、故事桥两个村346亩地先以每亩地520元的价格“反租”,再“倒包”给两个大户种植果树等经济作物,乡政府分别同群众和承包大户签了为期15年的土地“流转合同”。2004年以来,随着粮价上涨,中央惠农政策连续出台,两个村的群众强烈要求废止合同,收回土地。可承包大户态度非常强硬,提出“坚持合同、继续种地”。经过县、乡两级反复做工作,承包大户提出可以退地,但要求政府赔偿。其中一个承包97亩地的大户开出的“赔偿价”就达67万元,乡政府由此背上“土地流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