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明确责任,认真抓好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
今年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关键年,各地各部门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正确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原则,采取有力措施,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好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及省委〈实施意见〉的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加强检查督促,把体系构建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市2007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九)严格要求,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全面履行职能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把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实践活动和“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作为先进性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解决纪检监察队伍在思想、组织、工作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要坚持开拓创新,改进工作方法,做到既坚决惩治腐败,又注重预防腐败;既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又重视研究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结合市、县、镇换届,选好配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特别是选配好纪委书记。建立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对不适宜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人员,要坚决调离;对严重违纪违法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惩处。要严格执行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做到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秉公执纪,不辱使命。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做到警钟常鸣,小题大作,从高从严要求,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同志们,2006年,既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又是贯彻《实施纲要》、《实施意见》,构建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的关键年,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好各项任务,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