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组织建设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8、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二、公开的程序: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小组会活动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执行。
三、公开的时间:公开的时间,根据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四、公开的形式:以设立党务公开公示栏为主。具体工作中,从实际效果出发,区别不同内容,选择党内会议、文件、新闻媒体、谈话活动、回复函询等形式进行公开。
五、监督与考核: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并聘请监督员,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四、党员责任落实机制
党员责任目标管理制度
为把《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与党员岗位职责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使党员干部成为敢负责、能负责、会负责、主动负责的典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2005年克山县领导干部责权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自己的《责权书》,把单位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实行岗位责任目标管理。
二、以下几项工作必须要在《责任书》中得到明确。1、信访工作;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3、安全工作;4、招商引资(含财源建设、上项目办企业、宽松经济发展环境等);5、劳动力转移(含产业调整、非公经济发展、工农换位、主辅换位等)。
三、《责任书》的工作内容分为共性工作和常规工作。要把本单位在全县的重点工作突出明确,按照党员个人的工作岗位,落实到人头。
四、在《责权书》要规定工作完成时限、开展形式、标准效果、保障措施、责任追究、责任人等内容。
五、各乡镇、各部门出现被国家、省、市通报信访案件的,单位一把手引咎辞职或免职;各乡镇、各部门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一把手引咎辞职或免职,同时也要层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各乡镇、各部门被县信访办、公安局、安全办推荐,县委常委会讨论认可的党员干部,给予上调一级工作的奖励,特别优秀的给予上调两级工资奖励,并列为重点使用干部。
七、县委督办室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责权书》的制定和落实。
党员考评制度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党员干部,扩大党员评价的民主参与程度,真正体现党员先进性的具体标准,依据党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对党员的评价采取组织评价、群众评价和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定性评价定量化。
二、对党员定性评价要召开由本单位全体职工、服务对象、社区居民代表参加的民主测评大会。
三、参加测评会各层次的评价比例为: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员评价占60%,单位其他职工评价占20%,单位领导(或党组织领导)评价占10%,服务对象(或社区居民代表)评价占10%。四个层次人员评价结果按比例相加后得出该党员干部定性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