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县委决定县乡联合派出指导组驻村指导工作,乡镇党委要根据需要抽调一批熟悉党建工作、具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参加指导组,驻村帮助村党支部(总支)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指导组要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村党支部(总支)开展工作,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把帮助和指导农村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全面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正确把握相关政策,实施有效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各自的联系点亲自作学习动员、上党课,并对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调研、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各村党支部要建立支部委员联系党小组制度,帮助党小组搞好“先教”活动。
3.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各级党组织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农村党支部(总支)和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切实解决农村党支部(总支)缺乏活动场所和经费等实际问题,为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创造条件。要把思想教育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相结合,帮助农村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调动他们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积极性。
各乡镇党委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本乡镇村党支部(总支)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并报县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乡镇“先教”办每10天(每月10日、20日和30日)整理报送一次进展情况,并及时报送信息,县委“先教”办对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将进行定期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