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医疗卫生状况调查报告 -(4)

2020-05-03 17:52

手术室的医疗器械到处乱丢,桌子上落满了灰尘;浸泡针头和器械的消毒液长时间不更换,已污浊不堪;一些村卫生所的消毒高压锅盖上积满了灰尘,说明很少使用。三是违规医疗。在座谈中了解到,由于受利益驱动,一些医务人员给病人开大处方及超范围使用药品,并存在滥用激素和抗生素的现象。以上这些做法,既扰乱了医疗市场的秩序,加重了患者经济负担,又严重威胁到患者的身体健康。

4、卫生院所各种负担过重,步履维艰。在调研中,农村卫生院所反映较强烈的一个问题就是某些执法部门服务少,收费多,数额高。被调研的各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所,去年平均承担各项收费少的在1000元左右,多的有3000多元。这对于经济效益较好的卫生院所还可承受,而效益差的乡村卫生院所就难以承受了。凉州区某镇卫生院在今年春节过后的三个月时间里,就接受各相关部门的监测、办证、检查约10次,共缴纳各种费用1800多元,这种状况使卫生院生存发展十分艰难。

5、卫生资源配置不尽合理,资源短缺与浪费并存。一是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存在农村与城市差距过大的问题。据了解,一些农村卫生院为买不起常用的医疗设备而犯愁,而城区医院却存在几百万元一台的大型医疗设备过剩现象;占13.94%的市区人口拥有72.8%病床,占有58.52%的卫生技术人员;而占86.06%的农村人口只拥有27.2%的病床,仅占有41.48%的卫生技术人员;城市每千人占有执业(助理)医师6.84人,农村每千人占有执业(助理)医师仅为0.65人。由于农村医疗条件远不如城市,导致农民医疗服务需求部分向县城转移,加大了农民治病的成本。二是卫生资源存在短缺与浪费现象。部分乡镇计生站新配备的医疗设备较为齐全,由于缺乏卫生技术人员,主要施行两情监测,一些诊断、手术都是由卫生院承担,大多设备闲置,利用率不高。而卫生院设备残缺不全,有的带病运行,诊断效果欠佳,不能适应广大农民的医疗需求。

6、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工作进展不平衡。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市部分乡镇一体化管理已走上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但仍有一些乡镇的领导对推行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工作认识不足,对乡镇卫生院支持不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整体卫生工作的开展。个别乡镇卫生院对一体化管理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工作力度不够、措施不到位。对村卫生所疏于业务管理和指导,“二证”“三制”“四有”“五统一”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有的卫生院的药品管理不规范,中心

药库药品质量差,存在乱加价现象。同时也因为中心药库周转资金不足,药品种类少,村医急需的某些药品没有,做计划上报再由中心药库统一购买,常常耽搁治疗。由于工作中的某些不足,影响着一体化管理工作的整体推进。

7、农民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低,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突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转型

,农村卫生事业失去了集体经济的支撑,尽管财政给予了最大限度的资金投入,但农村卫生机构仍不能满足农民群众医疗保健的需求,加之药品价格及医疗费用的增高,造成农民群众难以抵御大病风险,健康水平难以提高,个别地方呈下降趋势。如有些偏远山区和经济较贫困地区农民群众人均纯收入不足千元,只能维持日常生活,遇有疾病只能“小病磨,大病拖”,实在坚持不下去,靠借贷或卖粮食、牲畜支付医药费。古浪一户农民,为了给妻子治病变卖了家里仅有的两头猪,几只羊,两头驴,还欠债几千元,目前生活无着。有相当一部分农户因疾病所迫使生活陷入困境,一人得病,全家返贫的现象并不少见。农民抵御重大疾病的能力较为脆弱。

三、加强我市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

针对我市当前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把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生存质量当作执政为民,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目标的重要任务来抓。一是要把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落实《武威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列入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二是卫生行政部门应把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从各方面加大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力度,培养一些典型的乡镇卫生院,加以推广宣传,用好的典型指导推动农村卫生工作上台阶。三是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合作。既要明确各自在农村卫生工作中承担的职责,各司其职,也要相互配合,协调解决好工作中的矛盾。四是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做好农村医疗、预防、妇幼保健等卫生工作,增强全民体质。

2、加大财政投入,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投入不足是当前制约我市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一个瓶颈。首先,各级政府要立足当地实际,按照分类指

导,逐步完善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其次,市、县区、乡镇要紧紧抓住国家对卫生事业投入并向西部倾斜的机遇,做好规划,跑项目、抓项目、上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的资金支持,并应保证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大力扶持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第三、要切实保证落实从事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经费,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建议对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村医按其服务人口,以每人每年0.5—1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增强“网底”功能。第四、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经费的监管力度,严禁被挪作他用。还要研究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突破瓶颈,加快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发展。

3、深化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激活运行机制。一要彻底理顺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各县区应尽快落实《决定》精神,将乡镇卫生院的人员、业务、经费等划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充分发挥其调控功能。要尽快将乡镇卫生院从事防疫、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和院长的工资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实行全额供给,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按完成责任目标的实际情况发放工资。二要

合理规划乡镇卫生院。结合部分乡镇撤、并、扩的调整,重新合理布局卫生院,扩大其服务范围。对边远乡镇卫生院为了使其更好地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政府部门应在经费、医疗技术、设备、布局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其注入活力,增强服务功能。三要整合农村医疗卫生资源。根据我市目前的实际状况,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将部分乡镇卫生院的技术人才和计生站(室)设备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使之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四要进一步完善全员聘任制,包括院长的全社会公开招聘,不拘一格选人才。要学习借鉴一些卫生院的好做法,如民勤县中渠乡卫生院多方挖掘人才,不惜代价聘请名医坐诊,改变服务模式,提高医护质量,使业务收入四年间增加5倍多,不仅使原来濒临倒闭的卫生院起死回生,更为医院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五要进一步完善分配制度。积极推行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并加大向一线人员倾斜的力度。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医疗人员素质。鉴于农村医务人员学历结构不

合理,业务素质普遍偏低的现状,要实行多管齐下:一是大力加强在岗人员临床进修及在职培训,重点选拔技术苗子和业务骨干到上级医疗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实用技术培训,培养一些永久型、实用型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搞好市县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活动,为对口卫生院的医务人员提供免费进修;聘请上级医疗单位的专家下基层进行业务指导和巡诊。二是大力引进人才、技术。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城市在职或离退休的临床医疗人员到农村服务,可在工资、职称评审条件或限额上适当给予倾斜。三是严格执行城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技术职务之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的制度。鼓励城市医务人员到农村合作或领办乡镇卫生院。四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改变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全面提高职工综合素质,适应医疗事业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5、大力巩固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一要坚定不移地把推行农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工作做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在总结经验,加强宏观指导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逐步完善。二要明确三级服务网络功能定位,强化县、乡、村三级网络的逐级业务指导职能。县区卫生局要加强对乡村两级卫生人员的调配和考核奖惩等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疾病预防、妇幼保健、药品购销、人财物的监督管理。规范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药品代购行为,既要杜绝村卫生所从非正规渠道采购药品,保证药品质量,也要防止中心药库加价过高,以保障农民群众就医用药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三要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职能,在搞好自身建设的同时,强化对村卫生所的管理和指导,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规范村卫生所的服务行为,真正把村级卫生组织的各项管理活动引导到规范化的轨道上来。

6、依法加强农村医疗市场管理,保障农村卫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一要严格准入,加强管理。卫生部

门要严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卫生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准入关,注意医疗机构的合理规划和布局,防止盲目性。加大监管力度,并实行医疗机构审批责任追究制,对违规违纪人员决不姑息迁就。要坚决取缔非法行医。二要依法监督,规范行为。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重点对乡村卫生机构医疗操作规程、合理用药进行

监督检查。要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保证农村公共卫生工作顺利开展。三要办好农村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占领农村医药市场。医药、卫生行政部门要转变职能,既要加强医疗、药品市场的执法监督,建立健全医疗市场的公平竞争机制,保护农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也要注重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严格按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以罚代管”或巧立名目多收费,加重农村卫生院所的负担。

7、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逐步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建立和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保障广大农村居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稳定与发展、推动农村扶贫工作的一件大好事。我市民勤县已被省政府列为200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县。调研中,该县不少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行有较为迫切的要求,有的人还提出,只要合作医疗办得好,个人多交几十元也可以。建议市上要紧紧抓住这个机遇,认真做好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农民的互助合作和同舟共济意识。在具体操作中要坚持自愿量力,动员引导农民积极筹资,特别要关注农村特困户的参保问题,尽量扩大覆盖面。各县区要通过试点示范,根据本县区财政、农民收入等情况,因地制宜,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合作医疗的财政补助资金,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推行农村合作医疗打好基础,切实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努力推进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

(2004年5月28日在宁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林坤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医疗卫生情况调研组,于3月1日至17日,深入全市九县(市、区)的40多个乡镇近200个行政村或自然村,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实地察看等形式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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