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审计证据的特殊考虑
对审计中发现的各类损溢、重大问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认,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同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收集的相关证据资料,采取单独的证据移交单,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办理确认手续。当现场审计结束后,审计小组将就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后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初步沟通,以充分听取其意见,既保证了审计认定的准确性,同时也能取得单位的支持和理解。
二、审计工作内容
1、资产类
(1)货币资金的清查主要是确定货币资金是否存在;货币资金的收支记录是否完整;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账户的余额是否正确。
①现金的清查
检查现金日记账、总账及会计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盘点实有库存现金,填写现金盘点表,将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说明。实际盘点中,应将库存现金余额由盘点日倒推至清查基准日。
②银行存款的清查
银行存款包括截止审计基准日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等情况。检查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及会计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取得银行对账单,并与银行日记账核对;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检查未达账项的真实性,逐笔落实未达账项的形成原因、时间、金额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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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产核资基准日后的进账情况,对长期挂账的未达账项应查明原因,或取得相关依据后进行处理。所有银行存款必须进行函证,函证范围包括清查基准日存在的所有账户。着重关注是否存在受限资金及担保问题。
(2)预付、应收款项的清查
①检查应收款的明细账合计数、总账数及会计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②取得应收款余额的账龄分析表,检查账龄划分结果是否正确。 ③应收款中外部单位款项全部函证,关注回函不符的情况,作出相应记录。对暂付内部单位款项进行对账,对于经对账后双方结果不一致的应查明原因,提请管理层决定意见。
④查明应收款各明细项目的挂账原因。
⑤对于备用金,由备用金的使用单位或个人进行备用金盘点,填写盘点表。不适用现金盘点的,敦促企业今早催收。
(3)投资类资产的清查
①对长期投资资产的清查,索取有关投资的合同、协议、章程,以及有关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确认目前拥有的实际股权、原始投入成本、所占股权比例、历次分红情况、注销原因、投资损失等。
(4)存货的清查
存货应检查与余额形成相关的所有记录,重新计算应有余额,核查是否与会计记录一致并符合相关会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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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应认真组织清仓查库,原则上要求对所有库存物资全面清查盘点。
①检查存货的明细账合计数、总账数及会计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②将财务部门存货明细账余额与商品管理部门的仓库台账余额进行核对,检查是否账账相符。
③对库存商品进行监盘,并复核盘点表。
4对于在第三方单位存放的所有权属于被审计单位的材料, ○
须取得存货项目清单。具备实地清点条件的进行现场清点及监盘;无法进行现场清点的,通过发函等方式对库存商品项目及数量予以确认。
在监盘过程中,需同时关注存货的状态。将清查基准日库台账与库存实际数量进行核对,复核盘盈或盘亏的准确性。
(5)固定资产的清查
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的基础上,对实物进行全面盘点核实。
①检查固定资产的分类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合计数、总账数及会计报表核对是否相符。
②将财务部门固定资产明细账余额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台账余额进行核对,检查是否账账相符。 ③对固定资产进行监盘,并复核盘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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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对出租的固定资产要检查相关租赁合同;检查账面记录情况,检查是否已按合同规定收取租赁费。
⑤对临时借出、调拨转出但未履行调拨手续的和未按规定手续批准转让出去的资产,要求收回或者补办手续。
⑥检查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车辆行使证或其他形式的权属证明文件(如固定资产划拨文件、原始入账依据和资产登记档案),明确固定资产的产权归属,对于权属不清的固定资产,管理层应出具情况说明。
⑦对于在第三方单位存放的资产,取得资产项目清单。具备实地清点条件进行现场清点及监盘;无法进行现场清点的,通过发函等方式对资产项目及数量予以确认。
⑧对于应提未提折旧视同应提未提费用作为资产损失进行申报处理。
在监盘过程中,需同时关注固定资产的状态,包括使用状态和品质状况,以及租借情况。复核监盘日至清查基准日之间倒算的准确性。对清查出的盘盈、盘亏、已毁损或需报废的固定资产,取得被审计单位的情况说明、技术鉴定等资料。
(6)无形资产的清查
无形清产核资的范围主要确定是否存在土地使用权,检查土地的权属证书原件,如是国家无偿调拨并获取有关协议等文件资料,使用状况和受益期限,,并由涉改单位拥有或控制。
2、负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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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清查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各项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要清查各种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等;非流动负债要清查各种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对负债清查时企业、单位要与债权单位逐一核对账目,达到双方账面余额一致。
3、其他类 (1)单位内部往来
单位以清产核资基准日为时点,对各项账务进行全面清理,要求做好内部账户结算和资金核对工作。要做到往来关系清楚、资金关系明晰、内部单位之间往来余额核对一致。
(2)资产损溢确认和会计差错更正
在清产核资审计中发现的资产损溢,应按照清产核资有关政策的规定予以确认;对审计出来的各种会计技术性差错,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3)或有事项
检查审阅对外借款合同、协议等,并将对外担保、抵押的情况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函证,以发现对内或者对外的或有负债、担保情况、财产抵押和司法诉讼等线索,根据实际情况分类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清产核资审计工作安排
一、审计工作步骤
1、核实各公司基本情况、清查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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