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教育局
孝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孝感市财政局 孝感市公安局 孝感市交通运输局
孝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孝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孝感市物价局
孝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孝感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共青团孝感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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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孝感市保险行业协会
孝教发〔2017〕24号
孝感市教育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孝感市中小学研学旅行
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文体新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卫计委(局)、外事侨务旅游局、团委、保险行业协会,市高新区社管局、市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学区,市直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文件精神,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教基〔2017〕10号)、《湖北省教育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教基﹝2017﹞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孝感市中小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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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旅行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孝感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孝感市教育局
孝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孝感市财政局 孝感市公安局
孝感市交通运输局 孝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孝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孝感市物价局 孝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孝感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共青团孝感市委员会 孝感市保险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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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6日
孝感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为保障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工作规范健康发展,加强和改进全市中小学实践育人效果,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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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一〔2016〕8号)、《湖北省教育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教基〔2017〕10号)、《湖北省教育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教基﹝2017﹞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总体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突出有利于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推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满足学生成长需求,发挥研学旅行在拓展教育形式、转变学习方式、改进实践育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全市中小学生全面开展研学旅行工作探索方式、方法和保障机制。 二、工作原则
(一)教育性原则。研学旅行活动要体现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突出生动直观、形象有趣、现场操作和现场体验,将教育性、知识性、科学性、趣味性融入其中,着力提升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
(二)实践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与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
(三)安全性原则。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做到“准备不充分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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