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执法信息录入系统建设方案
3.查询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系统管理员能通过本系统查询已录入信息。支持条件查询和组合查询。
4.统计
市场监管执法监督人员、系统管理员能通过本系统实现对执法信息进行统计。
5.信息公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相关数据录入后点选进入相应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界面。设臵审核权限,监督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推送至信用信息公示及网站。双打案件信息公开,相关数据录入后点选进入双打案件信息公开界面。设臵审核权限,监督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推送至双打案件信息公开。
6.输出功能
本系统能实现将查询、统计结果以文件、打印等方式输出。 7.交换共享
本系统能将已录入数据实现交换共享功能,以主动推送方式,将数据共享至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国家工商总局、双打系统。
8.维护功能
系统管理员能通过本系统实现对执法人员、执法职权和执法依据等基础数据的修改、更新、删除。提供系统操作日志和系统访问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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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性能需求
1.系统可适用于不同操作平台。 2.系统的可维护性和实用性强。
3.系统有一定的检错能力,录入数据采用表格方式,限制录入数据类型及取值范围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及准确性。
4.处理响应能力:支持至少50%用户同时上线录入、查询、统计,单条数据不能多用户同时操作。
5.系统界面简洁大方,可操作性强。
2.5安全性需求 2.5.1程序设计安全性
1.系统登录时验证用户名、密码,比对验证码。
2.在访问过程中,系统严格根据用户身份和相应的权限配臵来判断操作是否允许。
3.提供系统日志功能,对系统访问和系统操作情况进行详细的信息记录,记录此类信息有助于系统的各项更新维护,方便日后追查,实现可溯源。
2.5.2程序部署后安全性
1.定期查看所部署服务器系统安全通告,及时安装安全补丁。 2.定期检查系统日志,对可疑操作进行分析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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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数据库安全性
1.制定数据库备份制度,定期备份库中的数据。 2.数据库操作授权限制。
2.5.4网络安全性
执法信息录入系统在业务内网运行,除推送至公示系统等对外公开系统的信息外,不主动对外公开,网络安全设备不另行增加,数据共享推送使用市场监管委现有数据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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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体架构设计
3.1系统应用模型
市场监管委执法监督数据共享系统供执法人员录入、查询执法案
件相关信息,供执法监督人员查询、统计执法案件相关信息,同时向国家工商总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处罚案件公开四个平台提供数据推送功能。
图3-1 系统应用模型示意图
3.2系统架构设计
系统整体架构为“256”结构,即构建两个支撑体系,覆盖五个层面,具备六项主要功能。
(一)两个支撑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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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个层面:基础设施层、信息资源层、应用支撑层、应用服务层和应用门户层。
(三)六个功能子系统:案件数据录入子系统、执法巡查数据录入子系统、统计报表子系统、综合查询子系统、执法监督数据字典维护子系统、权限管理子系统。
展示层市场监管委行政执法信息管理系统移动终端应用层案件数据录入子系统执法巡查数据录入子系统执法监督数据字典维护子系统统计报表子系统权限管理子系统管理监控与信息安全体系综合查询子系统应用支撑层数据整理数据共享数据交换配置管理信息资源层管理规范与标准规范体系行政执法信息数据库 基础设施层服务器/存储设备/安全设备市场监管委业务专网系统软件图3-2 系统架构示意图
3.2网络结构
利用市市场监管委的现有业务专网,应用现有vpdn3G移动互联技术,实现移动执法。通过现有的天津市电子政务外网与市市场监管委业务专网之间的网络接口,向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市市场主体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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