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形势一时好转不等于永远稳定,万万不可松懈麻痹,必须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全省煤矿原煤百万吨死亡率已连续三年控制在0.1以下,其中2008年0.09,2009年0.043,2010年0.06,连创全国、全省历史最好水平,而今年以来已经达到了0.12。这再次说明,煤炭作为高危行业,安全工作容易出现反复,安全形势一时好不等于永远稳定。如果稍有疏忽和松懈,极易反弹和倒退。目前在一些安全周期较长的单位,滋生了盲目乐观和松懈麻痹的倾向,主要表现在:一是煤矿主要领导抓安全的精力有所减少和分散,有的单位主要领导外出多、应酬多,把精力倾注到寻求资源、对外扩张上,弱化了安全管理。二是安全第一的思想有所动摇,受煤炭市场和经济效益的驱动,重生产、重效益、轻安全,个别单位超能力生产现象严重。三是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有的认为带班下井是个负担,将带班下井视为形式,被动应付,有的安排不具备资格的领导干部带班下井,有的带班干部晚下井早升井,发挥不了带班下井的作用。这些问题都是盲目乐观、松懈麻痹的具体表现,是危及安全的头等问题,必须高度警惕,坚决予以杜绝。
(二)质量标准化达标矿井不等于安全矿井,万万不可时紧时松,必须与时俱进、常抓不懈。以上事故大多发生在安全基础较好的矿井。济宁阳城煤矿、泰安良庄矿业公司去年上半年刚被命名为国家级安全质量标
准化矿井;泰安华恒矿业公司、枣庄朝阳煤矿、济宁花园煤矿在申报国家级标准化矿井期间出了事故;淄博鲁村煤矿、潍坊新方矿业公司既是全省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也是当地样板矿井。这些煤矿发生事故,也再次说明,样板工程不等于安全工程,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如果不能与时俱进、持之以恒,矿井“样板”也会变为安全“短板”。省属煤矿尽管质量标准化水平较高,连续一年多没有事故,但绝不能掉以轻心。
(三)“三违”是诱发事故的直接原因,万万不可抓大漏小,必须防微杜渐、严细管理。去年济宁阳城煤矿“11.6”机电事故、单家村煤矿“11.24”运输事故和今年潍坊新方矿业公司“5.15”顶板事故都是由于职工安全意识不强、违章蛮干造成的,其中两起事故跟班区队长、安监员均在场,非但没有制止违章行为,更是违章操作的指挥者、参与者。这充分暴露出部分单位长期以来有规定不遵守,有措施不执行,有制度不落实,导致干部、职工对“三违”干惯了、看惯了、习惯了。我们常讲,“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三违不反,事故难免”。可以肯定,如果能够坚定不移地实行按章指挥,一丝不苟地做到按章作业,绝大多数事故都是可以避险的,我们完全可以把事故降至最低限度。因此,我们在抓职工素质提升、抓现场管理的过程中,要把反三
违作为一项硬任务,真动脑筋、真下功夫来抓,进一步夯实煤矿安全的基础。
(四)技术管理薄弱是危及安全的要害环节,万万不可把技术员当成一般安监员,必须重视人才、强化技术。可以说,在安全生产的链条当中,技术工作既是关键点,又是易折点,如果技术管理跟不上,这根链条就失去了安全运行的内在动力。但是有的单位对这个问题还缺乏应有的认识,表现在对技术工作重视不够,对技术人员重视不够。泰安华恒矿业公司“2.23”运输事故、淄博鲁村煤矿“3.26”顶板事故、枣庄朝阳煤矿“4.1”顶板事故,都是由于技术管理不到位、技术措施不落实、违背客观规律造成的,也再次说明技术管理的薄弱是安全生产的最大隐患。有的煤矿工程技术人员主要精力放在下井查岗、盯班上,不能发挥应有作用,该制定的规程措施没有及时制定,重要规程措施编制千篇一律,缺乏针对性。有的煤矿随着省外开发建设,部分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被抽走,技术人员短缺、现场管理薄弱的问题更加突出。这些都对安全管理提出了严峻挑战,成为危及安全的要害环节。
(五)安全监管是行业管理的首要职责,万万不可淡化漠视,必须守土有责、工作到位。从前期检查调研发现的问题来看,有的监管部门职能弱化,执法不严,没有及时有力查处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有的在对待破
产改制矿井的监管问题上,还存在“不愿管”或“管不了”的畏难情绪。今年以来省局统一组织开展了几次安全执法检查,对问题比较严重的几处矿井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对此,有的部门单位感到不适应,涉及的煤矿也存有反感和抵触情绪。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煤炭管理部门多年来主要是搞服务,几乎不开展执法处罚;另一方面是煤矿企业对管理部门多年来固化的管理模式是习惯的,一旦面对行政处罚思想上难以接受。应当说,行政执法是政府管理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能,也是解决安全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重要手段,根本目的还是为了促进工作、保障安全。在这方面,希望煤矿企业和管理部门都能正确对待,形成共识。
以上情况既是事故的原因和教训,更是对我们的深刻警示。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警钟长鸣、警示高悬、慎言成绩、常抓不懈的思想,把安全生产放在更加突出的位臵,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实、抓好。
三、紧而又紧地抓住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严防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严控各类零星事故
(一)切实抓好安全执法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的部署,4至7月份在全省煤矿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专项行动,省局
将进行重点督查。这次活动,要突出安全执法检查,重点围绕基建、整合技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薄弱煤矿,以及前期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煤矿,组织专家力量,深入到每一矿井进行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凡是发现生产系统不健全、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不执行、使用国家明令禁用设备、“三超”生产以及违法超层越界开采等的,立即停产整顿,并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的有关煤矿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给予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煤矿和人员,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绝不姑息,坚决做到先安全后生产,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二)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继续坚持“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做到全方位、多层次、各环节,分专业深挖细查诱发事故的薄弱点,不留死角。“一通三防”专业,既要查通风管理薄弱点,也要查瓦斯容易超限点、煤尘积聚点以及煤层超温易燃点;冲击地压专业,既要查断层、煤层变化带等容易诱发冲击的薄弱点,也要查落实解危措施后容易重复出现的冲击点;机电运输专业,既要查每台机械电气设备的故障点、失爆点,也要查运输设施的岗位点、操作点;顶板专业,既要查容易发生冒顶的顶板破碎、离层及断层构造点,也要查工作面端头、掘进迎头、三叉点等支护薄弱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