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块板的宽度方向可能与其他钢板搭配使用,因此下料时以余料最少为宜,并兼顾合适的搭配比例,不能将全部钢板一次切割完。
切割完成之后,班组应将切割后的材料加以标志记号并归类存放。 d.下料质量检验
应保证切割部位准确,切口整齐,切割前应将钢材切割区域表面的铁锈、污物等清除干净,切割后应清毛刺、溶渣和飞溅物。
e.板材拼接缝应采用全熔透焊,接头形式及坡口尺寸见下图: 6060° 0-3 6-12 1-3 12 3 0-3 3、钢结构组装、焊接
1)焊接时应选择合理的焊接工艺及焊接顺序,以减小钢结构中产生的焊接应力和焊接变形。
2)钢翼板和腹板各自拼接后,应对其进行校平。
3)翼板和腹板的垂直度宜用样板进行检查,允许偏差为翼板宽度的1%,且不应大于2.0mm,高度偏差不大于±2mm。
4)用刚性较大的夹具将焊件固定,以增加焊件的刚度,这对减小焊接变形是很有效的措施。
3、钢构件预拼装
1)组装工序对钢结构制作过程中对整体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严格按施工图进行。 2)预拼装时不应使用大锤锤击,构件的组装应在部件的焊接、矫正后进行,以保证构件组装的精度。
3)定位方法符合组装工艺,保证组装质量分别定出柱底板、混凝土柱与屋架连接孔的位置。
4)各柱距预拼允许允许误差±4mm,各层间框架两对角线之差预拼允许误差H/2000,
且不大于5mm,任意两对角线之差为H/2000,且不大于8mm。
4、关键工序保证措施
(1)钢结构制作和安装所用的钢材、焊材、连接材料、防腐涂料等,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2)钢材应按钢种,钢号和规格分别验收堆放。
(3)构件制作前,应按施工与设计要求,编写制作工艺和安装方案、作业指导书等,技术人员应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明确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4)钢结构制作和安装中,应实行A、B、C三级质量控制和工序过程检验,上道工序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5)为减少高空作业和提高结构的安装质量,尽量采用地面扩大拼装和整体组吊装的方法。
(6)采用埋弧自动焊,焊后对焊缝进行超声波检查。
(7)加强计量管理,定期对计量器进行校验,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度。
(8)建立现场质保体系,加强质量管理,质检工程师必须严格按设计文件和规范、标准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三、焊接工艺及焊接工艺评定 (一)焊接材料、焊接设备的选用 1、母材、焊材的基本要求
焊接工程中所用的母材和焊接材料应具备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当设计有要求时应提供质量复验报告,并符合设计要求。
焊接过程中应优先选用列入国家标准的母材和焊接材料。
待焊接的部位表面和边缘应光洁、整齐、无毛刺、裂纹或对焊缝强度和质量有不利影响的其他缺陷。待焊接表面和邻近焊缝表面也不得有松散中很厚的氧化皮、渣皮、锈、潮气、油污或其他杂质。焊接材料打开包装后,应妥善保存,使其特性或焊接性能不受影响。 2、焊材烘焙
1)焊条的烘焙温度和烘焙时间要严格按照焊条说明书规定进行; 2)焊条的烘焙应随用随烘;
3)焊条不能多次反复地烘焙,严格按说明书规定进行;
3、焊接技术措施要求
1)施焊注意事项
焊丝在使用前应清除油污、铁锈。
焊条、焊剂使用前按产品说明书规定的烘焙时间和温度进行烘焙,保护气体的纯度应符合焊接工艺评定的要求。低氢型焊条经烘焙后应投入保温箱内,随用随取。
角焊缝转角处宜连续绕角施焊,起落弧点距焊缝端部不宜大于10mm;角焊缝端部不设置引弧和引出板的连续焊缝,起落弧点距焊缝端部宜大于10mm,弧坑应填满。
焊成凹形的角焊缝,焊缝金属与母材间应平缓过渡;加工成凹形的角焊缝不得在其表面留下切痕。
定位焊所采用的焊接材料型号,应与焊件材质相匹配;焊缝厚度不宜超过设计焊缝厚度的2/3,且不应大于8mm;焊缝长度不宜小于25mm,定位焊位置应布置在焊道以内,并应由持合格证的焊工施焊。
焊接完毕,焊工应清理焊缝表面的溶渣及两侧的飞溅物,检查焊缝外观质量。检查合格后应在工艺规定的焊缝及部位打上焊工钢印。 4、焊接检验要求
1)基本要求
钢材应具有良好的可好焊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本工程图纸未注明的连接均为双面角焊缝,其焊脚尺寸等于较薄杆件的厚度,焊缝长度按搭接长度进行满焊,最水满焊尺寸为5MM。
刚架梁腹板和翼缘的对接焊缝以及腹板,翼缘与传力端板间的连接焊缝均采用全熔透及采用引弧焊,H形截面各板件的主材拼接应避免在同一截面上,相互错开200MM以上,与加尽肋错开200MM。
2)技术措施
焊工应经过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以后才可从事焊接工作,并严格执行规范GB50205-2001中的5.2.2之规定,持证上岗。
对于刚架,施焊后应打上焊工钢印,并作记录;下料前要放样,对于屋面梁,应按1/1000比例起拱;对所有焊缝要求,应按设计图纸及国家规范、规程、标准执行。
首先采用的钢材和焊接材料,必须进行焊接工艺性能和力学性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采用。
施焊前焊工应复查组装质量和焊缝的处理情况,如不符合要求,应修整合格后方能施焊,焊接完毕后,应清除溶渣及金属飞溅物,并在钢焊缝附件打上钢印代号。
多层焊接应连续施焊,其中每一层焊道焊完后就及时清理,如发现有影响焊接质量的缺陷,必须清除后再焊。
要求焊成凹面的贴角焊缝,必须采取措施使焊缝金属与母材平缓过渡,如需加工成凹面的焊缝,不得在表面留下切痕。
焊缝出现裂纹时,焊工不得擅自处理,应申报焊接技术负责人查清原因,订出修补措施后,方可处理,在同一处的返修不得超过两次。
严禁在焊缝区以外的母材上打火引弧,在坡口内起弧的局面面积应熔焊一次,不得留下弧坑。
柱、梁焊缝,采用超声波检查(Ⅱ级),拼接柱、梁的钢板不得采用小块钢板拼接,且拼接接缝要错开。
对接焊缝的质量等级为二级,梁与钢柱刚性连接时,梁翼缘与柱采用全熔透性坡口焊缝,小于7MM对接焊缝按二级标准检查,除上述以外的焊缝均按三级焊缝检验。
第三节、钢构件防腐涂装专项方案
一、钢结构防火工程
1、本工程耐火等级为二级,钢构件防火要求达到其耐火极限,钢柱2.0小时,钢梁1.5小时,檩条0.5小时。
2、钢结构耐火防护做法:钢柱厚涂防火漆,钢梁厚涂防火漆,檩条薄涂防火漆。防火处理将根据建筑施工图要求进行,且遵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3、选用的防火涂料必须有国家检测机构对其耐火性能认可的检测报告及生产许可证。防火涂料的施工由专业队伍承担,所选的防火涂料与防锈蚀油漆(涂料)之间进行相容性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按《钢结构工程验收规范》GB 50205及《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24:90)检查验收。
4、屋盖钢构件的防火材料宜采用薄涂涂料或轻质防火板材,防火涂层的厚度,直接采用
实际构件的耐火试验数据,当构件的截面尺寸或形状与方式试验标准不同,应按现行《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24:90)执行。 二、钢结构防锈、涂装 1、表面处理
钢结构涂装工程应在构件制作质量经检验合格后进行,制作前应对钢构件表面进行彻底的除锈、表面的毛刺、油灰及其它附着物脏物及油污,处理然后进行喷沙,抛丸除锈,不手工除锈,除锈质量等级应达到Sa2.5级,并按照GB8923中规定执行。 2、涂装要求
1)、红丹底漆两度。
2)、醇酸调和漆两度,涂层总厚度不得小于125微米。
3)、埋于混凝土中的构件以及与混凝土接接面的构件及将焊接的位置和螺栓连接范围内的构件接触面部位不涂油漆。 3、补漆作业
1)、构件完毕完成后,应详细检查运输、安装过程中的擦伤,并及时补刷油漆。 2)、钢材油漆表面如因滚压,切割,电焊或安装磨损,导致损坏发生锈时,必须用喷砂或电动工具清理后再行补漆。
3)、油漆涂装后,漆膜如发现有龟裂,起皱,刷纹,垂流粉化,失光或散雾等现象时应将漆膜刮除或以砂纸研磨后,重新补漆。
4)、油漆涂装后,如发现有起泡,凹陷洞孔,剥离生锈或针孔锈等现象时,应将漆膜刮除并经表面处理后,再按规定涂装时间层次予以补漆。 4、 验收
涂装完成后,检查人员按施工规范要求于构件上任意五个分布点,其五个点之平均值不得低于规定值的90%,而且其中任何一点膜厚值不得低于规定值70%,并将所测值填写膜厚记录表送业主检查单位审核。
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完成验收后,由工程管理科保管资料。
第四节、钢构件安装专项方案及技术措施
一、 安装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