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
中国石化建〔2011〕897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管理规定》的
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现将《中国石化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中国石化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建〔2011〕8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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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体要求
1.1 本规定涉及的劳动安全、环保、消防和工业卫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中国石化有关规定执行。
1.2 生产准备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始终。生产准备与试车工作纳入工程建设项目的总体统筹控制计划管理。
1.3 试车工作遵循“单机试车要早,吹扫气密要严,联动试车要全,投料试车要稳,试车方案要优,试车费用要低”的原则,做到安全稳妥,一次成功。 2 管理机构与职责 2.1 工程部
2.1.1 负责建设项目生产准备和试车的归口管理。
2.1.2 组织《生产准备工作纲要》和《总体试车方案》的审查。 2.1.3 组织指导生产装置管理及操作人员国内外培训。 2.1.4 组织投料试车条件检查。
2.1.5 组织投料试车现场服务组、专家组和开车队。 2.1.6 组织指导生产考核。
2.1.7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适时组织工程质量综合(单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整改,确保投料试车工作顺利进行。
2.2 安全环保部
2.2.1 参加重点工程项目总体试车方案审查、投料试车条件检查和投料试车。 —2
2.2.2 参加重点工程项目投料试车现场服务。 2.3 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
2.3.1 协调或指导企业做好尾项设备和材料的催交催运及供应商的售后服务。
2.3.2 参加重点工程项目投料试车现场服务。
2.4 生产经营管理部、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炼油事业部、化工事业部、油品销售事业部、资本运营部 2.4.1 参加有关重点项目总体试车方案审查。 2.4.2 负责投料试车物料等平衡落实工作。
2.4.3 参加有关重点工程项目投料试车的条件检查和现场服务。
3 生产准备的任务 3.1 组织准备
3.1.1 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建设单位要组建生产准备机构,编制《生产准备工作纲要》并纳入《总体统筹控制计划》。 3.1.2 建设单位应根据《总体试车方案》的要求,及时成立以建设单位为主,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的试车组织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有关单位做好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及生产考核工作。
3.1.3 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建设单位要适时组建各级生产管理机构。
3.2 人员准备
3.2.1 建设单位应在总部基础设计批复确定的项目定员基础上,编制具体定员方案、人员配置总体计划和分年度计划,适时配备人员。 3.2.2 项目所需人员以单位内部调配解决为主,内部调配难以满足需要时,经总部人事部批准,可通过系统内调剂或适量录用普通高等院校、高职学校毕业生。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与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同步到位,操作、分析、维修等技能操作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应在投料试车1年前到位。
3.2.3 建设单位应根据石油化工行业特点和投料试车的要求,紧密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好全员培训计划,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坚持理论培训与生产实践相结合、课堂培训与现场练兵和仿真培训相结合,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同时,加强HSE管理体系相关知识和事故预案演练培训,强化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意识,提高防范与处理事故的能力。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技能操作人员要经过严格培训和考核,满足装置顺利开车和长周期安全运行的需要。
3.2.3.1 对各级管理人员,要重点围绕中国石化经营管理有关规定及内控管理制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设计等内容,主要采取集中授课、交流研讨、自学辅导等方式开展培训,使经营管理人员精通管理、懂技术,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团队建设和沟通协调能力,适应试车指挥和生产管理的需要。
3.2.3.2 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要针对新建项目集中控制程度高、 工艺流程复杂、管理模式新等特点,重点学习掌握装置新工艺、新设备、新控制技术,主要采取集中授课、交流研讨、对口实习、仿真培
训等方式,着重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技术管理和创新能力。
3.2.3.3 对技能操作人员,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根据新装置工艺技术特点,开展系统操作和一专多能培训。一般分5个阶段进行全过程培训: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教育,同类装置实习,岗位练兵,计算机仿真培训,参加投料前的试车。通过培训,使其熟悉工艺流程,掌握操作要领。对班组长等技能操作骨干,还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现场管理、生产操作调整及故障判断和应对等能力的培养。各阶段培训结束时,均要进行严格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技术培训档案,作为上岗取证的依据。
3.2.4 建设单位派人到同类装置实习要成建制进行,定任务、定时间、定岗位、定人员、定实习带队人、定期考核,并与代培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各自责任与义务。
3.2.5 引进装置应根据合同规定和试车实际需要,认真选派部分生产骨干人员出国进行技术培训并签定协议,约定服务期。出国培训人员名单及计划报工程部及有关部门审批。
3.2.6 项目工程建设期间的人员培训经费标准,按照基础设计批复额度和人事部有关规定执行。
3.3 技术准备
3.3.1 技术准备主要包括编制各种试车方案、生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使生产人员掌握各装置的生产和维护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