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作为被告的当事人 1、提交答辩状及证据
提交答辩状时,应携带(1)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2)委托授权书;(3)律师证或身份证复印件;份数同作为原告的当事人。
2、涉及到其他程序,比如延期或者申请延长举证时限 此处举三例予以说明:(1)申请管辖权异议,可做拖延时间的措施;(2)申请审查诉讼时效,如果理由得当,法院可能会直接驳回其诉讼请求;(3)延期审理,申请延期审理,并不一定非是提出书面申请,在实践中,可以直接通过电话与法院沟通(北京法院均会公布法官的办公电话),理由可以是(1)应诉冲突;(2)当事人出差在外不能出庭等。
六、收集相关证据,作为补充 1、搜集新证据
在发现新证据或者有必要提供已有但之前未提交的证据时,可以进行补充证据提供。通过观察法官的态度,适时发现我方证据的不足,在及时补充,是赢得诉讼的关键。
2、制作补充证据清单 同制作证据清单一样。 3、及时提交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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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证据的举证时限。 七、出庭应诉 1、出庭前的文书起草
出庭应诉前,应准备好代理词。代理词的内容较之起诉书及答辩状会更为详细,是对上述文件的补充,代理词一式三份,交予当事人签字,并准备一份提交法院(重点处应标明),律师本人使用的那份,可以加些备注,以便开庭时口述。
2、出庭前约见当事人,进行开庭前的沟通
开庭前,应当提前与当事人沟通,以便统一内容,并提示其出庭时携带证据原件。
3、开庭时的注意事项
应提醒当事人携带有关证件及证据原件。 4、开庭时的具体环节(一审) (1)证据交换及质证
证据交换及质证,应当形成书面文件提交法院,以便法院进行书面审理时查看本方观点,应尽量详尽。
该环节的书面材料包括:(1)证据目录;(2)质证意见 两份文书所包含的内容主要为三方面:(1)证据真实性之说明,真实性分为形式真实和实质真实,前者主要指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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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后者主要指证据之内容是否与实际事实相同;(2)证据合法性之说明,合法性主要指a.来源的合法性,b.内容的合法性,c.提交时间的合法性;(3)证据关联性之说明,即是否可以证明待证事实;
证据目录主要是对本方证据的说明;质证意见主要是对对方的证据的分析。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阶段主要是法院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解,以询问原被告双方的形式进行。主要是对证据所证明之事实进行口述,将断裂的证据连接成合情合理的故事。
但在本环节要注意对方的言辞,因为对方肯定会提及本方所不认同的事实,所以应该提前准备对方可能述说的事实,以备答案。
(3)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对双方焦点问题进行辩论,所以在法庭辩论之前,应事先对对方观点进行归类总结,然后对比本方观点,最后总结出争议焦点。然后在对争议焦点进行总结发言。
法庭辩论切忌偏离观点,特别是被对方打乱思路,牵着鼻子走,因为这样会造成法官对案件认识的模糊,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应当及时向法庭提交书面材料,以方便法院在判决时参考,另外一审法院一般会考虑书面材料及证据,因为二审法院主要为书面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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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庭审前应当认真确定诉讼思路及简要写明主线思路(最好以线性图的形式呈现,以被开庭时应混乱而抓不住重点)。
对于对方提出不管紧要的问题,不须要直接回答,只说与本案有关之处即可。
(4)最后陈述
简要陈述对于案件的诉讼思路,最终落脚点在诉讼请求上。 八、与对方进行沟通,尽量达成和解协议 1、确定是否进行庭外和解以及庭外和解的时间
一般在开过一次庭后,应视具体的庭审情况而定,若我方占有优势,可主动约对方进行和解,当然和解方案应提前准备妥当。
2、对诉讼方案中的和解方案进行修改
在视具体的庭审情况及交涉情况后,可适当修改和解方案,但方案应得到当事人的认可。
3、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将其要求加入和解方案 4、与对方进行和解协商 5、签订和解协议 6、履行和解协议 九、参加调解
1、按照诉讼的进展情况,修改调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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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参加法庭调解
3、若达成法庭调解,请求法院制作调解文书 4、履行调解书 十、等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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