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04]65号)
班周课时数:一、二年级28节,三—六年级32 节。 教师周标准授课时数:城市16节,县镇16节,农村中心校18节,村小18节。
3.校长任职要求:应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实行校长任期制,每个任期3—5年。
依 据:《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吉教发[2010]9号)
领导职数:完全小学规模在12个班以下的配备校级领导1-2人;13-23个班的配备校级领导2-3人;24-36个班的配备校级领导3人;36个班以上的,可酌情增加校级领导1-2人。农村初级小学(1-3年级)或分校、教学点指定1名教师负责学校工作。根据国办发〔2002〕28号文件精神,乡(镇)中心小学校长负责本乡(镇)的教育教学业务管理,因此,乡(镇)中心小学可增加校级领导1人。
依 据:《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04]65号)
4.教师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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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体育教师的配备:1~2年级每5~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3~6年级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
农村2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
依 据:《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
6.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 单位类别 市(州)直属、区规模较大小学(24个教学班以上) 区小学、县(市)规模较大小学(24个教学班以上) 县(市)小学和乡镇(区乡镇)中心小学 ≤10 ≤5 ≤2 ≤60 ≥38 ≤60 ≥35 ≤60 ≥30 结构比例 (占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数的百分比)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 依 据《长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长办发[2011]8号)
三、教育教学管理
1.教育质量:各年级全科合格率不低于97%。
依 据:《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吉教发[2010]9号)
2.毕业年级学生毕业率:不低于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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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不低于95%;
近视眼年新发病率在7%以内。(学校每学期要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2次监测。)
依 据:《吉林省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实施意见 》(吉政办发[2009]55号)
3.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6小时。 依 据:《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吉教发[2010]9号)
4.听课
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5节;
学校领导、教导主任、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30节。
依 据:《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吉教发[2010]9号)
5.体育、艺术活动
按规定开展间操、眼保健操等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含体育课)。
每学年举办一次运动会,举办一次全校文艺活动。 体育课时: 1~2年级每周4课时, 3~6年级每周3课时。
依 据:《吉林省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09]55号)
体育、艺术2+1: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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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的教学和活动,让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以提高运动能力和艺术素养。
依 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教体艺厅[2011]4号)
6.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0天。
依 据:《关于落实教育部〈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吉教基字[2006]34号)
7.作业: 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 三、四年级课外作业时间不超过40分钟; 五、六年级课外作业时间不超过60分钟。 依 据:《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实施意见》(吉教基字[2004]22号)
四、校园安全
1.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必须设立外来人员接待室,对校外人员出入校内要实行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内。
2.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做到“四进”:①专职保安进校园;
②与派出所联网的手动报警器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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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视频监控系统进校园; ④警用防护器械进校园。
保安人员:必须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具备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年龄结构合理,专业技术强;
更 夫:年龄不得超过60岁,身体健康; 保卫人员:要掌握“三懂三会”知识(懂火险、懂预防、懂扑救,会处置隐患、会使用器材、会报警)。
依 据:《关于印发〔长春市教育局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十条措施〕的紧急通知》(长教发[2010]123号) 3.消防安全教育
学校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的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制定各项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实际演练。
小学阶段应当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依 据:《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第16条(公安部令第109号)
4.饮食安全:
学校食堂要两证俱全(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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